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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到底要不要幫忙繳貸款?

結婚前原本預計要跟先生一起買房子(各出一半,買兩個人的名字),
但因婆家堅持要買先生的名字,
所以我也就不幫忙出頭期款(但有出一部份的裝潢費),
婚後房貸也由先生獨立負擔(我幫忙出生活費),
但也因為如此,先生常會唉說他沒錢很窮什麼的,
他一個月賺的錢大概繳房貸&會錢後就剩一萬多,
我知道他是希望我幫他繳貨款(他不敢說),
但是我覺得沒保障(我對錢很沒安全感),
所以一直都不願意拿我的錢出來幫他繳,
到在現變成我加薪領年終什麼的我都不想跟他說,
不然他就會一直叫說,我很有錢他很窮什麼的,
真的很煩,
有時真的想幫他繳一繳算了,
但是我也想買自己的房子呀,
不然以後有個萬一,那我怎麼辦,
是我自私嗎?還是想太多....煩耶
  • 他們的論點是,一家人買誰的名字都一樣,
    不要計較那麼多
    ----------------------------------------

    騙肖~~既然是這樣當初為什麼不讓你掛名
    我記得雖然是買你先生的名子
    但好像可以去改登記,  改成兩人共同持有
    要在繳一些手續費
  • 你的顧慮沒有錯
    我也是房子夫妻聯名才一起繳房貸
    天經地義吧

    有幫忙出生活費已經不錯了
  • A-JOY
    A-JOY
    妳婆家都已預設算好離婚產權問題

      相對

      妳也要預設好離婚後妳剩有什麼

    仔細想想吧
  • 蘇菲娜的話:

    付生活費的那方,是最沒保障的

    吵個架,管你付了什麼生活支出都會被否定,此時只有房貸才是支出,而且付房貸還有證明,多麼佔優勢啊~~

    -----------------------------------------

    可是,  蘇菲娜,  我看過的案例
    是女方提出付了快一半房貸的記錄
    房子仍判給男方
    聽說在台灣這要看法官
    碰上會主持公道的機率大概是1%左右
    可遇而不可求

    另外,  前面有個F550一直鼓吹要同心協力合作建立家庭
    前題是好的,  但這個論點有個前題, 
    是假設持有房子的一方在分開時會心甘情願地分一半給對方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  那當然很好
    但就是不成立呀,  我看過的例子都不成立
    所以無論男女是房子持有人
    要嘛就共同擁有,  要嘛就另一個出生活費當付房租
    無關男女,  只與公平有關
  • 要是我  我會把手邊的200拿去買一棟自己喜歡的房子
    我覺得很合理  登記誰的名子  就誰繳貸款
  • ㄜ....結了婚還分是誰的房子...有點糟

    當然我不是說通通給先生..合理的一些保障還是要有的

    只是...這樣的婚姻好麻煩的感覺

    可能每個人觀念不同吧....


    如果你覺得你們夫妻感情很好..

    你有自信可以跟妳先生白頭到老

    你有自信先生是真心愛你不會偷吃..



    那..誰的錢有差嗎...那都是你們的錢

    當然各留一點私房前是一定要的



    建議...各留一定%數的錢做私房...

    其它算家庭基金..從家庭基金統一支付貸款及生活開支

    除非你們有婚前協議...或有生明分開財產

    否則就算名子是妳先生..真的有萬一..他也不可能整棟拿走




  • crescent的話:
    蘇菲娜的話:

    付生活費的那方,是最沒保障的

    吵個架,管你付了什麼生活支出都會被否定,此時只有房貸才是支出,而且付房貸還有證明,多麼佔優勢啊~~

    -----------------------------------------

    可是,    蘇菲娜,    我看過的案例
    是女方提出付了快一半房貸的記錄
    房子仍判給男方
    聽說在台灣這要看法官
    碰上會主持公道的機率大概是1%左右
    可遇而不可求

    另外,    前面有個F550一直鼓吹要同心協力合作建立家庭
    前題是好的,    但這個論點有個前題,   
    是假設持有房子的一方在分開時會心甘情願地分一半給對方
    如果這個假設成立,    那當然很好
    但就是不成立呀,    我看過的例子都不成立
    所以無論男女是房子持有人
    要嘛就共同擁有,    要嘛就另一個出生活費當付房租
    無關男女,    只與公平有關
    -----------------------

    既然如此,那就200萬繼續自己留著好了...
    只是版主老公似乎很肖想那200萬來還清房貸,才唉唉叫的

    台灣的法律一直都是較坦護男方啊...就連小孩監護權也是,明明男方有家暴記錄,女方有經濟能力,小孩還是判給男方的居多~唉∼真是越想越不平衡



  • 好像房子是婚前買的  就不歸兩人共有

    不過後來的法律好像有改  剩下的貸款

    是兩人共有  但你要有支出證明

    最好是每月匯給到他戶頭房貸的明細要留著

    我不知道對不對啦~你最好問一下專業的

    女人要精明些~總是要為自已留一些後路~

    如果可以買第二棟  他們願意用妳的名字買 

    那當然皆大歡喜  最怕要買第二棟的時候

    他們又要用你先生的名字買

    你應該看過不少例子  女人離婚了  什麼都沒有的...

    很多  FG上就很多了~







  • ㄟ.....那個
    我前幾天有類似的問題問過代書
    代書是說可以設定"共同抵押權"??來保障部份權益
    好像代書設定費才幾仟元吧
    (不過因為後來問題排除了  所以我也沒有繼續問下去了
    如果你有需要我在幫你問問看代書)

    我是覺得都是夫妻了
    你夫家還算的這麼精
    那就大家一起來明算帳

    1.要設定完後才有可能幫你先生分擔每期貸款  或是補助他家用

    2.手中的錢直接買第二棟房子的頭期款(主要是別讓他家有打你的錢的機會)
    然後將第二棟房出租  收租金繳貸款    不用你夫家繳  也不放他的名 
    婆家如果問  就回答說年輕時省一點  老了才能有錢用  而且現在利率低  算算也還過的去
  • 20486
    20486
    感情是無價的
    夫妻分的這麼清楚
    第一個讓人KIMOGI  不好
    第二你先生對你的感情可能會因此受影響:  覺得你不把他當家人
    第三如果要分手你先生可能會走的不留情面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20486的話:
    感情是無價的
    夫妻分的這麼清楚
    第一個讓人KIMOGI    不好
    第二你先生對你的感情可能會因此受影響:    覺得你不把他當家人
    第三如果要分手你先生可能會走的不留情面
    ==========================================
    你說的沒錯,也可能是因為這樣,
    所以大吵時,我先生才會衝口而出要我搬出去,
    但是一開始不願意跟我一起買房子,
    我也KIMOGI也很差,我也覺得他們不把我當一家人呀
    所以我們陷入了一個困境中,
    兩方都不退,那就是一個死結,
    也就是我苦惱的地方...


  • 20486
    20486
    color-fish的話:
    妳可以跟他媽說那他跟我睡覺不用付錢的嗎...生兩個孩子不用付錢嗎...
    *****************************
    女人何苦這樣貶低自己,  這樣跟賣的有什麼不一樣?
  • 20486
    一開始先計較的是男方的人哦...
    假若老公不要一直唉唉叫,心甘情願付貸款,版主也不用這麼不開心了



  • 20486
    20486
    那版主要不要想一個折衷的方式
    稍微退一下下
    譬如你常常幫他買新衣服
    或貸款繳個一點點意思一下
    讓他心軟也開始不要這麼計較


  • 這個問題我也有...
    這個問題我也有...
    錢可以幫忙繳
    但要堅持房子改登記你跟老公的名字
    口氣可以柔軟一點
    但是態度要堅持∼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這個問題我也有...的話:
    錢可以幫忙繳
    但要堅持房子改登記你跟老公的名字
    口氣可以柔軟一點
    但是態度要堅持∼
    ==============
    現在改成聯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他們的論點就是”一家人誰的名字都一樣”,
    說什麼都不可能會去改的,
    你一個人堅持,他們有三個人比你更堅持,
    用什麼口氣都沒用,
    反正就是我不應該計較,
    如果他們願意改,
    那問題就解決了,
    我二話不說馬上把貸款繳清,
    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死結


  • 我是版主
    我是版主
    20486的話:
    那版主要不要想一個折衷的方式
    稍微退一下下
    譬如你常常幫他買新衣服
    或貸款繳個一點點意思一下
    讓他心軟也開始不要這麼計較
    =============
    除了繳貸款外,其它的我都會出,
    出國玩也大部份是我出的錢.
  • 這個問題我也有...
    這個問題我也有...
    那就不用談了...
    他們堅持
    我比他們更堅持
    每次我老公提出這個問題
    我都回他
    只要房子補上我的名字
    我就繳錢
    久了他就再也沒提過了
    (因為他媽也不可能讓他改)
  • 妳就說  其實妳也不願意

    妳那些錢是妳媽媽給妳用來買房子的錢

    是要妳用妳的名字買~

    順便牽到別人家都是用老婆的名字買的房子

    妳家  妳的誰誰誰  包括妳婆婆也不例外...的

    女生名下還是要有不動產比較有保障

    老人家的觀念~他們還能說什麼嗎?






  • 真是沒道理
    只要一句:都是一家人嘛  不都是一樣
    好康的他家都要佔盡

    版主~
    妳如果把頭期款的一半(50萬)還給婆家
    也幫忙付貸款
    那改成聯名 
    婆家會答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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