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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已經再婚了,還跟前夫要生活費合理嗎?

剛剛看到戈偉如的前夫,對於她已經再婚,每個月還要20萬
覺得戈偉如是個很了不起的女性,漂亮又有方法

但又覺得好像有點太over了
其實她應該不缺錢才對...

大家覺得,如果「女生已經再婚了,還跟前夫要生活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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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偉如再婚每月仍要20萬 林志隆:合理嗎?

戈偉如爆與前夫林志隆失聯近半年,兒子林浩權今年中學畢業不知該選讀那一所學校,讓她很苦惱,昨天林志隆澄清說:「約3周前我和她有聯絡上,並非完全失聯。」兒子升學一事,林志隆說:「我有安排兒子了解英國就讀一事,但她不同意。」

林志隆表示:「最近她又打了兩次電話給我,一次是半夜2點、一次是清晨5點,我正在睡眠中,不可能接到來電。」對於兒子學雜費、補習費,他也表示:「她結婚(嫁給李紀曾)至今這些費用我都全數支付,但她還跟我要求每月20萬,這合理嗎?」

戈偉如昨天手機未接,稍早之前她曾表示:「兒子除了讀書、補習之外,還有很多開銷哇,他要買衣服、要添購很多東西,試問,食衣住行育樂那樣不用花錢?兒子每次拿著單據跟他請款時也很頭痛。」

林志隆和戈偉如離婚多年一直維持好友身分,林志隆的老虎牙子有活動,戈偉如也挺力相助,兩人還定期帶兒子出國旅遊,外界以為兩人會復合,今年初戈偉如閃電嫁給李紀曾,林志隆在她結婚當天才被告知,兩人因此決裂。

轉載: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003647.shtml

  • 男人真命苦
    男人真命苦
    是正常的男人都不想付吧
    誰知道你是養我兒子
    還是養你的新老公
    而且20萬  對一個家庭錯錯有餘

  • 我相信這則報導
    我相信這則報導
    戈偉如駁前夫:他月付20萬是離婚協議

    聯合報╱記者粘嫦鈺╱台北報導 2009.07.08 05:13 am

    戈偉如與前夫林志隆為錢鬧翻。對林志隆所指「她結婚後兒子學費、補習費我都支付,但她還跟我要求每月20萬。」戈偉如昨天沉痛表示:「月付20萬是離婚協議書上寫的,是他自己開的條件,這是他對我一輩子的承諾,他是個男人,我唯一要求就是要他實現承諾。」

    兩人因為兒子升學問題再扯出贍養費爭議,戈偉如說:「在英國我們沒有朋友和親戚,我希望兒子選擇別的地方,前陣子我半夜打給他,是因為在那之前他和兒子在電話中起了爭執,我必須找他了解情況。」

    戈偉如強調:「我現在要負擔爸爸的生活費,離婚時我一無所有,這幾年好不容易攢了一棟房子,我自問老虎牙子有任何活動我都參加,分文未取,類似廣告一律不接,試問,我損失有多少?離婚對我是一輩子的傷害,我希望他不要再傷害兒子。」

    FROM: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006079.shtml

  • 贍養費的部分我就不予置評了

    不過
    關於把小孩送到英國唸書
    我也贊成戈小姐的看法
    我覺得除非她們的小孩自己提出要到英國唸書
    不然這麼早送出來對他未必好
    等到他本人滿18歲了
    也願意出來
    那當然是最好的
    目前的階段最好還是要有親人陪在身旁較好
  • 看離婚時如何協議
  • 戈偉如自爆不性福 前夫自清壓力大
    ■戈偉如幫前夫林志隆的產品代言。(記者臺大翔攝)
    記者林淑娟╱台北報導

    戈偉如和前夫老虎牙子執行長林志隆離婚10年後,昨天首度公開同台,她分文未取替前夫公司的新產品代言,林志隆則笑說:「因為我會負責照顧她一輩子,所以她不需要領代言費。」說穿了,就是贍養費抵了代言費。

    戈偉如說,她和林志隆的關係一直沒有不好過,這幾年為了兒子及免費取用的老虎牙子產品,她與對方保持很好的關係,至於是否復合,她婉轉表示,兩人已是如家人般的感情,林志隆則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事,現在的他隨遇而安,不管如何,會照顧她一輩子。

    林志隆透露,當年兩人離婚協議書的第1條,就是付給戈偉如的生活費沒有截止日,可以說是終身保障,且數字只有下限沒上限,甚至提供「無限卡」隨前妻任意花用,「我敢給是因為知道她很省且很理性,不是浮華女人。」

    傳言兩人當初分手與性生活不協調有關,有話直說的戈偉如坦言:「真的有,因為我是自然生。當初生產時,他全程觀看…,」言下之意是生孩子的血腥場面讓對方性致全無;林志隆則低調反駁不是如此,「當時剛剛創業,我工作重、壓力大,又面臨結婚、生小孩等種種…。」

    戈偉如昨天被問起郭台銘的「逢場作戲」說,一臉不以為然地表示對這段話不予置評,「我欣賞他是成功企業主,但不欣賞他某些言論。」



  • 以上的舊聞

    就可以知道戈講的全是事實

    不遵守承諾的男人是最最最爛的人

  • 如果[公主們]都存在這想法.

    我看男人敢結婚的.剩下不多了!

    不要以為自己一定可以找到.

    個人想法啦!

    我會用包養.一天1萬每天給.
    我就不知道什麼女人
    會讓我愛到365萬了!
  • 那男人可以不結婚啊

    可以不生小孩啊

    有人逼他們這樣做嗎?

  • 如果是離婚協議書上寫的

    那就沒什麼啊

    當初男方也同意這個金額
    怎麼會現在才在叫啊?

    20萬一個月
    如果是要給小孩好一點的環境跟生活品質
    應該差不多
    就算不用花到20萬
    難道不能是存下來以後給小孩的嗎....
  • 離婚協議書上有說錢全部都要花在小孩身上呀...?

    我怎麼覺得是男方以為還有機會復合
    所以錢付的很乾脆

    可是知道前妻再婚後
    沒希望就不想再付或是覺得金額太高
  • 我覺得這沒有甚麼對錯
    當事人自己談妥就好
    只是兩邊都是有頭有臉 鬧到檯面上來真難看
    戈再嫁的老公也該有點氣概
    跟他老婆說"養妳跟小孩是我的責任,不必再跟前夫勾勾纏了"
    哪個正常男人會喜歡看老婆去跟別的男人要錢

  • 如是寫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話

    那就一定要付

    因這是雙方同意才簽字的
  • -riona-的話:

    我覺得這沒有甚麼對錯
    當事人自己談妥就好
    只是兩邊都是有頭有臉 鬧到檯面上來真難看
    戈再嫁的老公也該有點氣概
    跟他老婆說"養妳跟小孩是我的責任,不必再跟前夫勾勾纏了"
    哪個正常男人會喜歡看老婆去跟別的男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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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唉...

    一定是男方有能力才有辦法付這些費用啊

    不一定是給女方用而是孩子的必需花費

    而就法律來說

    給的人不多

    不給的人才到處都有呢
  • 看是指贍養費還是指小孩的教養費
    贍養費我是覺得不能再拿了
    但是小孩的教養費本來就應該要負擔啊

  • -riona-的話:

    我覺得這沒有甚麼對錯
    當事人自己談妥就好
    只是兩邊都是有頭有臉  鬧到檯面上來真難看
    戈再嫁的老公也該有點氣概
    跟他老婆說"養妳跟小孩是我的責任,不必再跟前夫勾勾纏了"
    哪個正常男人會喜歡看老婆去跟別的男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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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初協議書談好了就不應該反悔,不然就私底下溝通,這樣實在有點難看
  • 不知道會不會是沒有分,共同的婚後財產,所以才會在那給1個月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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