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來說說我的不爽...
話說昨天跟某人吵架
原因當然很蠢 是為了我朋友
我有位最近結婚的朋友 他們現在正在裝潢新房
房子是本來就有的空屋
裝潢錢也是家長付
某人一個晚上就在批評我朋友
說他們很笨
應該把舊屋出租 然後租金拿去付新房子的貸款
這樣 以後要賣 就有兩間房子喔∼
我『.........』
基本上喔∼
假如要買新房子 舊屋也不會給他們
家長頂多付頭期款的錢 和裝潢費用(或許會 或許不會)
每個月的貸款還是要自己繳
舊屋在大安區 (50坪+全新裝潢)
假如以現在年輕人要買房子 根本買不起台北市的新屋
其實連台北市的舊屋 都不見得買得起
買的起的 應該也很小間...
那個某人就一直碎碎唸說可以去買樹林啊
樹林???
好好的大安區不住 跑去買樹林?
某人『我朋友在樹林買了1200萬的房子 交通也不會不方便...』
我覺得再笨的人都會選擇大安區的舊房子
於是昨天晚上不歡而散!!!
呼∼ 我抱怨完了 下台一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