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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同學合照,搭肩0.5秒竟被控性騷擾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80902&IssueID=20080902&art_id=30915952&NewsType=1&SubSec=6


【都會中心╱台中報導】
搭女同學肩膀零點五秒拍照竟被控告性騷擾!一名任獸醫師男子,日前參加中興大學獸醫系同學會,他合照時伸手搭在一名女同學肩膀,不料對方立即將他的手推開、還報警控告他性騷擾,警方將男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律師多認為搭肩膀不構成性騷擾;學者認為這樣說是性騷擾「很罕見」。婦女團體則認為應視該男子素行判斷。

針對此事,一名女網友直說:「連我是女生都覺得很扯!」另有網友直斥:「這女的以為他(她)鑲鑽的嗎?太超過了。」

【推開大喊:你在幹嘛】
遭搭肩的呂姓女子(三十六歲,未婚)上月二十一日報警,指她於上月十六日參加中興大學畢業十二年同學會兼聚餐,下午二時結束後,同學們開始合照留念,當時她穿一件長袖外套,周姓醫師(三十六歲,已婚)竟利用與她合照時,趁機「摟抱她的肩膀零點五秒」,她感到遭侵犯、非常不舒服,當場出言制止,事後覺得應該要報案。

警方上周五傳訊周姓醫師,他應訊時說,當時與三名女同學(包括呂同學)合照,他為了想讓畫面看起來更熱絡,便將左手搭在呂同學左肩上,不料她馬上用右手肘將他推開並大喊:「你在幹嘛!」他當時為了不讓場面尷尬馬上換位置,跑到三名女同學前面半蹲完成合照。

呂同學事後發電子郵件給其他同學,表示在同學會上遭他性騷擾,他說:「沒想到搭肩也會被告性騷擾。」


【與會校友直呼「錯愕」】
周醫師得知被告後,曾打電話想與對方溝通,甚至透過教授與對方聯絡,但對方都不願撤告。周太太說,同學間搭肩根本就沒什麼,當天現場有教授及同學約二十人在場,呂女除了右手出拐子,還用腳踢她先生。當天參與餐會的中興大學獸醫學系一名校友感慨說:「事情演變成這樣,的確令人很錯愕!」拍照時大家都是肩膀靠肩膀擠在一起。

台灣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雲東說:「若只是搭肩合照就說是性騷擾,在現代是比較罕見。」這可能和女生從小的家庭養成教育有關,比如父母觀念較保守或該女生對人我間距離有較強烈的要求,但他強調:「這都必須予以尊重。」呼籲大眾和別人不熟前,最好保持一定距離,避免肢體碰觸以避免爭議。

王雲東說,《性騷擾防治法》對「性騷擾」定義較主觀,是以「當事人覺得不舒服」為要件,不似竊盜等犯行須有客觀事實才成案,較易引發爭議。


【婦團:要看男方素行】
「這女生是反應過度嗎?要看那男生的素行而定。」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姚淑文說,「有的男生本來就有愛吃豆腐或鹹豬手素行,他再用手來摸女生,那女生會開心嗎?」但她也強調,是否構成性騷擾,法官會審視加害人行為是否超越一般人能忍受程度,也會審視被害人是否有人格落差,如精神妄想症或對自我空間的要求逾越常情,而給予公正的審判。

律師廖芳萱則表示,性騷擾成立的先決主觀條件,在於當事人覺得不舒服,例如被襲胸、摸臀等私密部位;但「在公開場合握手、搭肩,被大眾視為社交行為,儘管當事人覺得不舒服,性騷擾仍難以成立。」律師黃雅琴也表示,性騷擾是指趁別人來不及抗拒而親吻、擁抱或觸摸,部位以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為主,男對女碰觸肩膀,應不構成性騷擾;但女方若對此舉感到不適,可向加害人所屬的機關申訴。

《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對他人性騷擾,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我覺得亂瞄女生的男生,也應該要被告

    沒有好條件
    憑什麼免費就可以看到美女

    ======================

    眼睛是別人的∼∼看了就犯法∼∼我的天啊∼
    那不要出門不就好ㄌ∼∼

    那看帥哥勒???
  • 小小小佩
    小小小佩
    本來就是,漂亮女生去世貿當Show  girl都是有拿錢的,憑什麼讓你免費看
  • 小小建的話:
    小建那段的話語,    重點在於呂女這樣的反應...
    可能造成了她今天不容易結婚∼

    強調的重點不在於年齡數字上...    ^^"





    -----
    哦?  不是強調數字?  那你到今天還沒結婚的理由是什麼?  有什麼怪癖嗎?  哈
  • 小小小佩
    小小小佩
    小小健之前有提到
    他太矮了

    怪不了他
    人矮就要認份

    只能娶大陸新娘

    想要攀上台灣女生
    根本想得美
  • 小小小佩的話:
    小小健之前有提到
    他太矮了

    怪不了他
    人矮就要認份

    只能娶大陸新娘

    想要攀上台灣女生
    根本想得美



    ----------
    哦?  所以你很高囉?
  • 太誇張了="=
    鑲金的嗎
  • 照該女子的標準...
    我可以告好多人喔...
    我該不該去告呢=ˇ=

    我很討厭別人碰觸我
    (男友當然除外)
    不管男女有些動作
    就是會讓我很不舒服

    當然有時候場面是熱情的話
    搭搭肩拍照倒是無所謂...
    真的很不喜歡的話...
    事後私底下跟對方說就好了=  =
    不需要把場面稿的太尷尬嘛!
    但如果再犯的話∼我會翻臉@@
  • 小小健之前有提到
    他太矮了

    怪不了他
    人矮就要認份

    只能娶大陸新娘

    想要攀上台灣女生
    根本想得美
    ==========================
    FG好多外貌協會的阿!!我的天
    人矮也錯了喔
  • 暱稱:  大判燒   時間:  2008/9/2  上午  1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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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建,如果你不加上"無怪乎36歲還未婚了"這句,我會覺得你比較客觀,加了這句,不免覺得你心裡有某種歧視

    對照先前有人發的"三十還沒交過男朋友會不會很奇怪",我想雖然內文大家都說不會,但現實生活中是有蠻大的機會被別人拿來作文章,並不是每個人都不心懷歧視的

    回主題,照一般看法女方確實是反應過度,但很多不可思議的新聞,最後都被發現是被腦殘記者簡化加斷章取義,誰知道這篇是不是也是這樣?當然也是有可能女方真的怪怪的,只是我已經不太相信媒體報導了 
     
    =======================================

    我覺得小小建的話看起來還好啊@@~!
    他的意思是:這麼不擅社交的人當然不容易結婚。
    而不是說:到36歲還沒結婚的人一定是這種怪人。
    這兩者的意思差很多吧?就像「窮人一定買不起私人飛機」
    但不是「只要買不起私人飛機的都是窮人」,
    並不是凡事都是「不是這樣就一定是那樣」這麼粗糙畫分的。
  • 那個獸醫應該去驗傷告那女生亂打人☉☉
  • 小小建的話:
    mishera...   

    小建那段的話語,    重點在於呂女這樣的反應...
    可能造成了她今天不容易結婚∼

    強調的重點不在於年齡數字上...    ^^"
    --------------------------

    恩…"小小建"比"小建"說的好!同意!
    問題不在數字上,這樣也會很快的得罪一些36還沒結婚的人。
  • 錯錯錯,小小建你幹嘛自稱小建呀?
    害我以為有二個不同的人?…無言…
  • 小小小佩的話:
    很多男生在路上都會亂瞄女生
    我覺得這樣也很過分耶

    我覺得亂瞄女生的男生,也應該要被告

    沒有好條件
    憑什麼免費就可以看到美女

    ---------------------------------------
    可是我在街上看到俊男美女
    都會忍不住多瞄幾眼耶
    這樣我要付錢嗎?
    (我只是個媽媽,也沒什麼好條件呀)
  • 真是千古奇聞..有人如此性騷擾嗎??..才0.5秒如此短暫

    的時間..何來身心暢快可言...如此就興堂訴訟..浪費公

    器..糟蹋法度..之前襲胸10秒即無罪釋放...0.5秒還是搭

    肩..這能成立嗎?立定法律不是無限上綱令人擴張"使人不

    舒服"等等意義...豈不兒戲..真正國家大賊..束手無策..
    .
    ..示井小民..嚴懲不怠.
    ...................  真是令天下恥笑.............
  • 小小小呸
    小小小呸
    小小小佩的話:
    小小健之前有提到
    他太矮了

    怪不了他
    人矮就要認份

    只能娶大陸新娘

    想要攀上台灣女生
    根本想得美
    ++++++++++

    怎麼還會有你這種腦殘的人存在世界上阿?
  • 糧草徵收人的話:
    微風兒    妳        妳..........哇哈哈哈哈




    (潛水笑出來差點溺斃..........)

    --------------------------
    如果害你溺斃,我就過失殺人了…
  • 飄著~*的話:
    身高不高不是錯。(如果我沒死會,我可以接受=    =)

    36歲未婚不是原罪。志玲姊姊快36歲了也還未婚啊~_~

    搭個肩拍照就要提告,這人會不會太神精質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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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歲未婚當然不是罪呀,
    但要長得像志玲姐姐一樣美就不是罪。
    長得很抱歉的話,那…就罪過很大了~
  • 很扯耶!!!!!!!!!!!!!!!!!!!
  • 太恐怖了
    原來傳說中年紀太大不結婚會變態是真的....
  • 這個女的
    可能有一種心理疾病
    就是害怕被異性觸碰
    如果被告可以要求原告去做心理檢查鑒定
    或許可以被撤消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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