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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女童遭性侵 婦人被打慘~

阻女童遭性侵  婦人被打慘
  更新日期:2007/01/10  07:10  記者:記者田俊雄  劉明岩╱花蓮縣報導 
 
有性侵女童前科的花蓮縣吉安鄉男子魏永慶,昨天拐騙六歲女童到公園企圖性侵,女童哭聲驚動路過的婦人張婌惠,她大聲阻止,反遭魏永慶打得鼻青臉腫。魏永慶挾持女童逃往他處性侵得逞,警方傍晚五時多逮捕魏永慶,並出動逾百警力搜尋,女童被一名好心的麵店老闆娘帶回,隨後由警方護送交給女童家人。

警方調查,這名六歲女童昨天下午二時三十分許,在吉安鄉住處附近玩耍,魏永慶騙說是她的叔叔,要帶她去找媽媽;女童不疑,上了魏嫌的機車後,被載到吉安鄉南埔村知卡宣公園附近企圖性侵。家人發現女童不見了,立刻向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報案。

在宗泰食品公司擔任營業課長的張婌惠,下午三時十分到吉安鄉知卡宣公園,行經拱橋造景附近時,聽到女童淒厲的哭叫聲,直覺情況不對,立即趨前察看,發現魏永慶褲子脫了一半,企圖性侵女童。

張婌惠高喊「你在幹什麼?你是她的誰?」魏永慶騙稱是女童的叔叔,且惱羞成怒,連揮數拳,重擊張婌惠;打得張婌惠鼻青臉腫,鮮血直流,張婌惠為了救女童,奮力抵抗,並在魏永慶帶走女童後,立即向警方報案,她則被送往花蓮醫院急救。

警方據報趕往現場,女童及魏永慶已不在現場,根據張婌惠供詞和監視器畫面,從機車牌查出魏永慶涉案。

警方研判女童被魏永慶挾持,動用上百名人力在花蓮市、吉安鄉各主要路口執行路檢,但到傍晚五時半,仍未發現魏永慶和女童蹤影,傍晚到吉安鄉南海五街埋伏,才把逞獸欲返家的魏永慶逮捕到案,但沒有發現女童。

魏永慶供稱,他挾持女童往南埔八街方向逃逸,並在南濱路一段與八街附近草叢性侵得逞,隨後在南濱路一段宗泰食品公司附近放女童下車。

由於魏永慶供詞反反覆覆,警方根據他的供詞擴大搜尋,仍未發現,急如熱鍋螞蟻,直到晚上六時十分,警方接獲南濱路麵店老闆娘梁秀英報案,才知梁秀英發現這名走失女童,帶女童回店吃飯並報案,警方趕往始確認是被害女童。

麵店女老闆  安撫受害女童

昨天在花蓮遭歹徒擄走性侵的女童被丟在路邊後,冒著寒風,沿著昏暗的南濱路往北走了一百多公尺,約傍晚六時十分許,經過梁家麵館,遇到好心的老闆娘梁秀英照顧她,並報警處理。

梁秀英說,當時看見女童經過,這麼冷的天,反穿著單薄的背心,覺得奇怪,就將她抱進店裡。

她抱著女童時,可以感覺到孩子的嘴唇、手都凍得發紫,兩眼無神,散亂的頭髮上還有乾草,一定飽受驚嚇。

梁秀英趕緊端了一碗熱騰騰的魯肉飯給女童充饑。「她真的餓壞了,沒幾分鐘,就把飯吃完了。」在女童吃飯的同時,梁秀英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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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樣呀
真是禽獸不如
這種累犯應該去勢然後關到死

那個什麼人權團體不要再出來說什麼保障人權的屁話
看看被害女童
將心比心啊~


  • 強暴人的鳥要割掉啦!!
  • 真是太可惡太可惡到一個極點了



    怎麼這麼喪心病狂

    把他放出來的人也要負責的!!怎麼把變態又放出來


    只有說不完的可惡和可恨


    要是我遇到這種事情.我覺得那個男人拼了

    一定把他脖子扭斷  搓暴他眼睛
  • 現在的法律強暴罪大概都判幾年呢
    是不是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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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暴很快就放出來了吧,
    就我所知,之前有個案子,一對在山區的情侶被釘上,
    人渣先挾持女的,要男的跪在地上,
    然後殺了男的,強暴完女的~也一併殺了,
    這樣15年就假釋囉....

    洪曉慧不也才九年就假釋?

    殺人都這麼輕了,還有人權團體聲援,
    何況是強暴「而已」!
    我們國家對壞人的保障,比好人多很多....

    應該把這些人渣的眼睛刺瞎,送去幫人按摩,
    終其一生,賺的錢都給受害者∼
  • =  =這種病態的強暴犯的確要閹掉的
    但對於那位大嬸真的是很推她
    她真的很勇敢  和見義勇為
    社會就是缺乏像她這樣的人
    另外雖然這位大嬸受傷病臥在床不能上班
    但聽說她所待的那家公司
    還因為她的這個見義勇為的行為
    要幫她加碼年終....
    也不會因她臥病不能上班扣她薪
    這公司也算是非常有良心了
  • 看了這篇新聞我真的很難過....

    因為我也有一個女兒!如果今天這件是發生在我身上,我一輩子也不會原諒自己的!

    所以!不管你再怎樣的忙碌!也千萬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不要讓一時的疏忽造成自己跟孩子一輩子的痛!

    還有!絕對要教導孩子該如何保護自己!必要時!讓孩子隨身攜帶手機或哨子!教他如何打求救電話.....

    最後!希望我們的政府能為我們的治安把關!不要再這樣的縱容強姦犯的!那不是關個幾年就可以不再犯的!你今天這麼殘忍的傷害一個孩子!基本上!你就沒有權力再回到這個社會!至少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這個人渣!
  • 我覺得真的很遺憾,
    小妹妹都已經及時被好心阿姨發現了,
    卻仍難避免不了悲劇的發生。

    還有∼看到那個混蛋的照片,
    真的很想揍他一頓。
  • 如果能救到那個小女孩多好!!!

    看到這篇報導,

    我會提醒自己千萬要有道德勇氣,

    強姦犯真的該死!

  • 一方面很讚賞那位見義勇為的婦人
    有多少人在那樣的狀況
    一個女人家耶
    還敢勇敢的上前制止歹徒

    一方面還是很心疼那個孩子
    好心痛
    那時電視新聞一直播的時候我就很注意
    那個女孩還是被帶走
    那她…
    我最擔心最害怕的事還是發生了
    真的是好心疼那個小女孩
    天啊~她才多小…
    以後的路怎麼走…

    還有政府是在做什麼的
    只會在那政黨惡鬥吵架打架而已嗎
    為什麼要出事才會出來聊表一下同情心讚揚見義勇為的人
    在那搶鏡頭
    這事可是不能預防嗎
    性侵犯出獄後有很大多數的人會再犯
    為什麼沒有做好評估還有防範的動作就假釋
    希望政府把給邦交國的金山拿一角回來
    就能夠去購買能防範能追縱的東西
    還有投入心力在這上面
    不然悲劇一再重復發生
    真的讓人很難受


    更何況誰知道
    下一個
    會不會是你我呢?
  • 前陣子看CSI 說內華達州強暴未成年者是唯一死刑
    台灣也應該推動立法  讓這些人死死算了
  • 不過,我覺得我們首先要把人權團體給ko掉...
    我們不能成立一個反犯罪人權的團體嗎?然後再找一堆律師告死那些人權團體...因為縱容罪犯的人權,導致更多人被傷害.....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行哦....

  • 生氣  真想罵髒話!!
  • 昨天有看到那嫌犯的長相
    一臉就很變態狂的樣子
    ~相由心生~
  • 餛飩的話:
    怎麼說都沒有用啦~~~都是女人自己在講爽的!!!!

    在這個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裡,一切還是以男性的利益為主!

    對女性不公平的事還多著哩,如女性不可跟兄弟爭產,公婆要抱孫子就得生,連長在自己身上的器官主宰權都沒有...那更別說這種強姦問題了!

    強姦犯會被重判才有鬼!!!除非每個女人能更有社經地位,講話能更有份量,才有辦法推動改革!不然,老實說,老實說,男人不太在乎這種事情的拉!

    但要女人覺醒,我看不太可能!所以如果真的憂心且在乎這種事情的女人,不要生女兒才是唯一的辦法!

    ===============

    什麼嗎?



    講這種話!!真沒道理
  • 這種人應該判唯一死刑..總覺得法律沒什麼保障
  • 人權團體都會說冠冕堂皇的話,像這種事為什麼就不見他們出面說句話
    像這種人就該拉去槍斃,關出來會悔改才有鬼咧
    如果他們那些人的老婆小孩發生這種事,看他們是不是還喊得出人權
  • 壞心眼∼罐頭魚的話:
    還是絕得地下秩序

    比法律來的有用
    ============
    +1
  • 看了真的覺得很心痛...

    他有沒有想過要是自己的女兒遭遇這種事

    他有什麼感想?


  • 這死變態應該腌了他
    讓他被強暴看看
    再判他死刑
  • 真的是比禽獸還不如耶!!怎有這種人渣啊!!!
    oh...氣死我了啦!!!
  • 台灣應該要有鞭刑,強暴或強姦要處以宮刑
    嚴刑峻法來保障善良老百姓....
    想想看...良好的法有有保障到沒犯罪的人嗎..我想是保障犯罪人讓他們找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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