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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閉嘴自稱是愛狗人士!

拜託不要再買狗了好嗎?!?!?!?!?!
你知道你的買狗行為是在造孽嗎?!
你的購買會讓狗販不段的繁殖這些可憐的生命,製造這些生命來世界受苦受難,難道你們都沒長眼睛嗎?!
可魯拉布拉多,泰迪熊紅貴賓,現在的臘腸,你們想起來了嗎?!新聞也報過不少關於繁殖場丟棄的新聞吧!!
你知道賣不出去的狗的下場會如何嗎?!
如這封信的情況一樣,放生.安樂死....這些都算是稍維有點人性的處理了
每次看電視上那些明星,口口聲聲的說愛狗,帶著自己的名犬上電視炫耀,
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正在造孽,當這些明星天花亂墜描述及鋪陳他們愛狗的方式讓旁人感動讚許的同時,我正在嘔吐捶牆壁!
這些明星的"宣傳"導致更多名眾跟風盲目般的追隨他們的偶像去購買這些狗,他們的下場會是如何...你能保證每個人都可以好好照顧這些生命嗎!?
不少人自以為有生意頭腦,自行繁殖正在流行的犬種,開始賺這些髒錢,狗不是很難繁殖的動物好嗎!?
狗跟老鼠一樣會生,一但數量多了就沒價值了,你們知道這些"殘渣"的下場如何嗎?!
你們自稱愛狗的人士,請你們用領樣的方式取代購買已結渣代替撲殺,把你們幫狗狗買衣服及奢侈品的錢捐給流浪動物收容所,不要再買那些沒必要的東西虐待你的狗!他們根本不愛
我捐錢給流浪動物協會都在幫助你們這些被虛榮心腐蝕的人所丟棄的東西湊飼料錢
你們盲目追求虛榮心所殘剩的這些你們所謂的垃圾,要靠多少人的籌錢努力及做義工不惜代價的方式幫你們善後嗎?!你知道這些善後的義工要花多大的費用來支付這些社會歪風的產物嗎?
我不想當默默安靜的善心人士,我要用最直接,具攻擊性的方式告訴你們!!
不要再當狗販的幫兇了,你們一樣都是在造孽,請你們閉嘴自稱是愛狗人士!
政府既然對動物福利及寵物業方面的政策漠不關心,沒關西,別急,我們可以自己做,感染你周遭的人!提升自己的文明素養及社會水平
給你們個口絕"用領養取代買賣,用結渣代替撲殺",用這句話解釋給那些自封是愛狗人士的追求流行的盲目者
我承認也很多人知道,我曾是寵物店的大戶,但經過多次的"經歷"及被那些默默行善的動保團體給打醒了!
我不再購買寵物也不繁殖寵物了,我愛動物,我想用別的方式用幫助動物的方式去接觸他們!!
這封文章用字遣詞會如此的具攻擊性是因為我認為大家對寵物業對待動物的方式大家都心知肚明,怎麼苦口婆心都沒用,你們只會當一日的善心人士,就像新聞媒體一樣健忘!
如果各位的文明素養高超,就不會創造出這種惡劣的狗販,這証明台灣人的人民素養有待加強,不適合養寵物!
我認為政府應嚴格控制狗販對貓狗繁殖的限制,所有寵物店應增加狗貓收容區,這樣的策略應能有效的減少流浪動物的產生
等到哪一天,不再有動物流浪,對貓狗的繁殖才能放寬!!!生命何等多姿,人心幾番繁複
 
 
說那麼多也不想再說了!希望你們有被這篇文章打醒,我由衷的希望!!
 
如果您醒了,請您以您適合的方式幫助這個流浪動物團體吧!!上網領養狗.當義工.捐個錢都ok
http://www.doghome.org.tw/phpbb2/indexnew.php


  • 我也不願意花錢購買小動物
    並非是為了標榜愛心
    並非是為了懲罰業者
    並非是為了血統純正
    並非是為了名牌迷思
    更不是因為捨不得萬把塊錢
    我只是單純的認為...............
    金錢的多寡無法衡量生命的價值
    寵物幸福的指數也不盡然與寵物的身價成正比


    個人以為........愛心就是................
    無論買賣或認養
    養牠    請好好愛牠
    養牠    請好好待牠


    或許有朋友認為我的想法也很偏激
    但至少我是以自己能接受的方式來尊重生命的價值

  • 最大的問題  出在政府身上 

    只要有一套完整的養育系統  並且請購買者必須先去上寵物飼養課

    並且給棄養者重罰  整個問題就會少很多了喔

    還有  開板的版大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自由

    如果有一個吃素的人  天天在你吃飯的時候  跑到你旁邊跟你說

    唉呦  你造孽喔  牛那麼可愛  羊那麼可愛  豬那麼聰明  魚那麼活耀

    你怎麼捨得吃他  你造孽  造孽  你心裡做何感想

    其實你會怎麼想  就代表看到你文章的中立人士怎麼想

    想要做好事  OK  但是不要幫倒忙  造口業也是造孽的一種  懂嗎 
  • 版主,我真的非常、非常、了解妳的心情。幫妳推。麻煩那些明星們不要再秀名種狗了,有點公德心吧!


    不過我真的覺得:你們閉嘴自稱是愛狗人士!<====這句話很怪;應該是:你們這些自稱是愛狗人士的人閉嘴!
  • 無論買或認養,用正確的方式,好好照顧它一輩子才是重點.同時,也不要迷信名犬,以及跟流行養寵物,煩了就丟.

    減少流浪狗的數量,也不要讓不肖業者逮到機會大量繁殖,才能慢慢解決問題.當然,要求政府立法或定一套完善的機制,也是很重要的.

    一味用認養或賣賣區分好壞,很幼稚也很偏激,人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都該被尊重,重要的是後來的態度.再說,如果都不要買狗,寵物店一定會退回或丟掉,那些狗兒不是很可憐?到時再認養就比較對嗎?

    只能慢慢來,從根源改善,立竿見影根本不可能.對"現在"已存在的動物也不公平.

    而且,保育場也要慎選.如果沒能力卻偏要養很多,弄的環境髒亂不堪,狗兒交互感染,那跟黑心繁殖場根本沒兩樣.又要大家認同,不斷捐錢跟收高價認養費,那不也是利用狗"賺錢"嗎?還打著愛心名號,更可恥.
    到時出了問題,大家對認養反而更反感.

    義工的態度也是重點,真心為狗好,就該用尊重親切的態度,把正確的方式告訴大家.而不是一副高傲的樣子,或者偏激不已,這樣只會有反效果.
  • 菜刀的話:

    麻煩那些明星們不要再秀名種狗了,有點公德心吧!

    ===============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 買寵物不是原罪

    只是無知

    而這種無知的行為

    是推動這個龐大虐狗虐貓黑暗勢力的最主要動力

    真的,  沒有買,  就不會有賣

    還沒有買的,  不要考慮買狗吧


  • 我愛彼得兔的話:

    一味用認養或賣賣區分好壞,很幼稚也很偏激,人人都有選擇的權利,都該被尊重,重要的是後來的態度.再說,如果都不要買狗,寵物店一定會退回或丟掉,那些狗兒不是很可憐?到時再認養就比較對嗎?

    只能慢慢來,從根源改善,立竿見影根本不可能.對"現在"已存在的動物也不公平.

    ~~~~~~~~~~~~~~~~~~~~~~~

    為了已經存在寵物店的寵物而繼續買

    根本就是一個恐怖循環啊!

    你因為可憐那些已經存在怕被如何的寵物而不設個停損點停止購買

    狗販就是會一直要母狗去生啊!

    不要泛濫這種無謂的同情心好嗎?
  • skywalker56
    skywalker56
    其實現在很多所謂的“純種狗“,都只是專業養狗人士刻意配種出來的“雜種狗“
    然後因某些目的被哄抬而已
    就想所謂的紅貴賓,幾年前根本沒聽過
    說穿了,紅貴賓還不就是長得比較可愛的雜種
    千百年前,狗根本沒那麼多種類
  • 回應散落吧!千本櫻的話:

    這跟濫用同情心無關.我認為要從民眾心態著手,無論收養或購買,養狗就要不離不棄一輩子,也不要迷信名狗或瘋流行,煩了就丟."減少買狗的需求,也讓流浪狗不再增加",才是根本的做法.

    犧牲一隻狗不見得能救其他狗,況且任何生命都該被尊重,硬說誰貴誰賤實在太不合理.

    再說,我前面也說過保育場跟義工態度的問題,不檢討改善,要如何讓大家認同呢?

    還有,個人認為幫流浪狗結紮也是很重要的,可以避免一些疾病,又可以不再過度繁殖.
  • "用領養取代買賣,用結渣代替撲殺"...+1 
    真的有心愛狗可以挑喜歡的狗狗領養喔...
  • TO:我愛彼得兔

    你不要過度延伸我質疑你的點

    沒人說狗分貴賤

    我單純只針對你那點要是大家都不去寵物店買狗那�面的狗會如何如何

    你可能會心疼那些在狗店的狗沒人買會被棄養或如何

    但是就因為這樣的誤用同情心

    狗販永遠不會停止繼續生產狗仔

    所以我才會針對你那點陳述

    不去買狗店裡的狗(即使他們可能會被"那個")

    就不會延伸後面的狗仔繼續前仆後進地被進貨到寵物店裡

    真要落實就不能把同情心放在已經在店裡的狗會如何

    要想想看後面根本不想投胎來被買的狗
  • 愛愛愛暗暗暗的話:
    真的希望如果可以的話,想買狗的人可以先去收容所挑選

    我覺得如果犧牲一隻寵物店的小狗可以救回很多隻收容所的小狗是值得的,寵物店的老闆覺得賣狗是個不賺錢的行業應該就會收手了。
    ------------------------------------------------------
    這個想法還是太天真了,  當然大眾還是應該盡量配合領養優先,  但養殖業不會這麼容易倒的,  最需要做的是從立法來對付源頭.  大家能想出如何督促立法的好方法嗎?
  • TO:散落吧!千本櫻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只是這不叫誤用同情,只是覺得它們的生存權利也必須考慮進去.

    與其一直犧牲狗抵制,還是應該從民眾心態著手,不要繼續製造問題.政府也該立法監督繁殖業跟寵物店,讓動物真正有保障.不然"根源"不解決,這樣的情況也不可能改善.而以結紮代替撲殺,是我目前最贊同的做法. 

    還有就是我一直強調的動保跟義工問題,如果保育場的環境不改善,狗兒交互感染,義工認養時又一直要錢,根本不跟你討論狗兒情況跟後續教養問題,試問這樣的領養活動怎麼得到民眾支持呢?

    買賣跟領養,必須並重,力求完善的規範,才是最好的做法.一味支持其一,卻忽略箇中問題;或者不問是非地排斥不同意見,都太偏頗.

  • 不好意思   
    我可以請問一下是哪個保育場(狗場)的義工會一直要錢?
           

    我覺得可以直接去收容所領養
    這樣就不用擔心保育場的義工會一直要錢
                     
    大部分的收容所領養是不用錢的     
    可以免費打預防針和結紮
           
    少部份的收容所好像有收兩三百塊包含預防針還有結紮的工本費吧

       


  • 抱歉
     
    請問我還可以知道那個私人保育場(狗場)的義工是要多少錢嗎?






  • 領養大致上有三種方法


    第一種是  去公立收容所領養
    因為是公立的      你去領養他們也沒有業績 
    所以不用擔心他們會強迫推銷   
    去看看也沒關係
    如果確定要領養了     
    收容所有獸醫      可以打預防針    和結紮     
    大部分的收容所領養是不用錢的           
    可以免費打預防針和結紮
                   
    少部份的收容所好像有收兩三百塊包含預防針還有結紮的工本費吧



    第二種是私人的保育場  (狗場)   
    有些動物保護協會會有自己狗場,狗場裡可能有上百隻狗,也會辦一些認養活動
         


    第三種就是個人送養的        在各大認養網站看到的通常是這種
    個人送養的可能是自己養一養環境不允許        或是在路上撿到                    或是家裡的狗生太多想送養   




    ####

    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先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依動物保護法規定        買賣寵物必須要有許可證     
    沒有許可證而販賣寵物        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緩

    因此任何身分之人都可能是該條文之行為主體,不論是公立收容所、私人保育場或個人都受這條的規範

    假設公立收容所    私人保育場    個人收了錢就是買賣               
    依法可處五到二十五萬元的罰緩

    但是 

    如果他們收的只是結紮費用或是打預防針的費用,沒有超過一般市面上打預防針和結紮的錢,這部份是合法的,不算是買賣

    不過前提是狗真的有結紮和打預防針

    如果超過這個費用,  或是他巧立名目另外再收錢    ,只要有對價關係,就違反動保法,任何人都可向動檢所檢舉 


    所以像上述我愛彼得兔大大遇到的這種情形   

    如果有義工一直要錢,要的錢超過市面上狗狗結紮和打預防針的合理價格     

    可以直接去檢舉他      因為她已經不是認養      而是買賣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12/5/114k4.html

    寵物假認養真買賣  罰5到25萬元  更新日期:2008/06/12  19:37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十二日電)

    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今天表示,知名分類廣告網站KIJIJI寵物認養區「假認養、真販賣」,大剌剌標出認養價格,鑽法律的漏洞。北市動物檢驗所表示,將派員調查,只要有對價關係,視為非法買賣,依動物保護法罰新台幣五萬到二十五萬元。


    汪志冰表示,網站上有業者或民眾標價,將各種犬隻認養價格標在五千元左右,這個價格約是一般合法店家的一半價,甚至只有三分之一的價格,企圖用低價來吸引消費者。


    汪志冰舉兩篇網路廣告為例「玩具黑貴賓二公一母四十五天,因為某些因素,沒辦法再繼續養,所以想替牠找個好人家,認養價只需四千九百九十九元。」「吉娃娃認養  (附專用設備、粉紅柵欄、外出籠、便盆)*愛心認養價六千元」。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現在有很多業者或一般民眾未獲許可就買賣寵物,雖然打著「認養價」而不是「售價」,但不管如何,只要有對價關係,就認定為買賣。


    嚴一峰說,有些寵物店未獲主管機官核准,不得買賣寵物,但是不法業者卻要買寵物的人,要買一定數量的飼料來代替,企圖規避直接買賣,仍視為買賣。


    動檢所指出,依動保法規定,無許可而販賣寵物,不論通路是在網路上,或是一般市面都不可以,
    違反者可處五萬元到二十五萬元罰款,民眾如有發現,可向動檢所檢舉,電話為  (02)87897158。970612


  • ~認同版主~

    推~
  • 我也認為買狗不是錯

    有沒有陪伴他們照顧他們一輩子才是重點

    狗狗從哪裡來根本就不是被責備的主因

    難道別人都沒有權利挑選自己想要的嗎??

    難道是認養才是真正有愛心嗎??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作法真的不好

    不論是買或者認養

    能夠用心陪伴他們對待他們才是最重要的


    不會因為停止買狗

    狗販就停止繼續繁殖

    我也贊同這句話+1

    是要根本的立法去執行

    不然這種行為不會停止的
  • 生命無價

    不該被貼上標籤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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