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殺錯人" 十五年後真相大白有什麼用?

15年前震驚全國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出現大逆轉!軍方當年將上兵江國慶屈打成招認罪,隔年迅速槍決,江得年僅21歲,但檢警去年重啟調查後,比對DNA及現場血掌紋,發現真兇其實是江被槍決前、因為另起性侵女童案落網的嫌犯許榮洲,而許當年就曾自白認罪,軍方竟未詳查就冤殺江國慶。檢警昨逮捕許,許當庭認罪,台北地檢署今晨依強姦殺人罪聲押獲准。

江國慶的父親江支安堅信兒子不可能犯案,當年去領兒子屍體時寫下「天無公理」恨語,他多年來到處奔走為兒申冤,去年6月底因肺癌含恨而終。江媽媽王彩蓮(66歲)昨得知真兇落網,直呼:「很開心!」但她感慨地說,兒子被槍決後,她好幾次夢到兒子哭著不說話,似乎對於被冤枉感到很委曲,現在終於可以還兒子清白。

江媽媽說,丈夫病危時仍掛念此案,不斷交代家人一定要持續追查,「現在丈夫終於可以安息了。」至於是否提出冤獄賠償?她說,暫時沒有這個想法。

江國慶案是除了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時期,司法史上首宗冤獄錯殺案,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昨痛批:「官方終於承認司法誤判,但國家殺錯人,誰來償命?如何賠得起?軍方的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

1996年9月12日,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內福利社員工的5歲謝姓幼女遭姦殺身亡,陳屍在司令部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後證實女童先被悶死,遭鈍器插入下體造成撕裂傷。當年軍方疏於徹查現場跡證,直接懷疑在福利社工作的空軍上兵江國慶有嫌疑,10月4日逮捕江後,連續37小時進疲勞轟炸、刑求逼供,江被迫簽下認罪自白書,雖審理時翻供喊冤,但未獲重視。

中保齡球館性侵另名女童被捕,他當時一度自白坦承犯下謝姓女童姦殺案,還把女童衣服、犯罪情節都一一交代,但軍方專案小組居然排除他涉案,認定兇手就是江國慶;同年,軍方火速槍決江國慶。專案小組成員殺錯人,事後卻個個記功受獎,痛失愛子的江父多年來四處陳情,去年監察院調查後認為應有冤情,糾正國防部,但最期盼真相的江父去年已含恨逝世。

最高檢察署去年6月發函台中地檢署重啟偵查。檢察官黃如慧、詹常輝與特偵組、北檢、刑事局等機關組成專案小組,重新檢查所有扣案證物,將案發現場留存的指紋、掌紋證物,以及當年營區內所有士官兵之指紋、掌紋,全部送交刑事局及法務部調查局比對。

專案小組赫然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條上血痕下方遺留的掌紋及現場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糖核酸),竟與許榮洲相同,也與許在案發隔年自白此案的現場情況吻合。

檢方大規模清查所有跡證,調閱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之員工及營區服役之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專案檢察官黃如慧認定,當時也在空軍作戰部服役,與枉死的江國慶睡上下舖的許榮洲可能是真兇。

許榮洲昨在警方到其住處表明來意時,神情無異狀。他應訊時供稱,1996年案發當天,他看到謝姓女童獨自在福利社門口附近徘徊,頓時萌生歹念,將她抱進廁所內先以手指頭猥褻,因女童驚慌不斷尖叫,他擔心被人發現,因此以右手用力捂住其嘴巴,後來驚覺女童氣絕身亡,趕緊把她丟到窗外逃離現場,昨他除坦承獨自犯案,也當庭對女童家屬表達歉意。

專案小姐殺錯人
事後卻個個記功受獎@@
  • 狗官不得好死
    狗官不得好死
    賠錢? 賠得再多有什麼用??
    試問把你摯親,愛人...加以莫須有罪名全部槍殺然後再給你幾千萬甚至數億你要嗎?
    既然是摯親,愛人就代表不是沒血沒淚的
    我相信根本不會有人會想要的
    只能說...這個年輕人生錯國家了
    生在一個奉獻給國家卻也毀掉他的國家裡
    充滿怨恨的死去
  • 對阿
    昨天我聽到那個CALL-IN
    只有覺得憤怒...
    竟然還說江在認錯
    我聽了超級難過的
    這麼一個人  再求他明察秋毫
    他覺得是在認錯...
    這幾天我看到報紙反覆出現江的遺照
    我看了心都好痛
    我一個陌生人看了都很不捨
    更何況他的父母
    我好心痛阿~~~
    我看到江爸爸說他為了體會兒子被電極有多痛苦
    還去買電擊棒電自己
    我看了簡直難過得要死  希望江爸爸跟他兒子在天上可以好好相聚了
    這些狗官  通通下地獄吧
    這輩子就算被他們安然度過
    下輩子欠人家的還是要還!!!
  • 有笑點的話:
    一個小販自殺 引發國家的革命

    那 國家殺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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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錯人?

    另外一個爛黨就會出來痛批,然後要大家化悲憤為選票....如此而已


  • 江爸爸上天堂後給他兒子力量
    兩個人一起把冤案給翻案

    希望接下來
    江家父子可以一起把那些狗官整慘


  • 看了幾篇報導   當時偵辦告一段落之後   
    許榮洲因為另一起強姦女童案在台中被逮捕  
    然後許榮洲對空軍這起女童命案是承認的  而且有交代過程   
    所以軍方其實當時已經知道兇手應該另有其人   
    不過因為軍方承辦人員的口供和資料已經完成  江也屈打成招了  
    所以不可能因為這樣再重啟偵辦  那會讓人質疑之前提的筆錄和資料是不是造假  
    所以一不作二不休  乾脆就將錯就錯  快快結案  執行槍決  
    過程中還騙江只要認罪求饒  就不會死   其實就是挖洞給江跳  要他死得更快 
    因為這案子如果一拖  可能憲調處和刑警會介入偵辦  
    那到時候功勞算誰的?  大家都要升官呀
    所以當然不能讓事情拖下去  長官也在看這個案子
    案情如果大逆轉   會有很多人丟官或降調   這是長官無法接受的事
    軍方的相關承辦人想藉這個案子記功升官  長官也怕連累自己  
    所以要求速速結案   也不管那個許榮洲已經承認案子是他做的
    江國慶就在這不得不死, 很多人等他死, 想要他死, 的情況下很快的被推向刑場....

    這案子可怕之處在於人性的黑暗和自私 
    一個清白的人因為某些人的盤算和利益而被推向死亡  
    他是一個無權無勢的市井小民   這樣不公不義的遭遇將來都可能發生在我們的親人身上
    這是為什麼大家很關心這個案子的發展 
    到目前為止   不該死的人死了  該死的沒死   害人的依舊逍遙法外 
    江爸爸當初去領江國慶遺體時寫的那句 "天無公理"  目前情況還是如此...


  • 看了都想哭

    好心酸喔!!

    即使用在多國賠的錢,也喚不了江國慶的性命

    與這15年來家人被外界歧視的眼光~

    天那!!!

    那些高官~~~真是!!!無言

  • 這些相關承辦人不是笨蛋
    他們有他們的說詞  就算心裡想著或許江不是兇手  
    但是對外還是口徑一致的說"許榮洲是來擾亂案情的  總總證據指出兇手就是江國慶"
    這些人現在去問它們 誰會說當初覺得江國慶是被冤枉的呢?  打死也不能這樣說呀 
    畢竟沒有人會害自己   當時的承辦人也多退役  江也死了  
    整事情沒有人想要節外生枝  扯出一堆事   大家說法一致就不會出事 
    畢竟軍方有軍方的處事方法   尹清楓命案到現在還是謎團   一句動搖國本就查不下去了
    很多相關的將領也都退休移民國外享清福了.. 

     
  • 唉...............

  • 沒天理 刑求冤殺江國慶 9軍官全不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5/143/2s4ru.html

    女童命案真兇許榮洲求刑20年

    【綜合報導】15年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被姦殺案,隔年21歲上兵江國慶被軍法判死刑遭槍決。去年特偵組重啟偵辦,昨宣布偵結,將二度坦承犯案的前士兵許榮洲依殺人罪起訴,求刑20年。至於當年空作部司令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辦案,以及反情報隊軍官刑求逼供江國慶劣行,檢方雖認定凌虐江的軍官涉犯強制、恐嚇等罪,但因追訴時效逾期及證據不足,9人全部不起訴。

    檢方是以案發現場廁所氣窗上沾有血跡的掌紋,與許榮洲(35歲)掌紋相符,認定許涉重嫌,將他起訴;至於許強制猥褻女童,並將女童屍體遺棄部分,因已過追訴時效獲不起訴。

    網友怒轟「爛透了」

    曾任國防部長的陳肇敏雖未被起訴,但檢方抨擊:「陳肇敏急於破案,違法裁示反情報隊接辦,衍生本件憾事,雖沒構成犯罪,但行為殊屬不當。」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對兒子冤情昭雪感到欣慰,但對陳肇敏等都不起訴,不滿地說:「我一定要告他!不甘心兒子被冤殺卻沒人負責!希望馬總統主持公道。」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高達6成4受訪者認為「刑求人沒責任,沒天理」。網友憤慨直呼:「爛透了﹗」多數網友揚言明年總統大選要用選票表達不滿。陳肇敏和策劃凌虐江的主謀柯仲慶昨聯繫不上,不知回應。

    江遭逼看女童解剖

    檢方查出,1996年9月12日,空作部福利餐廳5歲謝姓女童,被發現陳屍在餐廳廁所外空地。軍方在限期破案壓力下,由空軍中將司令陳肇敏為首組成0912專案小組追查,鎖定江國慶等調查,但案情陷入膠著。10月2日,陳肇敏裁示改由不具偵查權的反情報隊「試試看!」

    柯仲慶、鄧震環等反情報隊軍官自10月3日深夜10時起,柯仲慶等逼江看女童解剖錄影帶,李植仁毆打了江背部,另有幾人逼江跪在桌椅上看解剖影帶,揮舞電擊棒恐嚇並作勢毆打,還嗆:「要把你帶到殯儀館。」

    江國慶被凌虐到隔日凌晨零時許,又被上銬、蒙眼帶到涵洞,鄧震環等讓他經過陰森走道,再帶入事先掛上白布幔、仿造靈堂的恐怖偵訊室。江國慶生性膽小,但偵訊室氣氛詭異,兩個大立燈強光也照得他雙眼刺痛。鄧震環拿電擊棒在他大腿內側威脅,其他人命他做伏地挺身、半蹲。主導凌虐的柯仲慶透過針孔窺探偵訊情況,不時透過無線電指示取供。

    陳肇敏被指主導者

    江國慶被凌虐7小時,鬆口坦承殺害女童,並寫下自白書,陳肇敏還趕往現場。鄧震環事先教江國慶「向司令求饒可獲輕判」,江身心俱疲,當場下跪,陳肇敏對江說:「男子漢大丈夫知錯能改,即還有救。」

    特偵組查出,江國慶自白錯誤百出,軍方卻忽視,還引用有疑問的鑑識報告起訴江。江會見律師及親友20次,有10次控訴被刑求,在法庭上也稱被刑求恐嚇才自白,仍被軍法院判死刑,隔年8月13日,江被槍決。

    江國慶行刑前悲痛地說:「人不是我殺的。」被槍決後死不瞑目。江父為了替子申冤,多年奔走,去年5月監察院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糾正國防部,並要求司法單位重啟調查。台北、台中檢方重啟偵辦後發現真兇是同營士兵許榮洲,今年1月將許收押,總統馬英九2月1日前往江家上香,並允諾江母協助平反。

    檢稱追訴時效已過

    特偵組經過一年追查,確定江遭刑求冤殺。陳肇敏等應訊時否認犯案,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以證人身分應訊時稱陳是實際主導者,但陳否認,他辯稱當初要求下屬依法行事。檢方查不出陳肇敏等涉案證據,加上追訴權時效已過,讓他全身而退。

    柯仲慶等反情報隊軍官避重就輕,承認有布置陰森場地,但辯稱是偵訊技巧,否認刑求,講到重點則推稱「忘記了。」檢方認定他們刑求逼供,但因追訴權時效只有10年,只得不起訴。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昨表示尊重查辦結果。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軍方正依法律程序為江進行再審的「司法平反」,不管是偵結或再審結果,總統都表示尊重,並認為過去軍方犯錯的部分,「政府會深切檢討,絕不會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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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這些刑求逼供的殺人嫌犯都沒事...
    說實在的這案子辦成這樣讓人感到非常錯愕 
    是非不分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這樣的事以後一定會在發生的
    天佑台灣.. 



  • 當然死的人已經死了

    沒有辦法改變什麼

    但是....

    至少可以還給活著的人清白

    被人指指點點了十幾年

    心裡真的不好受

    所以~~~真相大白是必要的
  • 嗯~這國家已經沒救了

    人民啊~你們還能忍受多久

     

  • 什麼叫做追訴期已過??
    如果犯下這樣的錯都沒有事
    以後所有辦案的是不是也都可以隨隨便便

    就算沒有刑責
    是不是也要那些狗官吐出因為辦此案所得到的升遷,獎金,
    取消那些人的終身俸,
    賠償給江母
    難道一點懲罰都沒有嗎??

    看了真的很令人生氣

    中華民國的法律怎麼會這樣??

    沒殺人的被逼枉死,集體殺人的沒事,只因追訴期已過  ??
      天還有沒有公理?
  • 當初那些高官早就都退伍了...
    (也可能是心虛吧?所以20年一到都辦退伍,個人猜想)
    就算不能把那些退伍的人怎樣
    最少最少 都請把當初為了宣告破案
    而   記.功.論.賞   的那部份  取消或追回
    高官退休的終生俸  因為這些 "功" 可以領更多

    但這不是 "功" 耶~!! 這是他們應該檢討反省一生的 "過"

     
  • 看誰敢辦那些星星梅花
    法官是人民最後的防線
    但法官上頭卻有人想干預

    我相信軍中不少碗糕的啦
    當我看到一台家用主機居然2-3萬時
    原來軍中一般電腦教室也需要模擬
    比我的還高檔

    這讓我想起...錦衣衛...
    直接殺掉不適任者
    我看有哪個幾個敢一手遮天

    近期看到一本商X周刊
    大老闆用人就是直接裁掉不適任者
    換上適任者~偏偏...台灣人就是這樣
    愛講"情"面,不適合場面也講"情"
    不適合場面講到情...什麼都...放一邊了
  • 我蠻注意這個案子, 江和我當兵的時間差不多, 單位也很近...
    那時間國軍已經慢慢合理化要求, 體罰少了, 部隊的風氣也比較好
    狗屁倒灶的事雖然還是不少, 但對於逼供行求這種事還是很驚訝..

    一個兒子養到20歲去當兵結果被狗官玩死, 誰會甘心?
    江的老爸這幾年一直奔波幫他平反, 去年也病死了
    如果他活到今天知道這樣的結果應該會被氣死.. 唉..


     

  • 真的很扯
    "追溯期已過"就交代了一切?!
  • 無天理以後大家只好自動私刑

  • 司法改革都是喊爽的, 這些人會繼續領終身俸享18%,  而我們除了罵一點辦法也沒有..
  • 法律追溯期已過,所以當年犯下這些罪刑的狗官通通免罪?
    這我很不能接受

    想想看,當年屠殺猶太人的納粹官員們,
    事隔幾十年,那些還活著的
    雖然人都斑白了,還是可以被揪出來向受害者道歉&接受審判
    並不會因為年代久遠而認為他們當年沒有殺人

    為什麼台灣的司法做不到?這些人明明都還在世,過得好好的
    法律追溯期根本只是個藉口!
  • 政府現在就是依法行事, 用"法律追溯期已過"的說法希望事情快點落幕
    不希望這件軍中醜聞一直發酵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社會正義"在這個案件中蕩然無存, 就這個個案, 很難期待政府能有什麼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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