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小狗仔的話:
在大家吵誰對誰錯的同時.
我來跟大家分享這則新聞背後的真相
狗主人,邱老先生,今年高齡79歲
買下吉娃娃"米可",是老人與狗互相作伴
79歲的老爺爺,體力不比我們,
養狗的觀念,恐怕也跟我們不一樣
因此他可能認為狗不需要栓,
活潑的小狗,栓了老爺爺可能也牽不動(這是我的推測)
但是到老爺爺家堵他,問他女兒
一家人都說:從來沒打算要告小男孩
(告了也沒勝算,欲知詳情,請再拜讀聯合報的配稿)
但是,我認為,老爺爺沒有遵照公園告示
蹓狗栓鍊,導致小狗發生意外,這是他必須承擔的風險
回來看八歲小男孩的立場,他很無辜,
撞死狗他也未必好過;
但就在各位強調"態度很重要"的同時
小男孩的父親,態度可議...
令人遺憾地是,在我們整個上午的採訪過程中,
男孩父親說出,"如果他不滿意,就去告啊!"這句話
甚至,男孩父親還說"不是錢不錢的問題..."
可以推測,和解金一萬或三千,
不是男孩父親的重點
那麼男孩父親在意的啥麼?
是他認為,小狗跑出來,腳踏車來不及煞住
撞死小狗,他們不用負責
既然不用負責,又何需要花錢和解?
再者,小男孩的父親,是當地義消,
認識很多警察記者,
遇上這種"倒楣事"
男孩父親索性請記者朋友,揭露這件事
大家讀過"聯合報"的這篇報導,
應該很輕易能辨別,報導立場偏向哪一方
我不是要爆料,
只是想說,好歹記者也是花了整個上午兩頭採訪
尤其冬天很冷,跑來跑去非常辛苦
所以"應該"有義務在這裡
讓心中有愛的各位,知道多一點,深入一點的真相
請大家不要譴責80歲的老爺爺,或8歲的小男孩
繼續爭執下去,只是對這老小造成更多傷害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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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篇所說屬實,
那最令人不恥的就是那位父親了!
可憐、無辜的是老翁、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