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得5年前的"張雅玲"命案嗎?嫌犯竟然還沒定罪!!

忘記是上星期六還是星期天,我在男友房間看電視。

那時專題報導了五年前的這樁命案。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印象,就是一個20歲的少女拒絕一個有錢公子哥的追求,所以發生悲劇...

她ㄧ早準備出門時,那位公子哥開著轎車高速衝撞剛出家門的她,接著帶到第2現場,砍她176刀...直到死亡。

5年了。

從初審的無期徒刑直到現在..那個人渣上訴至今,那位公子哥仍未被定罪,因為法院認為過程有瑕疵,所以不斷發回重審。

(瑕疵部分是因為不能認定是否砍了176刀!!沒有證據證明是176刀還是170刀!!)

報導中,當然也訪問了張雅玲的家人,我看見她爸爸那無助的神情..他說..他什麼都不要,只希望能夠替她女兒討ㄧ個公道。她爸爸還回憶著看見屍體的瞬間,看著面目全非的她..脖子上的肉只剩下後面的皮還連接著..全身都是紅色的鮮血...張爸爸說著說著又開始哽咽了。

發生命案當時的住處,已經沒人住了。但是房子竟然開始滲出紅色的水。命案後藏屍的轎車後車廂,也會在半夜緩緩開起。

我一邊看,ㄧ邊回憶這個轟動ㄧ時的社會新聞。

法律?
不是讓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為什麼這件事情過了5年,那該死的混帳人還逍遙法外?

只因為他家有錢?可以拼命找律師幫他鑽法律漏洞?
170刀和176刀有差別嗎....?

這個人渣和他的爸媽才是罪無可赦的千年人渣!!
  • 那個男的我捉過.............
  • 那個男的請他律師辯護想辦法從死刑打成無期徒刑留下老命來,好像叫王鴻偉!
  • 兇手好像叫王鴻偉!

    張雅玲的紀念網站
    http://tw.wrs.yahoo.com/_ylt=A8tUxw0.EoBHd60Anghr1gt.;_ylu=X3oDMTB2cXVjNTM5BGNvbG8DdwRsA1dTMQRwb3MDMQRzZWMDc3IEdnRpZAM-/SIG=11cqlum8s/EXP=1199662014/**http%3A//vivi.eadplus.com/

  • 有人可以告訴我我能做點什麽嗎?

    感恩...



  • 台灣的法律一直是保護有錢人的
    我這麼深深的認為著~
  • 張雅玲
    張雅玲
    很巧的    我跟他同名同姓年紀相同    還住同一個地方
    當時發生這件事情    我根本不知道
    是接到很多朋友的關心電話才知道
    真的有為他感到難過
    這兇手一定會有報應的~~~等著
  • 台灣的法官不再是研究法條 主持正義<br /> <br /> 而是轉變成專為死刑犯找尋找有無教化可能的DNA,變成生技專家了
  • 袁崇煥
    袁崇煥

    一審判無期徒刑的原因是達成860萬和解

    人家父母有錢張爸也可以不收啊

    說什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收錢的又不是法官

  • 袁崇煥
    袁崇煥
    寶貝小魚 之話: 

    http://www.pczone.com.tw/vbb3/printthread.php?t=19658yashiro002 08-22-2001 10:36 AM --------------------------------------------------------------------------------怎麼會這樣 記者 邱慶元/淡水報導 去年九月在淡水沙崙區遭人連砍176刀的張雅玲命案,因主嫌王鴻偉手段兇殘,罪證確鑿由檢方偵查終結求處死刑,但因王嫌以“自衛殺人”且有自首等理由一再翻供,經士林地院宣判一審僅判決無期徒刑。為此,張雅玲家屬及台南鄉親、民代昨(廿八)日重返命案現場舉白布條抗議司法不公,張父手持判決書感慨“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對死者不公。 張父張明仁指出,先遭賓士轎車撞擊頭部再被主嫌連砍176刀的19歲愛女張雅玲,是在去年九月廿六日早晨上班走出家門後,即遭王嫌先衝撞再將她塞到後車箱中加速逃逸,張父並持法醫報告指王嫌先開車撞人,再割喉、砍殺,刀刀見骨,最後棄屍荒野,手段殘忍且為預謀殺人,何來“自衛殺人”說法,而死者又怎麼可能手持三尺西瓜刀出門上班?嫌犯翻供內容實在離譜,全案判決更造成了死者及家屬二次傷害。 下午搭飛機前來聲援的台南鄉親、民代指出,鄉親們原本要到台南官田阿扁老家開記者會,但考慮會對新政府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才改在淡水沙崙區命案第一現場抗議。來自台南的鄉親代表方成山說,因對方是有名望的建築富商,一再重金禮聘名律師訴訟,開庭四次來了五位名嘴,每次翻供都有創新的版本,還嗆聲“老爸有辦法,法院絕對不會判兒子死刑”,而月前又聲稱嫌犯的阿媽看過精神科醫師,所以嫌犯也可能是精神科疾病云云,方成山說這根本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不僅司法草率不公,就連民事賠償六百萬也不了了之,鄉親們也在現場大罵“司法已死”。 至於王嫌一再翻供指自己“自衛殺人”且有自首到案一說,因案件罪證確鑿且已由檢方偵查終結,警方也不願再冗述。  ~~~~~~~~~~~~~~~~~~~~~~~~~請注意那個人渣的翻供內容..真是氣的我想罵髒話!!

    民事賠償不是六百萬是860萬也沒有不了了之,一審判決後即付清。  

  • 袁崇煥
    袁崇煥
    寶貝小魚 之話: 

    小太太的話:印象中他的案子已經死刑定讞了,只是在等執行吧!?(我不是幫他說話,是記得有看過這樣的新聞!)~~~~~~~~~~~~~~~~~~~~~~~不!!當初初審是判無期徒刑。嫌犯不服氣上訴(真不知道不服氣什麼),2審判死刑。但是嫌犯的媽媽還是繼續想辦法,找盡各種理由!!精神狀況不好,自首減刑..還企圖翻供等等!!終於!!!!!被嫌犯找到ㄧ個發回更審的理由!!【我沒有砍她176刀!!況且我是自衛殺人!!】就是因為這個狗屁理由,法官認為過程有瑕疵(應該是在高等法院的判決),警方無法拿出他砍殺張女176刀的證據..甚至衍生出懷疑不指ㄧ人行兇等種種莫名奇妙的理由,ㄧ而再再而三的發回重審!!!於是..5年了!!昨天9月26號,是張雅玲小姐遇害的第五年!!9月25日還是24日的新聞專題,對於這件事還重新整理!!那個該死的人渣一直到現在都還在讓我們納稅人在養!!法律保護壞人嗎????????何時可以給張女的家人一個公道??

    這是標準的胡說八道


    判決書從來沒有176刀的說法

    一直都是一百刀

  • 袁崇煥
    袁崇煥

    報導中,當然也訪問了張雅玲的家人,我看見她爸爸那無助的神情..他說..他什麼都不要


    不能再要了

    和解金860萬早已付清

  • 袁崇煥
    袁崇煥
    十七 之話: 

    就算判了死刑也沒用因為政府已經說了不會去執行死刑

    所以要讓民進黨政府下台才會執行死刑

  • 袁崇煥
    袁崇煥
    張雅玲 之話: 

    很巧的  我跟他同名同姓年紀相同  還住同一個地方當時發生這件事情  我根本不知道是接到很多朋友的關心電話才知道真的有為他感到難過這兇手一定會有報應的~~~等著

    所以妳也常參加富二代的車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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