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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很扯的一句話

廢死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指4死囚已悔悟,「這非常荒謬,在他們罪大惡極時把他們抓起來,卻在他們變好時執行槍決。」

我在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79811/IssueID/20100501蘋果日報看到這位執行長所說的廢話

這些罪犯罪大惡極沒錯,就算有悔悟好了~那也沒錯

但......難道他們就不用為他們所犯的罪行、所剝奪的人命去贖罪嗎?

難道悔悟就可逃過譴責嗎?悔悟就可原諒他們所犯下的一切嗎

那我們還需要監獄幹嘛?所有犯人變好時就放出來就好了是不是??

真的很佩服這些廢死刑聯盟的天真想法

對照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453916/IssueID/20100421 這位法官所說

但法官認定「這僅屬能否獲上帝饒恕的問題,現實法治社會中仍須依法判刑。」強調,即便死刑存廢問題爭議不斷,但「所謂保障被告人權,應是指確保他們不會跟被害人一樣被非法虐殺,而非不能判死刑。」

這才是人話吧
  • 貝蒂愛漂亮的話:
    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
    如果真要廢死刑 那就把死刑改成無期徒刑且終身不得假釋
    這樣還比較能接受
    ==============================================

    反對...
    我不想我繳的稅金去養那些人渣~~~~
  • 殺人犯在虐殺,吃人,強奸後殺害被害人後

    最後只要一句,我後悔了,就可以沒事了嗎?


    連盟腦殘也要有個限度
  • 如果這個聯盟成員本人或家屬好死不死剛好遇到被殺、被姦。

    再出來講一樣的話,寬恕死囚。

    這樣才比較有說服力。

    最好可以事實證明人性都是無私的,不是別人的小孩都該死。
  • 這個腦殘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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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必都被大家罵到爆了吧

    剛才本想上去臭罵他們的

  • 我覺得!可以改替代方案,例如殺一個人就來個新加坡的可怕鞭刑!

    殺一個人就鞭刑50下,分開鞭!

    2個人就100下...以50的倍數類推

    以後就改鞭刑處分算了,這樣死刑也可以廢了

    這樣的結果人權至上團體滿意嗎?

  • 今天如果被殺的是那些反對死刑的人的家人
    我就不相信他們還是那麼的大愛....不會哭天搶地

  • 想當初戒嚴時期

    結夥搶劫唯一死刑

    十大搶犯裡還有未成年的

    有的也只搶了幾千元

    也是被湊數變成十大之一

    通通抓去槍斃

    為求震撼人心一次最少都槍決三人以上

    哪像現在,強盜擄人勒贖關個幾年就好

    要殺不殺的拖了十幾年

    死刑犯求死還又要經過冗長的法律階段

    既然最終法律判決結果都是死刑了

    又不馬上執行,是在諷刺自己的判決不公嗎?

    還是怕自己的法官判決錯誤?

    整個就很可笑
  • 真的很受不了那個林執行長耶
    完全無法理解她的觀念
    大概是今天被殘害的都不是她的親戚朋友家人
    她才會講得出那些自以為有道理的大道理

    看事情不要本末倒置了
    今天那些無辜被殺害姦殺的人都活該被殺
    家屬都活該該難過
    而殺人的人只要說他悔悟了,一切都可以被諒解??

    請她別總是拿一些特例來解釋所有的死刑犯
    儘管案例是:被害者在生前得罪或欺負加害者,而加害者受不了才殺人
    那又怎樣??
    殺人本來就不對
    加害者或許受了委屈
    但也不該選擇殺人這種方法來解決!

    超級受不了她
    看到她就倒彈
    她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吧
    她有真正親臨現場去感受死刑犯當時犯案的冷血嗎
  • 阿帆嫂
    阿帆嫂
    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

    沒錯
    死刑是該廢
    但是是在人民能自律
    普遍道德標準達到一定程度

    也就是幾乎沒有死刑犯的時候
    才是廢死刑的時候

    至於現今
    不但不該費
    而且要加重刑責把關

    死刑犯定讞到執行槍決
    期間的每一天
    死刑犯都該繳交伙食舍監費給國家

    把這些錢拿去救流浪狗
    都比花錢在這些殺人犯身上更有意義
  • 廢除死刑的話
    那些拿刀的出了獄
    天天在路上對人實施死刑
    有比較好??
  • soohijo
    soohijo
    全台灣二千三百萬的人,那些提倡廢死刑的人才幾個人?
    何必理那少數的人意見,還是只想作亂而已
    而且這些人到底是有何目的?從何而來?
  • 全台灣二千三百萬的人,那些提倡廢死刑的人才幾個人?
    何必理那少數的人意見,還是只想作亂而已
    而且這些人到底是有何目的?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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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可能是:
    她們死後想上天堂~
  • 這個新聞就證明死刑還是有效果的
    ========================= http://www.nownews.com/2010/05/04/91-2599140.htm
    下一槍是誰?死囚恐慌會客爆滿 想探扁得排隊
    (2010/05/04 12:41)

    下一槍是誰?死囚恐慌、會客室爆滿。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務部開始對死囚執行槍決後,引發監獄死囚家屬關切,尤其是關了16名、人數最多的台北看守所,現在重刑犯的會客時間每天爆滿,加上重刑犯會客室只有一間,就連有人要看阿扁也得多等上一個小時。法務部何時執行下一波槍決?部長曾勇夫今天(4日)表示,「沒有時間表」,台灣有8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

    法務部4月30日突然執行4件死刑槍決案,引發台北看守所死囚恐慌,探監人數爆滿,4日一大早趕著來北所登記會客的家屬絡繹不絕,從8點開始登記,兩個小時號碼牌跳到100多號,最左邊的櫃檯最忙碌,因為這裡是重刑犯家屬的登記處。

    原來恢復執行槍決後,死囚心慌,家屬也趕著要來探望,偏偏北所重刑犯會客室只有一間,先登記的家屬先探望,每個時段全都爆滿,前總統陳水扁也被關在這裡,讓要來探望他的人也得等上好一陣子。扁辦發言人江志銘表示,「有時候等個一小時,那天來就等蠻久的,有明顯的差異,我覺得現在來會客的人數增加。」

    來探望的人變多,但大部份的人都是兩手空空,原來每個死囚都擔心下一個會不會是自己,心慌的連飯都吃不下,16年前犯下姦殺女大學生的死刑犯陳錫卿更是心情大壞,他的胞弟陳錫宜說,「比較睡不著,吃的話也不容易,吃不下了啦!也不是說怕啦!就是擔心。」3日陳錫卿趕緊打報告遞狀聲請非常上訴。

    連日來北所重刑犯會客幾乎爆滿,3日上午重刑犯會客的4個梯次名額也全部額滿,傍晚還傳出法務部又要對一名台北看守所的死刑犯執行死刑,多家媒體記者衝到北所了解,結果是虛驚一場。

    法務部何時執行下一波槍決?部長曾勇夫上午參加台東監獄「生命教育示範觀摩會」時表示「沒有時間表」,人數也未確定,他說台灣有80%以上民意支持死刑,上週執行死刑後,矯正司立即就各監所囚情的安定情況要求加強管理,台北看守所現在只能加強管理,也安排輔導師進駐,希望安撫死囚情緒,讓他們別因為恐慌造成影響。(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林育泉)
  • 登..入請點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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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013的話:
    我好希望她被人強姦或她的家人被虐殺
    再看她能說出什麼話來
    每次看見這些廢死刑推動聯盟的人說的鳥話
    就滿肚子火
    --------------

    偏偏這種腦殘都活的特別好
    死都死別人
  • 浪費納稅人的錢還讓這些殺人魔活

    太可笑了
  • 春江花月夜
    春江花月夜
    每次聽廢死聯盟成員說的話都會火大 !

    真的是聽一次氣一次 !!


  • c.r.chou的話:
    這個腦殘聯盟

    網站和fb上關閉所有回應功能

    想必都被大家罵到爆了吧

    剛才本想上去臭罵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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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找到這個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電話:02-27098983
    傳真:02-27094482

    地址:台北市106新生南路一段165巷14號3樓

    網址:http://www.taedp.org.tw
    電郵:taedp.tw@gmail.com
    怕死特派員:http://www.peopo.org/taedp


    台灣人權促進會
    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3號9樓
    電話:02-23639787
    傳真:02-23636102

  • 「這非常荒謬,在他們罪大惡極時把他們抓起來,卻在他們變好時執行槍決。」的確非常荒謬

    所以抓到他們的當下....就該斃了他們

    確實拖太久了
  • 該團體現在大力抨擊的"槍決前一天受刑人的家人連`通知都沒有很不人道

    這有點荒謬,又不是說連判死刑都沒給他們家人知道,況且這些人又不是第一天被判死刑

    會被槍決不就是sooner or later 的問題而已嗎?給他們寫遺書的時間都可以出連載的了

    先告知家人,然後家人告訴廢死刑推動聯盟,聯盟招集大隊人馬再加上全台大批媒體

    哇~那可就真的是熱鬧滾滾摟~

  • 殺了三個人,還說不是罪大惡極
     
    所謂的人權團體的人,還覺得他們是真心悔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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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囚洪晨耀槍決 曾告知家人「要挑也不會挑我」

    更新日期:2010/05/04 17:0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死囚洪晨耀的家屬,在槍決後第五天到板橋殯儀館領回遺體,家屬傷心地說,法務部突然執行槍決,不尊重家屬,還說前一次會客時,洪晨耀還說自己不是罪大惡極,要挑也不會先挑他。


    這名穿著白襯衫、頭戴鴨舌帽的中年男子,就是死囚洪晨耀的家屬,槍決五天後來到殯儀館領回遺體,他認為,「法務部偷偷摸摸,沒通知家屬,根本不尊重家屬。」


    不只家屬覺得太突然,連洪晨耀也不敢相信自己名列第一波槍決名單。據他的家屬轉述,洪晨耀曾說「要挑也不會挑我」,家屬認為,「畢竟他又不是罪大惡極,情有可原。」


    洪晨耀曾受雇呂清一夫婦,雙方後因合夥投資購地興建小木屋發生糾紛,他不滿呂清一夫婦未出面解決。95年6月21日晚間,洪晨耀帶2把手槍與手銬、腳鐐,到呂家想和呂妻談判,當時只有呂清一與越傭在家,他留宿等候呂妻;隔日上午,呂的兒子呂建忠返家,與洪發生口角扭打,鄰居陳尚三勸阻。


    洪趁隙衝回房內拿2把槍要殺呂建忠,呂清一報警並上前攔阻,洪朝呂清一腹部開一槍,並拉下鐵門防止呂建忠等逃離,接著朝呂建忠、陳尚三各開3槍擊斃2人,呂清一送醫不治;換言之,他背負3條人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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