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來自十五國的幾位皮膚科醫師受邀群聚美國,舉行世界青春痘治療論壇第一次大會,大會的結論是,如果沒有化膿性痤瘡,他命A酸是首選藥物,如果有細菌感染
抗生素(四環黴素,紅黴素或是克林大黴素)也是必要的選擇.
歐洲系統可以使用女性荷爾蒙(調經片)與特殊利尿劑(就是之前小S鬧過新聞的那種),美國系統因為FDA不同意,所以不可以使用荷爾蒙類治療.
筆者因為是當年會議紀錄的中文翻譯醫師,這就是當年會議決議全文的縮版.
我寫這麼多,就是告訴各位,醫師的治療都是有其邏輯的.各位應該選擇一位醫師,然後跟醫師溝通,請醫師仔細說明他的邏輯.如果你的醫師沒有空或是邏輯不清晰,你才考慮換一位醫師治療.
網路的文章易寫,內容真假難辨,許多朋友來仁愛醫院找我看診,不論症狀深淺,一開口就是不想口服藥物.我個人十分尊重病患的看法,但是還是會跟他溝通,如果他不在乎療效甚慢或是潰爛擴大,我可以同意不要口服.身體是各位自己的,在醫學倫理與法理上,身為醫師必須仔細解釋,至於治療決定,還是應該由各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