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新光三越的樓管, 可以這樣匿名上網路罵消費者
這就是新光三越的服務態度????
請你出是你的真實姓名及服務樓層吧, 免得新光三越的名譽被你破壞光光
消基法明文規定消費者不需任何理由, 都可以於特定的鑑賞期間內退貨, 不知你看到了沒?
上次BURBERRY在高島屋的拍賣, 可以退換貨, 那是高島屋比較笨? 不清楚消保法? 還是新光三越比較聰明, 欺負消費者?
現在對新光三越的印象真是跌到谷底了, 我等等一定要去告訴我那群閒閒沒事到處shopping的姊妹掏, 不要再到新光三越買東西了, 免得自已權益受損, 還要被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