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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能接受這樣的情況嗎?〈文長〉

我老姊在她自己和男友都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懷了孕
因為懷了孕,我爸媽只好答應他們結婚
她的老公在新竹做事,房子也沒有,只是在他上班附近租房。
我姊工作、和家人都住在台北,雖然他們結了婚,但是婚後還是分隔兩地,就跟他們當初交往一樣,週一到週五我姊還是在台北,週五晚上她老公就住在我們家,隔天再接我姊回新竹。

但是自從我姊懷孕後,她老公每週都會來我們這住兩到三天,這週更多,住了四天,自從他們結婚到現在,房子的事都一直沒有著落,我姊在過兩個月就要生了,可是他們就一直持續著這樣的情況,我實在很反感,為什麼都結婚了,她還要待在娘家,還叫她老公一起待,她老公好像也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好,所以對於買房子一是從結婚到現在拖了三四個月還是沒下文。

但我真的快受不了了!之前我也跟家人為了這件事爭論了很久,但是終究是孤軍奮戰,從一星期住一天,到妥協的兩天,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開始越住越多天,我姊跟她老公就在家人默許下放肆的住,跟她講一不爽又在那邊叫說我們對她無情無義,我爸媽又很怕她,不敢多說什麼,所以我再怎麼做,最後還是打了敗仗....

我實在很不爽我姊,當初我爸媽反對他們交往,她還一直怪他們為什麼不放她走,她要離開這個家,明知道父母反對,還無預警的懷孕,在一切都沒有準備好之下,就這樣賴在我們家,她當初不是說不想待在我們這個家的嗎?
我也看不起我姊的老公,像女人一樣矛盾,沒有男子氣概,也不怕這樣會被娘家的人說話,一天到晚來老婆娘家這邊住,也沒看他在積極找房子,我姊還叫說他們已經找得很辛苦了,闢啦!如果他有這麼一絲志氣的話,房子買在哪裡都無所謂,就算每天接送老婆也沒關係,到現在不買房子的原因還是卡在距離的遠近,雞雞歪歪的!

我爸媽也是孬種,說教很會說,面對人家的時候就唯唯諾諾的,尤其是我爸,當初一副很同仇氣慨的樣子,跟我一起說他們的不是,還堅持一定要他們最多住一天,一看到人家又孬了下來,他對這位女婿一直賴在這裡的反感完全消失,我真的快氣瘋了!

其實現在住的房子是在我跟我姊的名下買的,但是我覺得我快被趕走了,我想我爸媽最喜歡最在意的還是我姊,就算我姊他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個麻煩製造機,明明是自己製造出來的麻煩,還覺得是人家辜負他才會變成這樣,這真的很現實,連老天爺都幫這樣的她,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也難怪壞人會長命,因為他們都在吸取濫好人的命來增壽


不知道各位大大接受這樣的情況嗎?要這樣去適應嗎?可是我真的很不甘心,為什麼每次都是我屈服?我真的很氣...
  • 奇怪了的話:
    標題: 大家能接受這樣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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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不能接受就罵人無聊..







    ....................................................
    我快要笑出尿了
  • 孫子最大
    似乎是不變的道理
  • 如果手足間感情不是很好..........就算父母強迫我們一起掛名付貸款怎樣我都不會答應  我要買屬於個人的房子無論任何情況最好都不要合買尤其感情差更容易一堆麻煩 
  • 你應該要把標題改一下
    因為你真的不需要別人給什麼建議 或是其他人的認同
    不過是個發洩的地方 是吧?

    我不認為你有錯
    我的確是覺得不管男方女方 結婚就應該搬出去
    男方也一樣 沒人有應該要求太太住男方家
    不過以你姊姊現在個狀況看 , 也許住家裡是好的, 雖然真的臉皮很厚
    你不能接受的話 也許真的只好搬出去

    至於idesiresleep的話...
    他睡都睡不飽了
    還來跟你吵 是滿無聊的
    你也不需要跟他解釋

    省省力氣吧 沒必要跟他生氣
    不過是個網路上的陌生人
  • 哀哀....親姊妹怎嚜這樣........
    加油!! 祝你一切順利~展開新人生吧!! GO!!
  • 都一年多前的文章了,還翻出來鞭?!@_@

  • 爸媽都把我們養到幾歲了

    沒辦法奉養他們就已經不應該了

    還帶個老公加孫子住在家

    其實真的要考慮其他手足的感受

    那如果今天版主有大哥大嫂

    大嫂就要接受小姑和姑丈+小孩住在家裡嗎?

    相安無事機率....不太高

    有本事生孩子,就要自己有本事養!
  • 可能大部份的人還是覺得
    結了婚 又有小孩 生活負擔比較大 所以理所當然要體諒
    但有的時候 被手足吃定的感覺 真的很不好  目前也感受到這種困擾......
    親兄弟也要明算帳  不能老是吃定家人  久了都會惹反感
    有句話說...
    兄弟爬山  各自努力
  • 針對你主張你個人對於房屋的所有權和隱私的問題

    我也不覺得你有錯

    但是要解決問題

    只有

    1、你買下她的部份

    2、你把你的部份賣給她

    如果這2個選項你都沒辦法完成,那就只能忍,要不然你就去吵到翻天覆地,反正這就是一翻兩瞪眼的事

    如果是我,我不會跟手足共有房屋,因為實在是太麻煩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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