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 姦殺國二女 被捕還做鬼臉~

2009年05月13日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台北縣警方昨偵破一起兇殘的強姦割喉棄屍案。一名十四歲國二少女,去年十一月蹺課與同校一男一女網友出遊,不料男網友的校外「大哥」將她帶到空屋痛毆後性侵,並拿菜刀割喉放血致死,隨後把全裸屍體拋入防火巷棄屍;與她同行的女網友則被強拍裸照封口。警方經追查,昨逮捕兇嫌徐志皓和共犯許姓少年;少女遺體經半年暴屍,已化為一具白骨。 


慘遭姦殺的方姓少女是獨生女,她的父親昨認屍時看到愛女慘狀,痛哭失聲,「我就這麼一個女兒,即使賣房子也要告死他(兇嫌)!」他見到在現場模擬的徐志皓,激動地大罵:「沒人性!」 

竟說「我只想強姦」
犯下人神共憤兇案的徐志皓(十九歲,有傷害前科)毫無悔意,他被警方移送時,警員撥開他的安全帽,被嗆:「為什麼要動我安全帽!」他還對媒體吐舌頭、做鬼臉,發出「呃……」怪聲;面對警方問他為何殺人?他大言不慚說:「我只想強姦她!」讓所有採訪記者都氣得想揍他。徐志皓訊後,被依強姦殺人罪嫌送辦後聲押。
警方調查,方姓少女家境寬裕,父母十分疼愛,曾買給她昂貴手機引發同學議論;她國一時課業不錯,但自去年十月開始迷上網路遊戲,結識同校同年齡的許姓少年和鄧姓少女,蹺課紀錄暴增。兇嫌徐志皓是中輟生,父親是保全員,徐父昨說:「兒子不愛念書,我也管不動。」

警方表示,去年十一月六日早上,方姓少女透過即時通與鄧姓少女、許姓少年聊天,許邀約到捷運新店線碧潭站碰面,兩少女抵達後,許姓少年和徐志皓已在該處。徐志皓邀她們到「附近叔叔家」玩,四人步行到力行路一棟二層樓公寓。不料門才關上,徐志皓和許姓少年就露出猙獰面目,拿出鐵棒痛毆兩女。
警方指出,兩少女被重擊倒地,並被以童軍繩綑綁手腳和膠帶封嘴,徐志皓脫光方姓少女衣物,壓在床上性侵,少女奮力掙扎、尖叫,徐志皓見狀不斷痛毆、掐頸,老羞成怒後抓起菜刀,將方姓少女拖到浴室割喉,任由少女鮮血流乾致死。
許姓少年則將鄧姓少女抱至另一間房間。鄧女向警方說,她在昏昏沉沉中聽到方姓少女慘叫聲,但沒多久就沒聽到聲音。 


  • 現在小孩真的很誇張

    不知道在想什麼

  • 台灣廢除死刑了嗎?
    現在不就有死刑嗎?(還是我不是生活在台灣?)
    那為什麼重大社會案件還是層出不窮?
    嬰兒丟熱鍋、租房子砍殺房東、性侵姦殺年輕化...
    照理說有死刑應該不會有的!?
    可是為什麼還是有呢?
    能夠請小健哥說明一下嗎?
  • ~domore~
    ~domore~
    基本上現在要被判死刑真的比較難
    多次修法也大幅的降低了判死刑的機會
    就算判了死刑  很怪  歷經好幾任的部長也都不太願意簽
    好像不想在自己任內把人送上刑場
    總總因素都讓人不夠警惕 
    以前中國還搞死刑犯遊街  民眾可以到現場觀賞槍決 
    多少都會達到點威嚇的效果
  • 等她長大    她會有自己的想法   

    但她小時候    還是讓媽媽的想法保護她吧~~~~



    也許    女生霸凌也存在    女生也會嫉妒貌美    功課好的女生

    但最大女生霸凌的原因是什麼?  是爭風吃醋  !!!


    你低調不出風頭    你不交男友    你念女校    你不惹事生非

    這樣被同為女生的大姐頭找麻煩的機會    很低很低的啦



    但是男人呢      你不惹他    他會來惹你    在你還小    還不會判斷男人的好壞    還不會保護自己時    還是離男人遠一點吧
  • 昨天晚上去公園跑步

    一群該死的國中生  約十幾人  有男有女

    晚上11點多了  還不回家 

    確在公園打鬧嘻笑  破壞公廁設備  拿鞭炮炸公廁  炸流浪狗

    由於不是第一次  我實在看不下去  就去報警  請警察處理

    警察說這群國中生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了 

    趕他們走  等警察走了  他們又回來  而且鬧更兇

    我覺得他們很可憐  又覺得他們很可惡  更覺得他們的父母該死

    這些國中生沒有好好引導  將來一定事社會的大問題

    小小的年紀  確已經注定沒有未來的人生

    也許下一個上蘋果頭版的就是他們!!





  • 垃圾!人渣!

    這種沒用的廢物不要再讓他出來危害社會!!

    真的是氣死人!!!
  • villiger的話:
    個人覺得
    這些家庭的父母都太寵太溺愛孩子
    被害女子自己沉迷網路
    早上睡晚了            被父親指正
    就負氣說不用父親送去上課(可憐的父親之前一定是孝子)
    然後被害女子又翹課        跟網友約在碧潭見面
    請問            這不是被寵壞的孩子嗎?
    睡晚了被罵就負氣       
    此事造成父親永遠的痛            父親不惜賣房子也要打官司
    可見這小女孩子從小也是父母寶貝得要命

    加害人的男孩子們
    其父母本身就            ......
    父親丟一句管不動            母親丟一句監護權不在我這裡
    那去年自己孩子不符警方臨檢
    無照偷開車子出去        還衝撞警方
    還嚷嚷要國賠           
    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慈父慈母去哪裡了???
    根本就不該生下這些兒子們

    生而不教                何必生????
    出事了        丟推卸責任的父母們

    此事也給沉迷網路的青少年朋友
    世上最關心孩子的是自己的父母
    從半歲後就要教孩子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跌倒了        要跟地板說生對不起
    而不是父母打地板來跟孩子說對不起
    寵溺孩子的下場        就是換來此新聞事件的悲劇
    ===========================================================================

    +1
    我覺得加害人固然罪大惡極
    但我覺得那個方姓少女一定也是從小被竉溺到沒有自我保護意識
    這麼多不幸的先例告訴我們不要亂見網友了她還要見
    遇到危急時也不會冷靜自保
    我真不知道現在家長都給小孩什麼樣的愛
    我媽就會認為做母親的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幫助孩子離開她後可以有能力獨立生活
    希望這個悲慘的姦殺案可以給這個時代的父母一些警愓
  • 沒事多認識政客
    沒事多認識政客
    來來來,看看是那些政治人物挺這些人的
    把當時的報道拿出來

    【北縣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與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及許姓少年母親,12月29日針對台北縣中和警分局員警開槍擊中許姓少年一事,召開記者會,希望外界能持續關注近日發生多起「警察開槍執法過當」事件,也讓此一事件的真相能水落石出。
  • 我找到了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LinkTo=TopicL&TopicNum=452965&AbsoluteMsg=3

    暱稱:  ~阿YO   時間:  2008/12/23  下午  03: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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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SOMETHIN的話:
        ~~~~~~~~~~~~~~~~
       
        但是腳滑才打到副駕駛座的
        這有點扯ㄅ    你可以對空鳴槍    或是透過監視器
        事後再追查車牌號碼就好        ㄧ定要這樣ㄇ
        載來造成悲劇上演    ㄧ個未滿18青年    就要ㄧ輩子坐輪椅
        ㄧ輩遺憾 
     
     
    **********************************
    ↑當時讓我傻眼的回覆
  • 犯案的凶嫌根本已經是垃圾
    他們的父母更是......
    許嫌的媽媽之前在新聞要求索賠的那副嘴臉
    現在真應該把她的嘴巴打到爛掉
  • 都還那麼年輕......

    太恐怖了
  • 兇手、協助殺人的許姓少年以及受害者的父母,問題都很大,都太過溺愛小孩,沒時間陪伴孩子就用物質享受來彌補,孩子就像小皇帝、小公主,孩子的觀念怎麼會不偏差
  • 太恐怖了@@
    交朋友要小心...
    另外看報上說許姓嫌犯沒有直接殺人跟強暴~不過也要被當作共犯與主嫌同罪
    而他表現的也有悔意
    我想他可能還沒真正壞到骨子裡...交到壞朋友就算人不是他殺的也要揹負同樣的罪..唉~感覺人好像有伴就容易壯膽做壞事

  • 那個開槍打中少年(中槍的是共犯)的警察每月付三萬元給少年做復健,
    記者問他會不會繼續給那個少年,那個警察說會,因為少年家境不好......
    記者打電話給少年的媽媽,她卻說她沒監護權就掛了,呿~
    三萬吔!基層員警大半的薪水都拿去賠給強姦殺人的共犯,那些家屬要不要臉啊!
  • 台灣的法律都判的好輕
    壞人根本沒在怕吧...
    唉..................
    什麼時候才要重視正當小老百姓的安危呢..

  • 這世界本來就是人殺人的世界
    麻痺了

    只差看自己會不會運氣差遇到罷了
  • 我要去踹那兩個人渣  大家不要拉我∼
  • ヒソカ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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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不查清楚,不分青紅皂白...就先扣上警察執法過當帽子的立委...    還叫做為民喉舌?!

    這種立委不唾棄要唾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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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連這個也可以扯到政治喔
    怎麼又不宣讀一下版規 喊政治文退散

    原來...顏色對了!!


  • 說真得


    現在的法案都是壞人在審的..



    好人想從法律中找回公道,除了找熟知壞法律漏洞的律師才有可能...



    前年家裡被強盜搶劫,把阿母存好幾年的金飾搶了..

    抓到人之後,用我家搶來的錢請律師..

    我爸卻沒這麼多錢請律師...

    在檢察庭上律師當場質疑我爸用錯法條(我爸不懂,是警察幫忙的)...

    後來強盜輕判只需關一年多就可以假釋... 

    被搶的錢也拿不回來(對方脫產)...


    我爸早對台灣司法死心了...

    現在我家已經藏了不少武器...

    我爸打算要讓下一個進來的強盜,七天後送他回老家....

  • 禽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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