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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訴離 豪門孫志浩竟討4600萬

藝人賈靜雯嫁給孫志浩,外界都以為她嫁入豪門。但台北地院審理賈靜雯的離婚官司,孫志浩突然提出反訴,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他認為自己月薪只有三萬五千元人民幣(約台幣十四萬元),而賈靜雯結婚四年多來演藝收入近一億元,他要求離婚後賈靜雯必須給他剩餘財產「四千六百萬元」。

孫志浩基於裁判費考量,暫時先請求二千六百萬元。法院昨天開庭,孫志浩和賈靜雯都未到庭,法官特別向孫志浩的律師確認,孫志浩真的要賈靜雯給他錢嗎?如果要提反訴,孫志浩必須先繳廿多萬元的裁判費,孫的委任律師張迺良表示,他必須再和孫志浩確認。

賈靜雯(右)在二○○五年和先生孫志浩抱著女兒「梧桐妹」參加雙滿月酒宴記者會。
圖╱本報資料照片
賈靜雯、孫志浩的離婚訴訟,愈演愈烈,雙方都有意離婚,但為了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而爭執不休,現在又演變為「豪門巨賈向離婚媳婦要錢」而備受矚目。

賈靜雯去年四月召開記者會,泣訴女兒被孫志浩帶到美國,掀起一連串的豪門風暴,賈靜雯拍完「儂本多情」一劇,就推掉手中戲約和廣告,赴美爭取女兒監護權。孫志浩向美國法院提起離婚及監護權訴訟,美國法院歷經數月審理,認為整個事實發生在台灣,美國法院沒有管轄權,駁回孫志浩的訴訟。

賈靜雯在台灣也提出離婚和監護權訴訟,同時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台北地院隨即裁定,梧桐妹暫時由母親賈靜雯監護。

孫志浩具狀指出,他的財產只有十萬美金(合台幣三百廿萬元),每月在大陸工作的薪資約三萬五千元人民幣,賈靜雯的收入比他多,結婚四、五年來,賈靜雯的戲約和廣告代言收入近一億元,依法律規定,離婚後雙方財產扣除債務後,他可以分配賈靜雯剩餘財產的一半約四千六百萬元。

賈靜雯委任律師黃珊珊表示,孫志浩想要分配賈靜雯的剩餘財產,必須先舉證賈靜雯有這麼多收入,孫志浩不能根據媒體報導逕自估算賈靜雯收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5635810.shtml

  • 沒告切GG
    沒告切GG
    只有一個感覺~

    ~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爽
  • 那個叫剩餘財產分配不叫贍養費


    我朋友也是這樣    嫁進豪門但是老公名下無產    月薪也只有兩萬多

    卻吃香喝辣    搞外遇    不顧家

    她很氣很想離婚

    我勸她    沒拿到該拿的就別離婚吧      把自己健康照顧好    把小孩健康照顧好

    就不信夫家還能帶著錢進棺材
  • 甄靜雯的話:
    沉默的螺旋的話:
    推台大社會系教授孫中興
    -----------------------------------

    推什麼?講清楚阿!
    =======================
    ......就認同孫中興的話,所以推薦他的意思


  • 上車難,下車更難;單趟車卻要付兩段票,絕的是連一半的路都還沒走完,或許煙霧的背後想下車的人是男方吧,呵呵
  • 我只覺得孫家對賈小姐的怨念有夠深
    對於她當初帶球,男方娶得有多不甘願

    ----------------------------------------------------------------------

    似乎是這樣
    每個報導都指向孫家的動作只是要報復
    不過我實在不懂報復的點在哪
    一個母親想要跟自己的女兒在一起 就應該遭到老公跟公婆的報復???

    這是什麼社會?
    一直以來都知道台灣還是父系社會...
    不過沒想到這麼誇張...

    好像離婚 小孩不給老公那邊, 女人就該死一樣!

  • 吸血鬼VS黑眼圈說得沒錯啊~~

    當明星如果在當紅的時候結婚    反而是損失耶

    人氣下降-收入銳減-粉絲不再   

    誰值得她如此犧牲?

    這哪叫高攀啊?
  • 奉子成婚的婚姻本來就很難維持ㄌ吧
    何況2人不算是門當戶對

    豪門不缺錢.為何還需求償2600萬?
    表面是男方欺負女方
    但真實的情節是?

     

  • 因為沒有人會嫌錢多

    因為孫真的沒有賈會賺錢


    ANYWAY就算奉子成婚又怎樣

    不能看在可愛的梧桐妹分上包容嗎

    非要找人家麻煩    搞得這麼難看    這麼沒有風度
  • 看樓上為了 "推"那個教授的誤會
    hahaha......

    不能在樓梯口推喔~
  • 沒什麼好誇張的
    先不論賈或孫到底是誰賺得多
    男女平等 賺得比較少的一方 本來就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雖然當初立法 是為了保障家庭主婦
    可是時代不同了 女生也可能賺得比男方多
    沒道理 離婚 就一定是男生要給女生錢 才合理吧
  • 超過喽
    超過喽
    可是孫製號不但沒在賺錢也沒照顧梧桐妹還會跟辣妹被拍到

    這樣也有資格跟賈小姐討錢唷
    那賈靜雯還真不是普通的雖
    也難怪他會說~幹麻結婚呢??
  • REALERIC
    REALERIC
    只能說蕭攤弄基隆

    自己的選擇 承受ㄅ
  • 花太郎要拍電影了的話:
    知名經紀人Amy說過"賈是我帶過最令人心寒的藝人" 還說賈很愛說謊
    某製作人也說過 "賈是個唯利是圖的女人"


    從來對她就沒有好印象
    ==================

    弄到這種局面真的滿丟人
    我爸以前很喜歡賈靜雯說
    不過後來說他有點做作
    我自己是覺得他鄰家女孩那樣
    普普通通美辣
    阿不過婚姻出問題成這樣 真的很誇張耶
    為什麼要這樣爭女兒阿
    我實在不懂 給夫家養也很好阿 對方財大力大
    又可以給他好的家庭 搞不好孫志浩可以給女兒個新母親歐 ㄏ
    賈靜雯 單親媽媽帶女兒 絕對是劣勢
    只是骨肉放在身邊 有一種甘心的感覺

  • 整串看下來,有人的立場就是這麼堅定,不問是非,只看性別,千錯萬錯都是男人的錯。


    之前一直痛罵男生外遇......結果遇到這個破壞別人家庭,專營豪門的女人....不罵了,還為她找理由。

    之前一直說女人帶孩子很辛苦,跟男人要個幾億也是剛好而已,......

    結果遇到這個,女人不顧家,常年在大陸拍戲,賺進上億也沒給家用,女兒都由男方在帶的例子..

    .還是認為男生該給錢,自己的錢該藏起來。

    更誇張的是有人竟認為,男方是豪門,所以該給錢。


    女人阿女人,活該讓人瞧不起,活該讓人認為女人的位階是低賤的。

    還好,我知道不是所有女人都這樣,只是此論壇上較多較極端而已。


    至於我的感想......女人很殘忍,善於拿自己的兒女當屠刀,去向人勒索錢財。

  • 長頸鹿妹妹的話:
    沒什麼好誇張的
    先不論賈或孫到底是誰賺得多
    男女平等 賺得比較少的一方 本來就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雖然當初立法 是為了保障家庭主婦
    可是時代不同了 女生也可能賺得比男方多
    沒道理 離婚 就一定是男生要給女生錢 才合理吧
    ===============================================
    我也是這個感覺耶
  • 女兒都由男方在帶?

    你哪隻眼睛看到男生帶小孩啦  ?

    整天把妹的人還能帶小孩啊?

    況且後期根本小孩被他們家當人質藏起來

    賈小姐就算自己想請保母帶也不可得啊

    是非不要扭曲好嗎?

    破壞別人家庭是過去式      現在被假豪門糟蹋是現在式      非要纏在一起合理化假豪門糟蹋人就對了?

    賈小姐自己帶小孩也沒討養育費    招誰惹誰了

  • 娶了賈靜雯可以撈一筆, 當初他們是這樣想的嗎?


    只是嘴上講自己是豪門吧!
    其實可能口袋空空吧!!

    真的有經濟能力, 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一般小康家庭都不會這樣!!





  • realeric
    realeric
    派大興 +1
  • 如果我們硬要用〝常理〞來看這則新聞,那其實不正常的人才是我們...

  • 嫁錯人的最佳寫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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