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幫撿錢的那位小姐說句公道話

那個單親媽媽自己不小心把錢給弄丟的
法律上規定要給三成
也算是給搞丟錢的人一個警惕跟教訓

大家都說要全額還
問題是現實社會中撿到錢會還的人有多少?
記者那樣報導撿錢的小姐
大家那樣罵她
搞不好罵的人撿到錢也不會還人家哩
罵人都罵的這麼理直氣壯

大家繼續這樣下去,只會害以後弄丟錢的人再也找不回來了
幹脆全額私吞算了,不然還人要求三成還要被罵臭頭

因為明明撿錢的人願意返還,只是法律規定三成
現在搞成這樣
好人真的做不得
撿錢的小姐真可憐,還被報成這樣

  • 我也覺得那位小姐蠻慘的~
    何不干脆把錢a起來算了,版上那麼多人在罵~~真是清高丫~~

    我不以為然~~~~
  • 那個婦人是迷糊沒錯  但輪的到你教訓?!
    要幫人家講話 你也別用uid嘛~

    還有 法律規定 是最高得以所以三成
    並不是一定要給三成 懂嗎?!
    衣直強調法律規定要給三成  嘖嘖
    搞清楚再跳出來嘛
  • 現在這年代的人.... 到底是怎麼了??
    價值觀怎麼扭曲成這般德性?
    想必開版的版主心裡也知道自己的言行不適當  會被大家言語攻擊  所以才用uid 發言吧!!

    五十年前....我的父親  在火車上撿到一包現金... 5萬元台幣
    在那年代這樣的幣值應該不算少吧? 那時台灣還是農業社會 大多都是窮苦人家

    我的父親謹守母親的教誨  不是我們的不能拿...
    警察大人找到失主後  這位失主喜極而泣並非常感謝我的父親 拿了很大的紅包要送他

    我的父親當然沒有收下...這位失主為了感謝我父親  
    於是做了非常之大的紅色絨布旗繡著金色字體及父親的名字  讓我奶奶掛在牆上
    據聞當時那塊旗幟要價台幣二萬多元! 

    我相信我的父親  有一天離開我們以後   一定能有好報....
  • 我掉過錢
    整個包包店在馬路上(�頭現金4萬5, 加手機和皮包及一堆卡)
    想回頭撿卻被莫名人士撿走
    追都追不回來
    超想哭的(對我而言4萬5很多)
    這種人才惡劣吧
    如果他還我錢還要求3成
    我想至少還有一部分拿回來
    只能安慰自己誰叫自己不小心
    學一次教訓
  • 嘖嘖

    怎麼確定我們同情失主的人是隨媒體起舞??
  • 零沸點的話:
    怎麼確定??? 確實是好問題

    你怎麼確定失主真是位貧婦而非扮窮摶同情

    你怎麼確定失主真的急需這筆錢

    你怎麼確定失主並非真的不給

    你又怎麼確定女大生只是賣弄愛心

    在發揮激憤心的同時 多搞清楚一些新聞的面向 就可以不需如此激動

    若是沒有判斷力 只會隨媒體起舞 社會才真的會生病

    ---------------------------------------

    已經說了


    我個人覺得

    1.婦人有包紅包 並非完全不給

    2.婦人需要那一筆錢 並且主動表明能否拿少一些

    3.警察也替婦人求情


    其他的   媒體說的婦人到底窮不窮??  那個自稱女大生的到底是不是有愛心??    全部都不管

    這三樣是事實吧???造謠也不需要造謠到警察去   非親非故


    所以???有哪一點是隨著媒體起舞??

    媒體只是讓大家看到    原來有如此道德的人而已

    其他的到底窮不窮   到底如何又如何   其實根本不重要  管他媒體如何寫

    如果女大生 拿紅包就好

    如果女大生沒這麼理所當然的堅持和把法律搬出來

    如果女大生沒有堅持到  警察求情

    其實他可以拿到錢  事情也不會這麼難堪  媒體對這種小事情也沒有興趣

    因為每天掉東西  每天上警局找東西的人這麼多

    所以...除了道德還是道德

  • 小心喔

    現在錢可別亂撿佔為己有ㄟ

    攝影機隨時在你身邊

    一個不小心你就被告ㄌ

    不要傻傻的還以為可以a下來





    撿到東西還是拿去警局吧

    必竟又不是自己賺的

    拿ㄌ

    會付出更多代價的

    不要不信邪阿

  • 我比較好奇丟了錢又被人撿到歸還
    會主動給對方三成的人又有幾個?
    我比較不相信人性,人大多是貪婪的(無非幫哪一方說話)
  • 我是UID
    我是UID


    我覺得今天的重點在於... 掉錢的那個丫姨家境不好

    如果今天潘女撿到的是有錢人的錢就沒事了

    題外話..

    任劍誰 是 任我行 嗎?

  • 我是UID的話:

    任劍誰  是  任我行  嗎?
    ~~~~~~~~~~~~~~~~~~~~~~~~~~
    完全不相關=  =
  • 這什麼社會, 真是亂七八糟!

    管她是不是貧婦, 管它法律怎麼訂, 不是自己的就不能拿!!!!

    要做善事自己賺錢去捐, 道理這麼簡單而已!

    就算撿到郭台銘的錢也不能這樣!!!!!!


  • 法律當初怎麼訂的不知道
    但該死的連公民與道德這種倫理都忘了真的枉為人..
    聲援支援的人還那麼多,這社會真的病得很重...
    "討"花獻佛還大言不慚...哎
  • 我還是覺得真要行善不應該再多要求
    那原本就不是女大生的錢  既然要還人就做漂亮一點
    如果李婦真的是貧婦 那就更不應該拿
    如果不是  那只能說李婦也很敢講

    以前我妹掉過錢包  對方打電話給她 還跟她要求指定要新光三越的禮券作為報酬
    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人會這樣
    我也掉過東西   掉錢掉東西都很痛苦  
    做人應該要將心比心



  • 看了這篇討論.....
    我發現我的價值觀真是跟不上時代了

    撿到東西必定歸還,或拿到警局
    對我來說,從來沒覺得是清高的表現
    從小的教育,根深蒂固的讓我就是會這麼做

    這不干我窮不窮,失主有不有錢的事
    也不干我撿的是多少錢,我撿到的手機是新型還是舊型的事

    『不是我的不能拿』『丟失東西的主人一定很著急吧』
    這是我每次撿到東西時,心理的想法

    當這個社會只剩下最後的防線『法律』能夠約束人心
    沒有所謂的同理心或是個人的道德約束

    我覺得這樣的社會未免也太冷漠了
  • 我覺得應該討論的是"立法"的目的跟意義

    如今看來根本就無法達到"鼓勵"歸還失物的目的

    反而變相的在"處罰"遺失物品者

    不知道將來會不會有人學"守株待兔"的人

    每天守在銀行門口專門撿掉的錢

    因為可以分三成阿!!!

    社會大眾及立法諸公應該深入討論該法律存在的必要性


  • 雙色涼丸的話:

    我看網路新聞, 有位老先生一看到這新聞
    就趕忙帶了六千元捐給婦人了
    婦人因禍得福, 再包一包紅包給法律妹

    ===================================
    婦人沒有收這筆錢喔。

    人家掉錢的確是糊塗,
    但是不代表撿到錢的人拿走就是合理、合法的,
    而且法律規定可以要求,但不得超過三成,
    不是指一定要拿滿三成好嗎。
    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
    但不是我的錢就不是我的,
    拿了老天爺一定會在別的地方取回去。


  • 究竟有多少人錢掉了,還能找得回來?
    這個社會本來就不完美,不能期待每個人都是善良的
    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在這個充滿機會主義者的社會
    能秉持並感受到善良的心意
    真的是件很棒的事
    除此之外,就沒什麼好爭的了


  • 這算是哪門子的公道話

    我呸~~~***
  • 剛剛全民最大黨
    有講到這個新聞耶
    感覺就是在消遣那個女大生的樣子XD
  • 剛剛全民最大黨有講到這則新聞
    感覺就是在消遣那個女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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