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把借出去的錢要回來..

之前有借朋友3000元..
雖然時間有點小久了..
最近在FB遇到這個朋友..
想說跟他要回來這筆錢..
沒想到他居然說他沒有印象有這件事..
還扯謊說他不認識我..

我非常生氣..
必竟我們已經認識七八年有了..
說不記得借錢還說的過去..
說不認識是不是過份了點..
所以我一定要把3000要回來..
他還說只要我拿的出證明來..他就還我..
各位大大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要的回來呢..?
  • 在FB上寫說:

    某某說不認識我(你們應有共同朋友吧)

    只因為借了3000不想還


  • 這人實在太差勁了,這得看當時你借給她錢的時候有沒有證人,不然恐怕是要不回來了....
    說不認識實在是睜眼說瞎話,看看你們有沒有共同朋友囉
  • 結果我把交易紀錄po到他的塗鴉牆了..
    他也終於有反應了..

    他把我從好友名單刪除..= =
  • 沒有借據 真的就沒有證據他有跟你借錢

    就算是簡訊也不太可能提到他跟你借錢這件事

    就算有 他也可以說 他跟你借 但你沒有借他

    你就算殺到他家 他不認帳 就是不認帳

    所以這錢就當沒有了吧



    以後不要再借人錢了

    他跟你借錢的時候 可以跪下來哭求

    但你要他還錢的時候 你怎麼跪怎麼哭 他也不會還


    千萬不要想在他塗鴉牆講這種事 讓他在朋友面前沒面子

    小心他反過來告你誹謗或公然侮辱之類的 

  • loverlips的話:
    沒有借據 真的就沒有證據他有跟你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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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用轉帳給他的....
    算證據嗎?
  • 雪音大大..
    我打好了存證信函..可以麻煩你幫我校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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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大鑒:
    台端自民國9 6年8月6日起,以急需用錢為由向本人借用新台幣共計3000元整,均由台北市大眾銀行新生分行帳戶168XXXXXXX14匯出,
    匯入帳號為台新銀行北大分行,2098X000X12645當時言明於96年9月5日以前歸還全部借款,惟今仍未償還分文,本人不斷以電話催討,但是台端不但沒有任何反應,還一直刻意閃躲,造成本人莫大困擾。依民法第四七八條規定:「 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為避免爾後發生法律糾紛本人特此以存證信函通知台端於七日內必需與本人聯絡並按約定規還所欠全數金額,否則本人將循法律途徑處理,並依民法第二0三條規定,自催告還款期限
    屆滿之日起,加計年利率百分之五之法定利息,請台端務必配合,切誤自誤。
    000敬上
    中華民國1 0 0 年11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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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送他幾條法規他就會怕到還錢呢!

    你提到送他幾條法規..我要去哪裡找這些法條呢..

    再麻你了..不好意思..謝謝你哦..
  • TO yi0220~

    存證信函內容有把重點這些寫出來就可以了。(借錢事由、程序、雙方約定,目前還錢狀況,其他補充)
    如果還是不確定自己內容有沒有缺漏,可以問問看郵局處理郵件的櫃檯人員喔!
    因為他們大多數人都有處理過存證信函。 大間的郵局經驗更豐富@@
    (可以選個時間選郵局比較少人來寄件的時間去會比較OK(中午.下午三點多以後會比較多人))

    法條可以去全國法規資料庫 (GOOGLE直接搜尋”全國法規資料庫”就可以找到囉!)


    另外,在他的FB塗鴉板留言是真的事實就不用怕他會反告你毀謗或公然侮辱。
    他真的告你,你就附上他借款的證據。 證明你留言的內容是事實,不是憑空虛造出來的。
    這樣他一定會敗訴。 
    如果你對他很不爽的話,可以反告他”誣告”和要求損害賠償。





  • 感謝雪音大大..

    真的是花了3000上了一課呢..哈哈
  • 對呀 這樣也有一點不顧朋友吧...
    我以我都不會借錢給別人
    或是欠別人錢
    這樣就不會互相欠人情
    畢竟談到錢都會傷到感情
  • 你轉帳給他

    他有沒有可能說他已經當面還你現金呢?

    然後說他還錢了 也就忘了這件事


    希望他收到存證信函就會識相還你錢了

    網路上有格式可以下載 直接填寫 列印
  • 如果沒證據  又這麼久了要回來有點困難
    除非有其他人在場  居然說不認識你  沒這件事
    還真是讓人覺得他很厚臉皮
  • 其實我本來就打算沒要把錢要回來了..
    是他接到我電話時..
    很驚訝我打給他吧..
    所以他就說他不認識我..
    我真的覺得很難以置信..
    就為了..3000而否認我們認識七八年的事實..
  • loverlips的話:

    其實你說的他已經當面還我這件事
    我有想過..
    但如果走到要上法院的地步的話..
    我想他是拿不出證據證明他當面還我..


    我會這麼的氣憤..是他居然說不認識我..
    所以..才會想寄存證信函..
    不然都隔四年了..
    3000也早就算了..
    唉..我就是不甘心吧..XD
    他借完3000還想再借10000..還好我那時沒再借他
  • TO yi0220~

    呵呵∼ 加油囉!

    他如果說他以前有現金還你,那他也起碼要有證據。
    但實際上他是沒有還你錢,這樣應該很難有證據,除非他自己假造(這...他以後會...蠻慘的(觸犯其他罪))
    所以如果他說有還你錢,你就跟他要證據,看他想怎樣囉!

    不過不管怎麼樣,都要保護自己(自己的生命、財產等)
    現在有先人去討債,結果被債務人給殺掉、捅一刀或是被騷擾。
    要看債務人的EQ高低、人格和道德好壞囉!

    遇到他來還錢,建議身邊最好要有其他人陪伴,或是附近有幾個路人。

    因為不知道他是善意還是惡意。
  • TO 雪音..
    非常感謝你的提醒..
    我想我會建議他轉帳還給我..哈哈


  • 今天就來把存證信函寄出去..

    希望能出征成功..哈哈..
  • 三千元滿多的耶
    現在錢那麼難賺

    我不太能接受

    花錢認識一個人這件事


    為什麼我們就要認栽便宜那些人

    除非手上沒證據

    只要有證據我還是會力爭到底

    對方也應該要為他做的事負責
    憑什麼三千元我要當成送他  @_@

    我想如果是我我還是會奮戰
    直到沒辦法為止
  • 把借出去的前要回來這是應定要的
    切前不環的朋友不值得交往
    請大大勇敢的保屆出去的前要回來
  • 日不落向日的話:
    三千元滿多的耶
    現在錢那麼難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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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話真的激力我呀..

    我現在就要抗戰到底了..哈哈


  • 陳萍的話:
    把借出去的前要回來這是應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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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你的支持啦..

    我要努力抗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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