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不認帳 網友擬集體訴訟

戴爾不認帳 網友擬集體訴訟
更新日期:2009/06/28 04:09

〔記者劉榮、王珮華╱台北報導〕戴爾電腦台灣網站標錯價烏龍事件持續延燒,台大PTT、mobil01等網站討論區,都出現網友串連打集體訴訟,還有人提供消費爭議申訴信格式供下載,要求台灣戴爾出面解決。戴爾在台灣的公關公司重申,將針對個別消費者溝通,網友串連控告一事,則無法代替戴爾電腦發表任何回應。

不少下單的消費者,昨天陸續收到戴爾寄發的訂單確認電子郵件。台大PTT的液晶螢幕LCD討論版,出現大批網友主張向戴爾採取法律行動,網友cardon更將申訴信範本貼在部落格。

台北市政府消保官王治宇表示,因網頁廣告標價錯誤,導致發生消費糾紛,是業者必須承擔的內部錯誤,站在保障消費者的立場,仍建議戴爾能夠履約或以協商方式解決,畢竟若走到集體訴訟的地步,對戴爾的商譽可能是一大打擊。

王治宇指出,此案一旦走向集體訴訟,會由消基會受理,類似個案雖然已有判例,但每個案子情況並不相同。對於部分一次購買上百台甚至上千台的消費者要求業者承擔過失,是否有濫用消保法保護之虞,也可能會依個案認定。

戴爾在二○○六年,在中國的網頁也曾發生類似的烏龍事件,訂購五台液晶螢幕的消費者李懷仁表示,戴爾已非第一次出包,竟然還拿不出對策,就算是謠傳的六折,用這樣就想打發消費者、解決事情,難道「十三億人的市場不能得罪,兩千三百萬人的市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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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等著看戴爾怎麼處理
  • realeric的話:
    我問過2個法律系的學生 跟以及一個執業中 律師 跟一個己無執業的律師

    所以我知道答案了

    我現在問的是 你認為 契約有沒有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問了四個人 結論只有五個字 建議還是在去問個法官ㄅ 

    看結論會不會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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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這位realeric網友似乎覺得法官就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啊
    一直問法官、問法官的
    蠻有趣的

    以對法律條文的認知來說,法官與執業律師應該是一致的
    但你該不會天真的以為
    以你的一些片面之詞去問一位法官
    他就會跟你說這樣會是那一方勝訴?(賣鬧啊)

    法官判斷的依據在於雙方提出的證據與訴求
    所以在雙方在法庭的攻防結束之前,法官是不會做任何評論的
    你還是先去問個律師比較實在吧

  • realeric的話: 原告委任我就主張成立  被告委任我就主張不成立  都有斟酌的空間  了解了ㄇ 哪有那麼簡單直接就成不成立  ----- 呵 以非律師身份 你主張哪個?
  • 哇沒想到FG臥虎藏龍...

  • realeric的話:原告委任我就主張成立 被告委任我就主張不成立 都有斟酌的空間 了解了ㄇ 哪有那麼簡單直接就成不成立   -----  呵  以非律師身份  你主張哪個?
    ------------------------
    其實我從頭到尾    就只問問  r  大你一件事..

    不管你是律師也好    法官也好    有沒有碰過法律也好

    就算你是路人甲也好..

    當你主張契約有效時    你成立的要件  生效的要件是什麼

    如此而以    不是要你作裁決..

    一直問法官問法官....=    ="  隱喻什麼鬼啦..

    以後律師考試也很簡單了.."問法官"就好....
  • realeric的話:
    你委任我 我在跟你說
    --------------------------
    或許r  大你    在法律上真的學有專精

    但不管你是律師也好..還是什麼工作也好

    你的回答  讓我這個法律的門外漢    感覺

    就只是在問題的邊邊  用專業的術語  碰一下邊

    問題的核心    能閃就閃

    這樣會有人委任你嗎  還是你真的要看到當事人掏出錢

    要委任你  才肯一展長才?

    信義房屋漏水一文也是...

    回答問題  不是你的責任與義務   

    你真的能幫助別人  也不錯啊.   

    相信別人會感謝你...

    你想想看...這次訂單十五萬台    市值4億多

    你只要接了一份集體委任...抽個1趴就好..你就賺翻了耶..

    但這樣的回答.....(嘆)   

    來來去去就那3招    問法官    等委任    去諮詢律師

  • 看了幾天一點進展也沒有
    小妹才疏學淺 斗膽分享一點想法

    為什麼幾位律師跟法學生的結論都是:是否有契約存在?
    因為違約的先決條件就是要有"約"存在

    一般來說 就英美法來說 契約的成立條件是offer & acceptance
    有一方offer 另一方接受
    約就成立~~
    依國情跟法律不同 有的國家要求要是書面契約
    有的國家則是承認口頭約

    於是現在買方會說在Dell在把東西放在網路上賣就是一個offer
    買方送出訂單時就代表有了acceptance 所以契約已經成立
    但有很多地區不認為報價就代表Offer

    如果是這樣的地方(國家)的話 那買方可以說當買方下訂時買方提出offer
    當Dell寄出確認訂單email時則是Dell接受買家的offer
    當然 DELL就會主張那確認信是電腦制式回應 並非Dell接受買方的offer~於是就算有確認email~也不代表Dell接受買家的offer
    更進一步~Dell可能會主張the only way Dell can accept the offer is to ship the merchandise. 到目前為止DELL並未出貨代表他們並不接受訂單

    這大約是我能想到雙方的主張
    台灣跟新加坡法律我不懂
    但如果在我瞭解的地區~~契約極有可能是不成立的

    並且Dell也可主張買家並非good faith
    明知有問題仍下訂單~~特別是幾十幾百台那種買家

    所以法律上來說買家不一定會贏
    主要是dell的商譽才是dell擔心的吧


    以上都是我的推測~~不是任何法律見解
     

  • 焦糖甜心的話:

    講白點 這叫有條件式的報價 並非一般的穩固報價
    所以不是一方offer 另一方接受 約就成立了

    英美法現在大家很少用(因為還有一個大陸法) 現在都是用國際聯合公約比較多
    因為DELL是屬於跨國公司 (如果他的網站又是設立在國外的話 那就自然適用國際法了)
    除非他的網站上註明是台灣DELL公司 而這間公司在台灣又有註冊 這樣才可以適用國內法
    不然這種買賣

    就這麼簡單的東西 我不曉得為何要牽涉的這麼廣

    有條件式的報價 並非像大家講的這樣

    至於契約有沒有成立 這是顯而易見的東西

    買方要打官司 未必打得贏 就是醬簡單
  • 小霓霓的話:
    焦糖甜心的話:

    講白點 這叫有條件式的報價 並非一般的穩固報價
    所以不是一方offer 另一方接受 約就成立了

    英美法現在大家很少用(因為還有一個大陸法) 現在都是用國際聯合公約比較多
    因為DELL是屬於跨國公司 (如果他的網站又是設立在國外的話 那就自然適用國際法了)
    除非他的網站上註明是台灣DELL公司 而這間公司在台灣又有註冊 這樣才可以適用國內法
    不然這種買賣

    就這麼簡單的東西 我不曉得為何要牽涉的這麼廣

    有條件式的報價 並非像大家講的這樣

    至於契約有沒有成立 這是顯而易見的東西

    買方要打官司 未必打得贏 就是醬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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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 we are finally going somewhere. 而不是一直問法官問法官的


    小霓霓謝謝分享~~我身處的國家仍然用英美法(應該也不會改~)
    受教了
    ^^

  • 發生這種事想也知道一定是DELL不小心弄錯

    但是誰無過錯?

    如果今天是我~若對方願意照賣我就當賺到~

    但如果對方不賣我也能體諒

    那些想提告的消費者~哪天要是有機會出來做生意就不要出什麼差錯

    小心也會遇到不通情理的客人~慘的話一輩子讓你翻不了身...


    看到楊X如在新聞上講關於這件事情的那附嘴臉~就覺得很討厭

    她整個人的感覺真的很不討喜欸







  • 這樣講好了 你跟我訂契約 你來我公司拿契約書 我公司的員工打條款打錯了
    你看到 覺得有機可乘 自己簽完名後就寄回我們公司來 要求我們履行契約

    這樣是不是怪怪的~~~因為我們公司沒有簽名ㄚ~~ 這份契約並不能因為我們公司有蓋郵差的簽章就這樣成立的

    請問一下 你這樣去控告我們公司不履行合約 這樣成立嗎?
    --------------------
    小霓霓網友

    很抱歉這是成立的

    根據定型化契約條款,公司一方算是自行解除契約,須負擔責任

    契約並非公眾,普通情況可以取得
  • a01的話:
    realeric的話:
    你委任我 我在跟你說
    --------------------------
    或許r 大你 在法律上真的學有專精

    但不管你是律師也好..還是什麼工作也好

    你的回答 讓我這個法律的門外漢 感覺

    就只是在問題的邊邊 用專業的術語 碰一下邊

    問題的核心 能閃就閃

    這樣會有人委任你嗎 還是你真的要看到當事人掏出錢

    要委任你 才肯一展長才?
    ------------------------------------
    realeric講得很有道理

    我看a01根本不曉得定型化契約是甚麼東西,還一堆人在消保法那轉來轉去

    打官司不用掏錢請律師嗎?

    自訴早就改法條規定請律師,可見a01新的法條都沒在注意
  • 請律師這很好處理
    由於已經到消基會了
    團體訴訟每個人分擔的錢又大
    而且又有滿多律師會義務幫忙
    很簡單為了名
    擊倒了跨國企業的律師團
    輸了是正常
    打勝可是名聲就飛出來了
  • 反市場
    反市場

    戴爾會不會因為這事減少對台採購啊

    台灣有誰誰誰是幫他們代工的 先打聽好 免得到時來不及反應

    惡質的消費者只會培養出更惡質的廠商

    法律的前面 還是要講一下理字才好

    這件事 不就是大家都知道 "標價標錯"嗎

  • 反市場的話:

    戴爾會不會因為這事減少對台採購啊

    台灣有誰誰誰是幫他們代工的 先打聽好 免得到時來不及反應

    惡質的消費者只會培養出更惡質的廠商

    法律的前面 還是要講一下理字才好

    這件事 不就是大家都知道 "標價標錯"嗎

    ----------------
    不可能...消費者跟代工廠是兩碼事
    DELL這種企業是哪裡剝削哪裡去
    台灣的代工目前感覺還可以,DELL何必做傻事呢

    這種事情兩種解決方式,1.非法律..靠施壓、輿論 2.法律
    聰明的人當然不會選法律解決囉!!


  • 挖c哈哈哈的話:
    realeric講得很有道理
    我看a01根本不曉得定型化契約是甚麼東西,還一堆人在消保法那轉來轉去
    打官司不用掏錢請律師嗎?
    自訴早就改法條規定請律師,可見a01新的法條都沒在注意
    --------------------------
    欸..我是不太懂定型化契約啦...管它什麼契約
    約爸約媽約狗約貓都好   

    我只想問..契約是不是有效??!!      r大講的很有道理
    所以你認為契約有沒有效? 
    不要叫我問法官  問律師了啦...please  !!

    要嘛就不回答
    回答又閃東閃西的    很不乾脆耶..

    請問一下  ...這dell這件事  跟自訴有啥關  =  =?
    (刑訴  第    319        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
    (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DEll犯了什麼罪??

    民事官司  不一定要請律師吧  ....
    刑事官司  也可以按鈴申告    由檢察官來偵辦吧..

    自訴公訴..傻傻分不清楚啊你~~~

    還有...我不是吃這相關頭路的...也非本科系
    我敢大言不慚的說
    不知道是剛好而己  /  知道,那是我有花心思!
  • 挖c哈哈哈的話:

    小霓霓網友

    很抱歉這是成立的

    根據定型化契約條款,公司一方算是自行解除契約,須負擔責任

    契約並非公眾,普通情況可以取得
    .................................................................

    我跟你講的不是定型化契約 是那種需要雙方double confirm的契約
    就像是網路購物一樣 消費者前方下單 業者在後台確認 講的就種契約
    而不是你講的定型化契約 ~~先搞清楚一下好嗎?

    就算你講的這算是定型化契約
    不要忘了 該定型化契約對該企業有免責條款列上去的

    消費者為了爭取自己的權益 對該"免責條款"都視而不見嗎?

    你說 這樣對誰比較有利

    不要忘了~~~~~~~所有定型化契約的免責條款都是對企業有利的

    我不是一直在幫dell講話 我也覺得dell需要負責任 為了他的商譽
    但問題是 如果消費者要趁火打劫的話 那就有點有待商確了
    因為一點也討不到便宜 更何況人家dell 根本不在乎台灣市場好嗎?

    他會認帳 大家想得太美了  早點去睡比較有精神辣
  • 反市場
    反市場
    悉達多的話:
    不可能...消費者跟代工廠是兩碼事
    DELL這種企業是哪裡剝削哪裡去
    台灣的代工目前感覺還可以,DELL何必做傻事呢

    這種事情兩種解決方式,1.非法律..靠施壓、輿論 2.法律
    聰明的人當然不會選法律解決囉!!

    ----------------------------------------------------------------------------------
    >>聰明的人當然不會選法律解決囉!!

    我也是這樣子覺得

    這次有人刷卡付了錢嗎 在我認知是付了錢才能大聲
    要沒付錢 也不過是領了掛號單 有排隊買東西的權利



  • 太難看了吧..
    還一次訂購那麼大量..分明是要轉賣..
    有必要貪成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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