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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竟然告我毀謗??

我在此板開了一個話題,  述說了我和朋友如何在台中的一家餐廳,  永豐棧麗緻酒店,  用餐之後就醫,  醫生的診斷是我和我朋友都得了腸胃炎的一篇文章.  之後不久,  我就收到了法院的一張傳單,  說永豐棧要告我毀謗他們餐廳的名譽.  我覺得一切根本不合理!!  我PO的文章在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Key=%A5x%A4%A4&LinkTo=SearchTopicL&TopicNum=403111&CmdNum=3&Cmd2Num=349&Absolute=1
我本來是以第3人來敘述這件事,  原因只是不想讓網友覺得我是在裝可憐.  而且我並沒有想毀謗他們餐廳.  我只是很純粹的想和網友們分享我的用餐經驗而已.  如果永豐棧不想落人口舌,  他們不是更應該虛心檢討他們的服務和餐點哪一個環節出了錯.  而不是反倒告他們的客人毀謗.  大餐廳的大老闆都是這樣欺壓小老百姓的嗎?? 

後來我就陸陸續續去了法院很多次,  告訴法官一切的經過.  而其中有一次出庭,  餐廳的那兩位經理也有出庭.  很兇,  態度很不好的經理在庭上,  還是相當的兇,  態度也一樣很差.  我向法官出示了我和朋友當天去用餐的收據以及後來去就醫的診斷書,  包括了藥單,  等說明我和朋友都得了腸胃炎的診斷書.  結果經過了我自己本身像公司請假出庭2次,  我媽媽也出庭作證一次.  後來法院終於判定不起訴.  也就是我沒有說謊.  而且我在此板開的話題,  也沒有想要毀謗永豐棧,  我確實只是想述說我和朋友的用餐經過及事後永豐棧對消費者處理的態度很不好而已.  難道我們都沒有言論自由嗎?? 

還好法院是公正的!  我爸爸媽媽一直覺得我愛惹事,  一直不能體諒我為何要跟大餐廳槓上.  但是我一直覺得我沒有說謊,  我確實是去他們的餐廳用餐,  然後得了腸胃炎,  接而餐廳的處理態度讓人無法接受.  為何這樣的事和網友分享就要被告毀謗.  所以我爸爸媽媽不管怎麼勸我,  我都不願低頭.  我寧願法院慢慢偵查,  還我清白.  還好,  台灣還是有法律存在的.  但是我一直無法體諒,  一間這麼大的餐廳酒店,  為何要如此浪費社會資源,  因為消費者對餐廳不滿,  餐廳的團隊就要告消費者.  他們不是安撫消費者,  對餐廳內部做檢討,  反而浪費國家資源,  讓法院還必須要多偵查一件事.  讓忙碌的警察還要為我做筆錄.  難道台灣的小老百姓就要被大老闆欺壓著嗎?? 

大家是否建議我向蘋果報告此經過呢"??
  • 不覺得板主亂告
    他只是要回自己應有的權利
    由法官的判決可知板主並沒有錯
    我贊成板主告訴週刊及報紙
    不這樣做他們永遠不知悔改

    板主
    要記得要求賠償
    我相信你不是那種怕上法院的人
    繼續爭取你的權利吧!!!
  • 台灣社會就是太多人自以為"息事寧人"
    所以才會造就孽障
    我不覺得版主惹事
    我覺得你只是很懂得爭取應該的權益
    支持你

    這家飯店是走高檔路線的形象不是嗎
    怎會出這種態度的管理人
  • BB  cream
    BB  cream
    版主你的犧牲是�得的
    我也不會在去那用餐
    真是惡人先告狀!!
    FG應該有他們的員工吧
    不然怎知妳在這發洩??
  • winbao
    winbao
    其實我本來也不想把事情搞得這麼複雜,  所以才想當面和他們飯店談.  只是沒想到,  他們管理階層的人竟然是以這樣的態度來回應客人. 
    再者,  我本來就不是很在乎賠償金的問題.  我覺得只要餐廳拿出誠意來解決.  就算沒有賠償,  至少要很有禮貌的面對客人吧!  一家這麼大的飯店,  連管理階層的經理都可以對客人這麼兇,  那下面的員工會好到哪裡去.  雖然不是說出錢的最大,  但是餐廳和消費者基本的互相尊重也應該有吧? 
    還有,  我去警察局錄筆錄的時候,  警察也跟我說,  不管是哪個經理態度不好,  他們都不會親自出面告消費者,  他們一定是有代理人的.  尤其是5星級的飯店,  經理級的根本不用自己出面.  結果,  第一次出庭時,  果然是由他們的委任律師出庭.  結果我還是當我自己,  說出事情原委.  然後法官聽了,  覺得我也沒有甚麼不對或誹謗他們.  所以法官就跟代理人說,  是不是可以私下解決.  不然告下去,  如果消費者可以提出證據,  像是醫生的診斷書,  那對你們餐廳也有影響.  代理人說,  要回去跟公司報告,  然後討論.  結果第2次出庭的時候,  所有當事人都到,  包括很兇的那個經理.  法官還是覺得我有我的證據,  他還是問那個副理,  是不是不能私下解決.  副理說,  要問經理(就是那很兇的經理)  換經理被問的時候,  經理就堅持要繼續告下去. 
    我覺得連法官都問他們是否要私下解決比較好,  不會影響餐廳形象了.  他們還是堅持要告.  那不就是一點悔意都沒有了嗎?  到底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裡啊??  大公司就可以這樣欺壓我們小老百姓嗎??
    也許我家沒有這個雄厚的後盾可以來跟大公司對抗,  但是我只是想告訴全世界的人,  我沒有說謊,  我只想在網路上分享我用餐的經過及之後的遭遇.  這樣就要被告了嗎??  家裡沒有雄厚的後盾,  所以就要自認倒楣嗎?  今天只是腸胃炎,  那如果今天我吃死了,  也要自認倒楣,  只因為我是小小的市民嗎??
    請告訴我,  如何反過來告他們誣告??
  • 上面有網友建議你找各大媒体
    我覺得這是不錯的意見
    讓大家知道有這麼惡劣的店家
    如果你要告他們
    因為他們有後台
    所以你基本上最好請律師
    如果沒有這筆預算
    可以找一些免費法律資詢問一下這個案子
    要怎麼做會比較容易贏
    但是像這種服務業
    最怕輿論
    尤其是有名氣的
    而且那個經理態度囂張到這樣
    你也不必跟他客氣了
    記者可能會快一點
    以上是我個人意見
    供你參考^^~
  • 當平民百姓都閒閒沒事等著被告嗎?!

    版主我百分百支持你告回去!

    簡直欺人太甚了
  • 山風溪水的話:


    我想版主達到效果囉~~

    我以後不會去那家餐廳了~
    -----------------------------------
    呵呵..
    或許不是版主的本意..
    但是確實讓有些人不會去那家店光顧
  • alice1768
    alice1768
    版主加油
            這社會真是變了
            難道說出事實的真相      還要被控告污衊嗎
            做錯事的人反而可以消遙不認帳    且不認錯嗎
          支持您告回去    伸張社會公義
          也請媒體做您的後盾
          加油
  • 貴為主管竟缺乏身為服務從業人員的基本認知 素質修養之差
  • rfjroeg
    rfjroeg
    絕對不敢去吃了!

    還會告知親朋好友!

    居然這樣處理事情,感覺好差。
  • winbao
    winbao
    聽到大家的意見,  感覺到大家的支持.  總算讓我覺得有人站在我這邊,  很感動!!  我本來沒進過警察局,  沒上過法院,  只是個市井小民.  但經過這一切,  進過警察局錄筆錄,  出庭過,  經驗過法官庭訊,  心裡覺得社會真的險惡.  我不懂大飯店餐廳自己的管理或餐點也許出點小錯,  卻不肯認錯,檢討,  反倒怪起消費者的心態.  他們的經理和服務人員可以繼續上班,  只要請個代理律師出庭就好了.  但是我卻要跟公司請假,  大老遠從上班的地點出庭台中地方法院.  包括警察,  法院,  法官,  書記官等..  都是社會成本,  為何要浪費這些資源...
  • 這種告訴乃論的案件本來就很見仁見智
    老闆要告你
    你很氣是可以想見的
    不過在網路發表言論
    兩人以上可以得知你的意見
    就是公開發言
    老闆當然是有權向你做出提告的
    不過司法還給你一個公道很恭喜你
  • 我建議你告回去
    因為媒體一定愛報這種題材
    順便去壹週刊投訴
  • 丞娘的話:
    問題是
    今天我如果真的是吃了某間餐廳而食物中毒
    難道都不能說嗎?
    說出事實還要被告    還要跑法院
    有錢有閒就了不起嗎?
    真是小老百姓的悲哀

    .....

    昨天我刊了一版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TopicNum=420200&Key=%B6%C2%A6%E2%A4p%AB%A2%A4%F1&LinkTo=SearchNameL&Absolute=1

    老實說
    大部分的消費者遇到事情都會選擇摸摸鼻子認賠
    很多時候不是自己奧
    我認為自己堅持的事一個公道
    或許可以因為自己的堅持造福其他消費者

    我一直覺得自己如果沒有捍衛自己全力
    卻又私底下到處謾罵
    就沒什麼意義了
  • 如果要告他們誣告,
    拿這次判決敗訴的文件就是證據,

    只要拿敗訴的文件去反告誣告就可以的樣子,
    法院那有服務中心,有法律人士在那免費諮詢服務,
    教你寫狀紙,遞訴訟狀之類的~

    因為以前朋友也是被業者告毀謗,
    而警察一看內容就說這到法庭那是不會成立的,
    那時還告訴業者說,妳這樣告人家,
    到時敗訴人家可以拿妳敗訴的文件反告妳誣告,
    這可是證據會成立的,

    這次換你就近的警察局反告,讓對方跑一趟,
    那時是這樣聽他們述說的,後來也是朋友怕麻煩就不了了之。
    希望這樣有幫到你~
  • 找記者好像是最快速的手段,
    我阿姨因為醫療糾紛跟主任醫生槓上,
    人家態度很強硬又派秘書出來談等等的,

    後來確定告對方醫生,也找記者,隔天一上報,
    對方馬上軟化,頻道歉,最後是賠了三十萬了事~
  • 也可以找民意代表
    民意代表就是替人民做事的
    有事都可以找
    版主的確可以要精神賠償
    要到了捐出去也高興
    那種餐廳就是要得到教訓才有天理
  • xiaopang
    xiaopang
    看完,  真的覺得有"做賊的喊抓賊"的感覺..
    可怕的社會..大企業欺壓小市民..真可怕!!

  • PattyB
    PattyB
    以前去過一次,  不好吃,  服務不好!  沒想到還會這樣欺壓百姓....  社會真險惡!!
  • realeric
    realeric
    風之徘徊的話:
    現在有些人動不動就喜歡告人

    我覺得實在不太欣賞這樣的做風 

    或許有人說,依法他可以提出告訴呀

    就像那些捉盜版的人,他也可以說他是保護他自己的權利

    呀,話是這麼說沒錯,理由也都很正當,但如果再往

    深層看下去的話,要是我們的社會每個人都只會講自己

    的權利,樣樣只想到自己,那社會會變成怎樣呢?

    我實在不敢想像,我希望社會多點包容的文化

    所以沒事的話,就別亂告人了 

    報告完畢,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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