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報酬可能不再3成~在路上看到有人掉東西.你會去撿嗎?

今天中午跟同事出去吃午餐
路上看到一個小零錢包
同事把它撿起來看看裡面有什麼

如果是我看到我不會去撿耶
因為撿了也不知道要送去哪裡
拿去警察局說不定還會被警察笑還得作筆錄

之前我撿過100元送到警察局時
警察還笑說這應該沒人會來找吧
叫我直接用掉算了
所以後來我就不喜歡撿東西
覺得好麻煩

新聞也不時報導檢到東西的人要求報酬之類的
雙方常為了報酬鬧上新聞
覺得後續還有問題
我就想說乾脆別撿了
掉東西的人也許會回頭來找也說不定

大家在路上看到有人掉東西.你會去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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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拾遺報酬不再3成
中央社中央社 – 2011年11月10日 下午3:48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0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拾獲遺失物可有報酬請求,報酬從原本遺失物3/10價值,修正為「相當之報酬」。但全案仍需交由黨團協商。

日前屢傳有拾獲他人物品,拾獲者依據民法第805條規定,主張報酬請求權及留置權,索討遺失物財產3/10的價值,引起社會討論。朝野多名立委提出修法,要求將索討3/10價值,改為1/10、「相當之報酬」等,或是遺失者屬於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者等,不得請求報酬。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報告時指出,立委提案修正為可索討「相當之報酬」,這樣的規定將造成未來雙方沒有明確的範圍可以協商,恐怕容易發生爭議,建議應該明定報酬請求的上限;但要調降報酬請求權部分,法務部尊重立委的修法。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在委員會討論時,提出修正動議表示,民法805條原規定拾獲遺失物者,在相關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可以對遺失物有留置權。他認為,此時的留置權行使已經成為變相侵占,因此提出修正動議刪除留置權。

委員會討論後通過黃偉哲的提案,將拾獲遺失物可有報酬請求,報酬從原本遺失物3/10價值,修正為「相當之報酬」,並取消留置權的規定。委員會也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的提案,規定遺失者屬於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者等,不得請求報酬。

不過,由於法務部對於「相當之報酬」及留置權刪除有所疑慮,全案送交立法院院會討論前,仍需經由黨團協商。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表示,希望法務部在會議結束後,能夠召集專家學者討論,並研擬適當條文,協商時提出修正版本。
  • 修改真的比較好~
    不然真的有些人會要去拿報酬~
    重點是有些人的家計又不是很好之類的~
    還要跟人家拿報酬~
    撿東西就像是隨手之勞~
    做善事一樣~
    要不要給報酬看掉東西的那個人八~
    人真得要有善心~
  • 看撿到的東西會不會很重要  我就有撿過人家的健保卡 
    遺失了健保卡一定會很著急吧  如果當事人剛好生病或是出什麼事情的話
    沒有健保卡可是需要花很多的錢
  • 從沒有撿過東西
    如果我看到
    會去撿起來還給對方
    跟幾呈報酬沒有關係
    因為根本就不會拿
    倒是曾經掉過包包
    對方把我的包包拿走
    消失不見了~
  • 個人很少有機會檢到東西耶
    可以說是沒有吧
    可能是自己的眼睛都不會看地上吧
    要不然好像還沒揀個什麼有價值的東西
  • 任劍誰的話:
    這法案若通過可能會出現三種情況
    1. 本來就會全數歸還的人還是一樣全數歸還
    2. 本來會評估要私吞或求取報酬的人會乾脆自己吞了
    3. 看到遺失物不會想管也不去碰
    =====
    你說的沒錯
    其實如果遺失物大家都不去碰
    讓東西等著失主來找也不失為好方法
    只是如果是錢的話
    被撿走的機率就大多了
  • 可以預見
    本來還可以拿回7成的機率
    會大大大大降低

  • 我也覺得失主拿回七成的機率降低了
    拿回七成就該偷笑了吧
    畢竟不是被搶是自己粗心
    雖然說強索報酬的新聞造成負面觀感
    但不得不說
    三成 讓人性的貪念和善念有了緩衝空間
    否則要不是罪人要不是聖人
    太極端了
    撿到貴重物品跟金錢的人無端要受到人性的考驗= =
    好不容易通過魔鬼的試鍊後 花時間 花精神 花車資 可能還要做筆錄 醬地替粗心鬼送回來只有一聲謝謝也太少了
    不是任何人都應該無條件做這些事



  •  我也會去撿耶

    畢竟我也不在乎什麼三成不三成的

    重點是看到失主能找回失物

    他開心..我也覺得很開心

    做好事的心情真的會比較好...這就是最大的報酬了
  • 帝女的話:
    錢包這種大件東西我會直接送去警察局
    倒是很少看到紙鈔留在地上
    可能在被我看到之前就被撿走了吧?
    ===
    之前看到電視節目用假紙鈔丟在地上
    想看每個人的反應
    所以就算是紙鈔我也不想去碰
    不想上節目  XD
  • 我撿到東西是不會去要求酬勞的
    可是被撿到東西會絕得給點酬勞也無妨
    畢竟東西拿回來了
    要求自己比較簡單
    要求別人的話可能要有些酬勞才做得到
    不然遺失東西就要抱著找不回來的心態了
  • 我看以後東西還是別亂撿

    今天新聞看到有人領失物時

    說�面錢有少

    傷腦筋

  • 我很不喜番撿路上的東西
    不是因為沒有三成的關係
    是因為不曉得我撿到的東西是不是  (乾淨...)

    我比較喜歡日本的作法。
    都不會有人去動遺失物。




  • anicky的話:
    我看以後東西還是別亂撿

    今天新聞看到有人領失物時

    說�面錢有少

    傷腦筋
    =====
    這就是我不喜歡撿東西的原因
    有時是好心幫忙
    卻惹麻煩
  • 濱崎兔的話:

    我記得小時候我們玩大富翁的遊戲有玩具鈔

    爺爺就把千元玩具鈔弄成一小疊放在路中間


    真的有個騎機車的婦人停下用腳踩住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拿走了玩具鈔...

    她的行徑方向跟警局也是完全相反的   我想她想拾金不昧的機率應該是0了

    ========
    這不是玩具鈔嗎?
    長的跟真鈔很像嗎?
    記得在文具店看到時大小跟樣式是有差距的耶

    不過一疊千元鈔
    婦人也來不及想是不是真的吧




  • 如果看到路上有人掉東西,我還是會撿~
    因為我覺得掉東西的人一定會很心急,
    或許掉的東西可能不是很貴重,但對於當事人或許是很重要的東西
    另一方面,我也希望若有一天我的東西不小心掉了,也有好心人士幫我
  • 會~

    以前我上班包包飛走時就是有好心人幫我把它送到警局
    裡面的手機都沒動
    打電話回去警察北北接的才幫我找回來

    我媽也有過皮包不小心留在計程車上
    裡面有萬元現金跟手機
    也是司機送回來

    這世界不需要再多更多冷漠的人了
    除非有天你遇到困難  也不乞求別人幫忙

  • v.i.u的話:
    我絕對不撿的
    就算有一張千元大鈔也不想撿
    因為那不是我的
    給後面想撿的人去撿
    但是有一種情況是
    那失物看起來是一個皮包或貴重的東西
    我會站在旁邊
    打電話給110報案
    請他們派巡邏車來看一下
    我不會用手碰的
    ====
    最近有個新聞是幫別人撿東西結果被說是少了錢
    這樣很麻煩
    這新聞一出
    我想願意幫忙撿東西的人會越來越少
  • 天氣這麼熱的話:
    不太會撿吔,覺得撿了之後很麻煩,要是失主有掉東西算在你頭上怎麼辦?
    之 前我妹在某銀行的atm領錢發現有人掉了一張提款卡,我們好心說等會送警察局局,走出atm後發現警察局局離我家至少5個公車站,覺得很麻煩,我妹說那拿 回去放了(放回atm那)我說可是atm都有監視器,你拿了又放回去到時會不會有問題?所以我妹後來還是拿去警察局了~

    ========
    要是提款卡我也不想去動
    應該會當作沒看到換別台機器領錢吧
    很怕到時候對方說�面錢被盜領之類的

  • 小時候老師就是教我們撿到東西要物歸原主
    送到派出所

    但現在社會新聞常出現那些硬求報酬的人
    每每看都覺得那心態很扭曲詭異
    真的很要不得阿!

    不過那天我男友又掉手機了
    這次撿到的人有打來通知說
    所以這社會好心人還是有的
    太意外了
    手機那東西大多有去無回
    真的很謝謝那個人
  • 我的話..
    如果前面的人掉了馬上告訴他囉.
    如果是1元10元可能就自己拿起來趕快花掉吧.
    但是如果金額不錯大...
    還是會選擇拿去警局欸.
    但是不會去爭取那個三成.
    超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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