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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讓受害母子說再見是死囚錯了,社會可別一錯再錯

 金庸小說「神鵰俠侶」有一段描述楊過和小龍女在雪山遇到一燈大師和慈恩,慈恩當時狂性大作,要殺了打算犧牲自己度化別人的一燈大師。楊過路見不平,一劍架在慈恩脖子上。『慈恩心頭如閃電般掠過一個「死」字。一想到「死」,不由得大悔,但覺這一生便自此絕,百般過惡,再也無法補救。一燈大師千言萬語開導不了的,楊過這一劍卻登時令他想到:「給人殺死如是之慘,然則我過去殺人,被殺者也是一樣的悲慘了。」』只有當反廢死慈恩的要被反廢死的楊過殺掉的時候,才驚覺原來當廢死的一燈大師是件正確不過的事。

廢死與反廢死,其實是一場善念與惡念的戰爭,而每個人的心田就是戰場。廢死的主張,人不可以殺人,很有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味道;而反廢死,認為人可以殺人,比較像聖經的金律「以眼還眼」。這兩者乍看之下,好像是鑾生兄弟,本質卻大不相同。當死囚家屬抗議法務部執行死刑沒讓家屬有機會見最後一面的時候,陸正的媽媽說:「死囚也沒讓我和兒子說再見。」因為死囚殺她兒子,讓她見不到兒子最後一面,她把死囚的媽媽連帶恨上了(註1)。她不認為死囚的媽媽應該見死囚兒子最後一面,她要讓死囚媽媽同樣感受自己兒子死掉卻見不到最後一面的遺憾,這就是「以眼還眼」。雖然殺她兒子的是死囚,仇恨卻不是到死囚為止,還要擴及到死囚的家人。再藉由媒體,把這股仇恨散佈到社會上。我說:「死囚媽媽可沒殺你兒子,如果死囚媽媽知道自己兒子要殺人,早就去阻止,不只是讓你跟你兒子見面而已。你不讓死囚媽媽跟將死的兒子見面,你當然也見不到你將死的兒子,難道只有妳陸正媽媽反廢死;死囚,死囚媽媽就不會反廢死,不會以眼還眼嗎?今天你不讓死囚媽媽見死囚最後一面,死囚媽媽就把妳恨上了,妳不讓社會給死囚媽媽見死囚一面的機會,死囚媽媽又把整個社會恨上。就像死囚遲遲不死,妳把整個社會恨上,天天上媒體傳播恨,傳播失去兒子痛苦,叫社會都產生同理心,都想成自家兒子女兒也都被綁票撕票,活化反廢死的基因。讓人人那方心田的惡念長,善念消。讓魔鬼打敗天使。」

廢死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傳播的是一種善念。死囚的媽媽不願死囚被槍決,她就不會讓死囚去殺陸正,更別說見最後一面了。陸正的媽媽如果傳播的是這種善念,就算她非幫陸正討回公道,要死囚一命還一命,她也會因為感到失去兒子的痛苦,或是連兒子最後一面都見不著的遺憾,和同為失去兒子的死囚媽媽相濡以沫,同病相憐,讓死囚媽媽見死囚兒子最後一面。死囚殺陸正,陸正的幽靈回來殺了死囚(註2),一報還一報,而不是冤冤相報。陸正的媽媽和死囚的媽媽,無冤無仇,不過是這場由死囚所造成的悲劇,除了陸正之外的共同受害人罷了。所以廢死才是終結悲劇的解決方案,反廢死只會讓仇恨滋長。當死囚伏法之後,反廢死的受害人家屬,看著死囚媽媽因為見不到死囚最後一面而痛苦,難道心中不生一絲憐憫之情,反而覺得快慰嗎?事實證明,反廢死的媽媽白冰冰在殺女死囚伏法後,恨意仍然不會消除,天天都覺得女兒才剛被殺,而死囚都還沒有伏法,看到死囚就當成是殺女的死囚,非除之而後快不可。這樣的人生,會比當個廢死的媽媽好嗎?有一個單親媽媽(註3),獨子在十七歲時烤肉與隔壁十五歲少年口角,被刺身亡。這個媽媽選擇原諒殺子兇手:「放下,要很大的決心,但只有原諒別人,才能放過自己,過正常生活。」

經過十六年,慈恩受內傷快死了,臨死前要去求瑛姑的原諒。因為瑛姑的小孩,一出生就被慈恩殺了。這個瑛姑,一輩子走不出來,四處散播仇恨的種子。自己死了一個小孩,恨上天下人。瑛姑遲遲不願原諒,直到看到周伯通,遇見了幸福,心境一轉,也當了反廢死的媽媽,原諒全仗一口真氣維繫生命的慈恩。慈恩了無牽掛,就此逝去。不知道金庸的小說,能給因為廢死與反廢死爭論不休的台灣社會甚麼啟示。

死囚沒讓陸正,白曉燕,和更多受害人的媽媽們跟她們的兒子女兒說再見,死囚錯了;但是受害人的媽媽們,和我們整個社會,可別一錯再錯啊。

http://blog.udn.com/jun5238/40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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