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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想休假,卻....

今天得知新進同事連續上了10幾天想休假1天
他算是大夜接早上
連續10幾天ㄟ!!
只是想休一天調一下時差
卻被fire了!
理由是"不適任"

我的主管說"剛進來才上10幾天就要休假也太誇張"


我頓時無言
而且
今天才被好心告知
我的部門全是總經理親戚。
有點OOXX

做了幾天發現
真的沒有制度可以遵守
看來要找下一份工作了。


各位可以接受這種理由被炒嗎?

  • 我印象中勞基法規定試用期條款早就廢除.上班一天就要保勞健保了.我想其他相關權益也不會損失.

    還是請他致電到勞工局詳述非自願離職的情形.並要勞工局提供該如何自保的資料.反正都不能待了.就不要委屈自己了.
    該伸張的權益請他自己不要嫌麻煩放著不理.替後面的求職者求點應有的福利也好.

  • 哇哩~~我覺得你們公司太嚴格了吧~~

    且人家是新人~可能真的覺得不適應啊~

    應該跟公司溝通一下吧~~

    這樣有點過份的說~~~

    有損勞工權益啊!!!
  •  大業接早上....這樣是上多久丫?
    如果超過八個小時~
    連續上10幾天~中間都沒有假日休息的話
    我會很不服氣耶 ...
    不過如果有遣散費我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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