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情從道德與愛情這兩個面相來切入主題, 伊能靜都是不及格的...
在道德上, 雖未抓姦在床, 但不僅被拍到牽手的相片, 亦有人守在大廈外確認黃竟夜留宿; 此外,緋聞男女主角亦未對雙方的不倫關係作任何辯解!
緋聞女主角以與先生之間有許多問題未解, 因而逃離以分居方式勉強維持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而緋聞男主角更是縮頭烏龜, 不但以"沒甚麼好說"及"是女方去牽他的手"來對此韻事作註解, 難道這樣就能將他與人妻曖昧交往的事實抹滅嗎?
如果我沒記錯, 這兩個人應該還都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在法律還是主張一夫一妻制時, 法律上並無容許兩人通姦的假期!
而在愛情上, 我想伊小姐對愛情的追求一向不遺餘力, 但是我想真正的愛情是為彼此著想,不應陷對方於不義! 她沒有愛人的資格卻行了追求之實, 在事情被爆開以後, 她不就讓她所追求的愛情蒙上不倫之穢, 踐踏了愛情本身的尊嚴!
她想要追求的愛情所衍生的後果卻要讓很多無辜的人受苦! 她原可將她想逃離的婚姻先作結束, 再來等候她所追求的愛情! 但是任性恣意的偷歡,所營造的一段不能攤在陽光底下的"愛情", 卻讓兩對couples及一個小孩捲入事端, 難道這也能說是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嗎? 愛情之利器可不是無堅不摧的!
我想版上有人以法國人的浪漫與對婚姻之外的愛情寬容, 來認為目前國內的道德是往後退走的...我想我有不同的想法...
我們離將淫婦浸豬籠的時代很遙遠了, 時代在進步, 人心思變, 但人是群居動物的本性並未改變; 法國人可以容許這些事...是因為他們對這樣的紛亂感情配對司空見慣, 所以接受程度高; 當周遭的人對一件事的接受程度相仿時...哪還會有道德禮教上的約束與排斥呢?
且不光是台灣人, 就以亞洲人與歐美的差異而言, 對於這樣的婚外情, 我想亞洲國家於對道德與禮教上的不容與歐美大相逕不言可諭吧!
舉個例子...在台灣就不會接受在任內離婚, 更在短短兩個月內又與裸照流傳的名模女友高調出席各種場合, 並先有後婚在離婚不到四個月內再婚的總統吧? 這是否說明了所謂"國情"不同,對很多事的接受度亦不同! 這並非道德負成長, 而是民心所向尚未開放到那樣的境界! ((想想張俊雄前院長雙人枕頭的故事吧!))
我並不認為單親家庭的小孩就教養不好, 實際上小哈利現階段與單親家庭有何不同嗎? 現實生活中媽媽只是逢重要節日回來一敘的人,但媽媽在外不當的行為舉止卻無可避免的傷害到他!這難道是一個母親對小孩所能作的最大犧牲嗎?
整個事件中被犧牲的不是伊小姐她自己, 而是她已成過去完成式的老公愛人,與她自述無法割捨情感的兒子; 而黃先生與陸小姐既然沒有婚姻關係; 我想黃先生不只一次的劈腿行為, 應該讓陸小姐好好的思考一下..這個對感情與道德雙缺的男人仍值得她佇足不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