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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太誇張... 飲料去冰加熱加5元 消費者跳腳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2008.12.23  02:59  am 
景氣差,民眾荷包越來越薄,小型店家對產品售價更是錙銖必較,近來一些飲料店對顧客要求去冰、全脂換低脂牛奶、加熱等,都要再加五元,讓民眾氣得跳腳。李小姐說,中杯珍奶一杯賣四十元已經夠貴了,去冰竟然還要加五元,「不買了!」

李小姐日前購買連鎖店「元氣Q奶」的招牌飲品珍珠奶茶,原本五百西西售價四十元、七百西西五十元。李小姐說,天氣轉冷,請店家在飲品裡不要加冰,店員當場說要加五元,讓她很不甘心。上班族林小姐日前在公司附近店家購買珍奶,沒想到她請店員將全脂牛奶換成低脂牛奶,店家也同樣加收五元,讓她覺得不可思議。

元氣Q奶表示,店內販賣的「元氣Q奶」,整杯使用林鳳營鮮奶,不含紅茶,成本較高。九月起所有連鎖店的奶類飲品一律去冰加五元,也就是常溫、溫、熱飲需加五元。「冰塊體積多,去冰後飲料仍要加到滿,所以才加收五元的鮮奶費用。」

以前景氣好,店家和消費者可能都不會計較這區區五元,但景氣差,差一塊錢都有感覺。林小姐說:「去冰需加牛奶成本,但少掉的冰塊,也有製冰成本吧!」她認為,冰塊也需要用錢買,既然店家加牛奶要加錢,「那我去掉的冰塊錢,為何不反映在產品售價上而減價呢?」

網友皮皮日前在台北市萬華區購買不加糖、不加冰的木瓜牛奶,同樣遭店家以「去冰後容量較多」加收五元,一杯木瓜牛奶要價五十五元。皮皮對店員說,「那我不加糖,是不是可以減五元?」遭店家拒絕,再也不上門光顧。

除了珍奶去冰要加錢,部分小型店家所販賣的可樂、綠茶、果汁等飲料,去冰也同樣要加五元。有網友建議「拒買」抵制店家去冰加五元。也有網友認為,可採「折衷」方式,以「少冰」取代「去冰」,或請店家去冰但飲料維持八分滿,照樣可以喝。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說,景氣差,導致飲料業者業績下滑,以去冰、低脂、加熱等方式變相加價,消費者付出與過去一樣的金錢,卻買不到相同品質,也讓人對店家觀感不佳,「消費者購買前最好先問清楚加價方式,衡量是否能接受,以避免消費糾紛。」
 
 
  • ㄅㄚㄅㄨ
    ㄅㄚㄅㄨ


    如果他做好飲料.說要收錢

    我可以在這時後跟他說我不要了..轉頭走人嗎?

    突然有想這樣做的衝動....=_="

  • meltdown
    meltdown
    ㄅㄚㄅㄨ的話:


    如果他做好飲料.說要收錢

    我可以在這時後跟他說我不要了..轉頭走人嗎?

    突然有想這樣做的衝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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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呀~  店家沒有事先告知要加收  或沒有價目表
    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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