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錢要她墮胎 資優女告性侵

丟錢要她墮胎  資優女告性侵

台北縣一名高中女生在網路上認識張姓無業男子,她輟學到台中市租屋打工供養男友;沒想到男友得知她懷孕後,竟以「我沒錢」,不願意娶她,她傷心之餘,由家人陪同到派出所告男友性侵。

警方說,張姓男子(廿一歲)第一次和女學生發生關係時,女學生還未滿十六歲,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全案函送法辦。

女學生的母親說,女兒是家中長女,從小乖巧聽話,在學校功課名列前茅,國中畢業後,也考上理想高中,家人對女兒呵護倍至,什麼都買給她;國中畢業時,女兒想要一台電腦,家人花了五萬多元買了一台電腦給她。

女學生的母親表示,女兒上高中後經常上網,心思不放在課業上,怎麼勸都沒用,去年十一月帶了三萬元離家出走,家人報警協尋,但一直沒有音訊,求神問卜,神明都說女兒還活著,直到上月市警方找到她女兒,家人喜極而泣。

不過,得知女兒離家理由,竟然是與上網認識的張姓無業男子同居,而且為了供養男友還到便利超商打工,女學生的家人很不捨。

女學生被家人接回後,發現自己懷孕,她擔心家人責罵,在上月廿八日到台中找男友,希望男友能收留她,但男友得知她懷孕後,竟拒她於門外,女生學只好求助警方,她還說「希望和男友廝守終身」。

警方找到張姓男子,他隨後告訴女學生「寶貝,我現在沒有錢,養不起你,不能和你結婚」女學生聽完後,流淚不止,張姓男子的家長後來又提議以五萬元做為女學生墮胎、營養補給費用,「把事情解決」;女學生一聽才死心,決定拿掉孩子,並提告懲罰負心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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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劈腿都告性侵好了 

puma
  • purec的話:
    哈,因為他們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女生也回到家了,
    不知道我們還要怎麼幫助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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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對
    那就不要說一些有的沒的了!
  • 真的!!真的!!
    此風不可長阿~~~~~~
    不過這案例是
    男的可惡
    女的笨,"建校轉生氣"
    還資優勒~~~~~~~~~~~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729/1/hzfx.html   

    這也有類似新聞,女網友是成年的喔,也是分手就告性侵
    ,感覺已經造成流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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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案例跟那個女網友的事件不太一樣
    因為女方為男方付出太多(雖然女方笨),得到卻是這樣
    所以這種報復,我認為是可以理解的~~~~~~~
    雖然方法在道德層面,說不太過去~~~~~
  • sonoyiyi的話:
    不過很多人很奇怪ㄟ
    跟未滿16歲發生性關係就違法
    跟未滿18歲買香煙一樣
    不行不行不行
    那就不要做啊!
    被抓到才在那邊說你情我願
    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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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0000000000000000

    法律不是擺在那裡好看的好嗎

    未成年女跟你要    你可以拒絕

  • 未成年的人腦子就是不成熟

    不然法律幹嘛保護呢

  • 麻花卷
    麻花卷
    現在得家長更奇怪
    都說自己的小孩很乖巧
    卻不知道自己家的小孩在外面做什麼事
    再說16歲不小了吧
    現在的小孩不比以前耶以前或許不懂
    5.6歲小孩講話都像大人了
  • sabrina1108的話:
    未成年的人腦子就是不成熟

    不然法律幹嘛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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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才會提到  監護人
    因為沒有完整的行為能力
    所以作出決定前本來就應該要有監護人的同意和監督才行(這本來就是法律設置監護人的用意)
    其實有規模的網站,需要申請帳號
    未成年的人是需要有監護人同意才能申請帳號的
    國外落實的十分完整
    若這個事件裡,女方監護人完全知情卻不阻止,那這才是使作俑者
    監護人的第一線保護遠比事後用法律討公道有效太多了
    我覺得青少年犯罪或翹家翹課後發生不幸事件
    應該也要處罰監護人
    因為監護人沒盡到監護的職責

    說個很難聽的比喻,假設小孩子跟寵物一樣不懂事好了
    家裡養了寵物,放任寵物出去街上亂跑
    寵物被車撞.出意外.懷孕
    飼主是不是應該也要負責任?
    光處罰肇事者根本不夠
    因為沒盡到保護責任的飼主會讓事情一直發生
    最終受害的還是不懂事的寵物
  • 嗯    監護人也要負責任

    不過小孩蠻難24小時盯著

    尤其是叛逆期

    所以我還是覺得加害者必需嚴加懲罰

    重罰之下    弟弟應該會軟掉
  • 如果家有叛逆期的小孩
    又擔心上不知道什麼網站
    其實把電腦放在客廳是很好的方法
    因為螢幕是公開的
    雖然不會有人無聊到一直刻意盯稍
    但是就不會做不敢讓人知道的事情

    我知道蠻多用網路幹偷雞摸狗事的小孩
    電腦都是放自己房間裡的
    這樣父母真的是無從看管
    鎖在房間裡看a片還以為是回房間用功看書咧~
  • 告他性侵是因為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未滿16,如果女方當時有滿16,就不能這樣告啦。

    和未滿16的發生性行為在法律都是算性侵,不是嗎﹖
  • 這女的腦袋裝啥?
  • 覺得事件中男女雙方都有錯誤
  • 男的也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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