這樣算摳門嗎..??

跟男友一起到花蓮去玩
住飯店的錢一共是一萬二..
但是他公司有補貼旅遊基金.
補貼一萬塊..
可是我男友還是要我出房價的一半六千.

還有就是他帶我去百貨公司買衣服
他也是公司有發禮券
我買ㄌ一件一千三的衣服
他叫我用他ㄉ禮券買..
再給他錢..

其實我知道他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幫我付這些東西
只是我真ㄉ感覺很差
面對這樣ㄉ事情..
  • 長痛不如短痛...
    結婚後會更慘滴...
  • 我覺得.......太殘忍了~~

    公司已補助10,000了,了不起就是剩下的  2000  /2=  1,000

    偶是認為:  妳們的男女友定義可能不同吧~
  • 版主:
    你們交往三年了∼怎會這事情沒先溝通好呢?!
    既然妳還是很愛他,就要先把這方面的事情溝通好啊!
    不然以後如果又遇到這類的問題,想必又會磨損你們的感情的喔!
    而且出去玩、買東西這些事情,錢的方面都可以先溝通或是當下好好表達自己心中的想法,
    不要當下答應要出這些錢,後來又一直在後悔,
    不是最親密的男女朋友嗎?!有什麼不能直接說的呢?!
    建議你,解決問題要找真正的對象,
    我們局外人只能給妳意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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