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倒覺得伊能靜今天這樣有很難對外講的原因~

當初不能公開戀情,
結婚不能穿婚紗也不能擺喜酒,
婚後婆婆真的很不喜歡她,
說話不是不客氣就是酸她,
她卻一直討好婆婆以及婆婆的婆婆不放棄努力,
一直到生了小哈利之後婆婆才慢慢接受她,
這樣忍氣吞聲的日子過了十七八年,
她也一直順著丈夫和夫家,
說真的,她只是為了小哈利不輕言離婚而已,
現在解脫了,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好的,那樣的家庭...
孝子老公再努力挽回也依然心灰意冷吧~

我以前非常討厭她
她在未離婚前就有情人    也不對
但是我想  旁人都無法了解,處在這樣婆家將近20年的無奈與怨恨吧~
媒體的加油添醋完全是多餘
願伊能靜和哈林都能再找到彼此的幸福~
  • 沒白字黑字的離婚就是錯,再多理由都不是理由,再多可憐都不可憐,不管是男生偷吃或女生外遇都不值得被同情,這麼簡單的道理需要解釋那麼多嘛…?
  • 拉格納洛克∼諸神的黃昏的話:
    黑心強強的話:
    男人追求性叫低級好色
    女人追求性叫追求性幅

    冰封三尺的話:
    男人外遇就是該死
    女人外遇就是有苦衷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男人離婚就是男人無能
    女人離婚就是女人獨立

    QueenBee的話:
    男人付錢等於天經地義
    女人付錢等於男人小氣

    ===========================

    各位先輩賢達們字字珠璣,
    請受小弟一拜    :D
    ============================
    收~
  • 黑心強強的話:
    男人外遇就是該死
    女人外遇就是有苦衷

    冰封三尺的話:
    男人追求性叫低級好色
    女人追求性叫追求性幅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男人離婚就是男人無能
    女人離婚就是女人獨立

    QueenBee的話:
    男人付錢等於天經地義
    女人付錢等於男人小氣

    ===========================

    黑心強強&冰封三尺大sorry,
    應該是以上才對.
  • 那麼多男人到大陸玩女人也有很難對外講的原因
    每個外遇的男人都跟伊能靜一樣有很難對外講的原因
  • 這都是別人家的家務事  ..
  • 如果誰能證明

    伊哈分居後    伊還佔了哈什麼便宜    那就是伊不對

    如果伊沒佔哈任何便宜    那就不能說她不離婚是有何目的

    也許就是不想把小孩讓出來吧@_@

    當然你可以說很多分居的男人後來跟外遇在一起也是一樣的情況

    這點我們並不否認    那婚姻不過就是名義上的!!!

    但是如果一方還有佔一方的便宜    例如金錢    身體    或者勞務    卻又搞外遇

    那就是外遇又死不離婚的人的錯

    因為很明顯那就是兩邊好處都要
  • 借來用一下:
    以下故事是我夢到,請勿對號入座,如有雷同純為巧合。

    從前  有一個女孩
    父母離異,老媽思想很新潮,很快就改嫁投身倭國人  。

    這個老爹沒啥責任感,沒老婆管日子最HAPPY~
    女兒就扔給別人養吧∼∼。

    可憐的小孩,當時就讀國中,舉目無親,
    只好找老媽SOS~

    這個老媽愛好面子,見不得別人說閒話
    改嫁後過的也挺爽快,

    孤兒被當成個包,扔到香港去給她姐姐托管。
    傳出遭受姐夫虐待傳聞,
    這下可讓無責任感老母臉上無光。

    老媽只好再幫愛女,找個有中日語言教學中學安置。

    女子高校一畢業,寄人離下的生活不是很好過。

    少女懷有星夢,不負責任老爸平日雖不務正業。
    豬朋狗友中也是有些人脈,老爸更是想著從中抽點油水。

    一個想紅,一個想要一棵搖錢樹
    二個一拍而合。

    在少女的心中,國中時期,是最幸福的時光
    少女在紅的翻紫時,又回到了國中的母校
    感恩之餘跟校長,在蔣公銅像前面花圃來個大合照。

    更讓少女感受金錢是萬能
    在努力賺錢之餘,不斷尋找有錢可靠的金主。

    有這樣的想法,少女的妹妹也是 
    少女的妹妹勾搭上了喜好騎x機嗜好金主
    呷好到處報,少女的妹妹自然也通報自家的姐姐
    一起來狩獵
    獵丫獵,少女不小心獵的太超過了…
    得罪自家的妹妹.....
    妹妹超不爽的開始在x機區放話...

    ........(接下來我夢醒了....)

    那天如果有再作夢回到續集時再來寫。
















  • 拉格納洛克∼諸神的黃昏的話:
    可妮的話:

    +1
    這男的真是爛到爆了

    今天看新聞,說伊跟虞在美國結婚,美國法律分居兩年就等於離婚,他們已經分居四年了
    如果已經等同離婚,也沒有所謂"偷吃"了對嗎?

    =====================

    伊跟瘐是歪果仁?
    各位男性同胞們趕快拿起你的筆和筆記.
    知道沒有所謂"偷吃"該怎麼如法泡製了吧    :D
    =======================================
    基本上  要他們2位都拿美國藉身份才有美國法律有效說吧
    就算在美國結婚  回到台灣還是要去登記成婚
  • 有錢沒錢都有!
  • Naomi*的話:
    我覺得可能是女人基於同情女人的心理
    才會有那麼多人開始同情她 猜測她有難言之隱   

    我覺得不論她有什麼委屈
    當初她也是跟庾澄慶愛情長跑多年才結婚
    她結婚時也不是無知少女的年紀 
    更遑論她的個性背景也絕對不是單純天真的那種
    對方是怎麼樣的個性 有怎麼樣的家庭 怎麼樣的母親
    她應該要很清楚

    婚後才反悔 也沒什麼不行
    但不先離婚 卻在大陸發展跟別的男人同居
    這麼多年來 她其實有很多機會阻止今天的情況發生 但她沒有

    如果說她的出軌是需要愛的表徵
    那是不是也可以解釋成她當初並不是真心愛庾澄慶才跟他在一起
    而是因為對方的名氣 家世 財力?

    ============================================================
    +1
    成年人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真的是男方硬拖著不離婚,  應該也有解套的方法吧
    幹麻要把自己的名聲搞壞?!  真是不懂....
  • 可惜伊不是陸小曼

    黄也不是徐志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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