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 女兒可以爭家產嗎 ??

請問一下
如果我奶奶留了一塊地給我  (因為我是長孫的關係)
但是我奶奶並沒有要留一份給姑姑們的意思
那請問一下我姑姑她們可以用法律當理由奪走我那塊地
嗎  ?

(依我姑姑她們說,法律規定女兒也可以分家產,真的是這樣子嗎),但我奶奶那塊地並沒有要給她們阿,現在我那塊地好像己經被她們"做掉"了,我該怎麼做呢  ?

請問有人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謝謝

  • 拿到財產就把神主牌一丟的長子長孫也所在多有
    為何人不看重生前子女有沒有盡孝  反而看重死後有沒有人拜?
    本末倒置....
    死了就算人家把你的墳挖開把屍體丟出來    你也沒辦法呀
  • rosette...

    不是切身之痛

    只是...覺得

    權力與義務

    既然享受權利就要付出義務

    拿錢是很開心沒錯

    可是...當要弄東西的時候  一堆人閃的閃  拖的拖

  • 令人做噁
    令人做噁
    錢錢錢....都是錢
    會拿錢回家就是孝順嗎..?
    是每一個女生都會拿錢回家嗎..?
    所有的事都沒全然絕對對的
    別只會對別人說~事情無絕對~說這種話..自己說話時卻變成自己說的都是絕對的
    孝順不是拿錢就算了
    是父母親老了時為他們把屎把尿
    就相當出他們照顧我們一樣
    到他們終老~
    做得到再說自己孝順吧
  • 其實爸媽奮鬥的成果應該交由爸媽自己決定
    自己想要什麼就靠自己努力去賺
    不要整天就想著坐著就有錢掉下來!!!
    一個人不努力不奮鬥,有再多錢都很快就會敗光的!!!

    提外話~~
    我真的很不能接受為什麼嫁出去的女兒就不能照顧爸媽
    為什麼過年過節就一定要回婆家???
    法律有規定嗎???如果家裡只有女兒的父母那不就孤老一生!!!
    反正我是不會因為嫁人就不管我爸媽或是一年才去看一兩次
    把我養大的是我爸媽耶~~又不是公婆
    照顧公婆應該是公婆自己小孩的責任吧!!
    身為媳婦當然能幫的就幫,但不是全部都叫媳婦做吧!!
    也不應該要求媳婦不能照顧自己的爸媽啊!!
    要是我以後老公這樣要求,一定二話不講離婚!!
    台灣人可不可以在這方面有點成長啊!!!!
    結婚是兩個人共組一各家,各自分擔責任,共同愛彼此的爸媽
    不是女人嫁進去當一輩子的傭僕,切斷原生家庭的關係!!
  • 本來法律以及傳統對女孩子就不公平了...
    結了婚後也沒好到哪裡去,
    跟婆家住的更辛苦...

    總之女孩們要自立自強,受到再多委屈都要挺直脊椎~~
  • 蘇咪的話:
    妳不覺得男人並不需被要求提出他奉養父母的證據   
    就可以理所當然繼承財產
    可是對女兒卻有不一樣的標準
    ~~~~~~~~~~~~~~~~~~~~~~~~~~~~~~
    沒有不一樣的標準.
    只是一直覺得奉養和繼承財產應該是同時討論,不分男女

    就40-50歲子女和60-70歲父母的傳統社會年齡層,大多父母還是跟兒子們住..造成奉養的事實..所以不會再需要有所謂的證據.
    而這個年齡層的女兒不論百般不願意..沒有經常性的奉養也是事實.
    若無意外往生..目前會碰到繼承問題,應該多屬於這個年齡層.
    ~法律一味要求死後繼承財產均分.且忽略生前奉養與否的事實.(這就是我想講的改一半)

    舉個周遭例子:
    母60多歲,重疾臥床近無智.(父健在無業)
    子女均孝順(嫁出女兒也常回家探望)
    因子.女.媳輩均需就業中..決定請外籍佣.
    長輩要求單一兒子負擔全額費用..
    ~~這個就是很傳統社會..即使子女輩大家經濟差不多.即使女兒們很孝順..但長輩們不會要求,女兒們也不會主動共同分擔奉養..即使法律規定"子女有奉養父母的義務".

    我也相信隨著少子女的現況和一輩一輩的推進,觀念的更改.男女奉養父母的責任將會並重.繼承財產均分也沒問題和爭議..甚至未來法律強制繼承財產均分制可能又會取消.而由被繼承人自行決定.(目前是藉由法律強制繼承財產均分,強迫那些固守兒子再爛也要給兒子觀念的老一輩人)

  • 結論就是大家都依自身週遭的情況來判斷...
    像我婆婆的媽媽是跟她兒子住沒錯(  兒女眾多    總不能把媽媽扯成五半)
    但是外勞費全部都是我婆婆負擔喔(一個月也要兩萬多塊)
    我也不清楚他們是怎麼算的
    不過很顯然    兒子常常也不是省油的燈
    並不會傻傻的全然負擔父母的費用
    通常都是幾個子女商量好    衡量個自經濟狀況和住家遠近來有錢出錢    有力出力
    而且法律這樣規定有其優點
    因為法律基本在平等的精神
    當子女分到財產比例  的是一樣的時候
    子女就會不自覺的將義務漸漸均等

  • 而且法律這樣規定有其優點
    因為法律基本在平等的精神
    當子女分到財產比例    的是一樣的時候
    子女就會不自覺的將義務漸漸均等
    ~~~~~~~~~~~~~~~~~~~~~~~~~~~~~~~~~~~~~~
    我贊成水仙不開花的話
    當遺贈法落實  女兒的權益不被理所當然"搓掉"時
    兒子自然會要求姐妹也要對父母負擔相當義務
    而不是像現在因為傳統觀念所致
    所以就認為女兒不該"爭"財產  無照顧娘家父母的責任

    家產是一回事
    重點在破除重男輕女的觀念吧
  • 同意蘇咪~

    請還給女人應有的權利,也讓女人盡應盡的義務---奉養父母!

    男人也一樣,除了得到該得的那一份財產外,也好好奉養自己的父母,不要把這個責任全推到老婆身上!
  • 還有  各位多為自己留點養老金吧
    這樣老年時才有生活品質  也不用靠兒女  不是嗎
  • 沒有遺書的話女兒可以分哦<br /> 除非有具法律效益的憑據<br /> 否則子女都可均分<br />  
  • 男女平等的社會 應該只要有白紙黑字 都可以爭家產吧 !!! 
  • 你說奶奶要把地給你,但口說無憑,需要立遺囑公証在有效益喔..<br /> 而且要留也是先給你父親吧..
  • 可以阿~ 女兒為什麼不可以分<br /> <br /> 我真的不可以理解 你試長孫又如何<br /> <br /> 他可以女兒也<br /> <br /> 你奶奶肚子出來的呢<br /> <br /> 除非他放棄 或是你奶奶有特別寫下遺囑<br /> <br /> 要不他們試有資格的
  • ssyyzz--
    ssyyzz--
    可以喔,不必爭,法律規定本來就有啦,除非妳已喪失繼承權.<br /><br />所謂「特留分」,即繼承開始時,在法律所規定「應繼分的範圍內」,於繼承人未拋棄或喪失繼承權時,特別保留一定比例之遺產數予法定繼承人,不因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遺產而受影響。<br /><br />應繼分妳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 市府的法律資訊問吧,那邊可以滿足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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