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件較不吉利的事, 如果喪夫...35歲以上女性請進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件較不吉利的事
如果結婚不到十年,  先生因病走了的話(此時妳接近40)
原本和公婆住很近的妳,  會搬回去和公婆一起住嗎
公婆一直都最近的在照顧這一個家
(因為原來先生的狀況都不是很好,  結婚前妳也都知道的)
搬回來住後,  會打算住多久嗎,  還是就一直住下去了
我聽朋友說,  一般人遇到這樣的狀況,  好像不會一直住下去,  是這樣嗎
(公婆家還有一個小姑未嫁)
  • 你嫂子那麼年輕老公就往生
    其實改嫁是遲早的事
    只是要過一段時間在來交
    畢竟你們家都未走出傷痛吧?

    就算要相親也不必要跟你媽媽講
    這等於在你媽媽傷口上灑鹽一樣

    我的覺得
    若你嫂子真的要改嫁,房子就必需還給你家人
    房子是你家人給他的承諾
    若你嫂子自己守不住這承諾在改嫁,房子就必需還給你家人
  • 做人要有良知哦~~~  沒生孩子,又有幾百萬現金了,房子還人家啦~~~~~~~~    然後想去追尋自己的春天就勇敢去吧!
  • 哎..  人生難啊的話:
    看是大嫂和父母一人一半或是其它....
    *****************************************

    這個我們想過,    我大嫂原本同意,    後來又說不要

    其實如果真的走到法律層面,    我們是站不住腳的,    這個我也知,    這種民間的事就是這樣,    當初都是大家同意的,    然後,    後來就有人反悔了,    然後,    另一個人也反悔了,    所以...哎,    我只希望事情到最後都能圓滿結束,    兩家都不要傷了和氣就好
    ====
    法律你們不會站不住腳
    法律規定  你哥哥的遺產
    你父母可以分一半  另一半則是你大嫂的
    這個是可以主張的  不過好像有期限
  • 遺產繼承人  :

    民法繼承人之順序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為: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配偶為當然繼承人) 
    依下列順序定之: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所稱兄弟姊妹者,凡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姊妹均為該款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第四順位  祖父母。 

    繼承遺產之權,應繼分的比例  :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民法第1144條:

    1.    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位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2.    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位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1/2。

    3.    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位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2/3。

    4.    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位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 如果你哥哥的遺產是祖先留下來的(如土地...房子)
    不是跟你大嫂結婚後賺來的...你大嫂一毛錢都不能分喔
    別懷疑...我離婚時都有問過律師了
    但是過戶到你大嫂的名字的就沒辦法了
  • color-fish的話:
    如果你哥哥的遺產是祖先留下來的(如土地...房子)
    不是跟你大嫂結婚後賺來的...你大嫂一毛錢都不能分喔
    別懷疑...我離婚時都有問過律師了

    ====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喔
    我想  離婚的贍養費跟遺產應該是不同的吧??
  • 律師是說如果女生自己本身有賺錢的能力又沒有扶養小孩要到的根本不多
    當初我前夫家是地主賣了很多地也有很多現金...但是律師說那是她跟我結婚前祖先留下的土地
    並不是跟我結婚後賺錢去買的...所以那些我根本不可能可以分
    至於贍養費...律師說一般是指小孩教育扶養費
    如果打官司沒有小孩又沒有外遇事實判的金額並不高
    除非能證明那些財產是跟你結婚後才擁有的
  • 除非能證明那些財產是跟你結婚後才擁有的
    ********************
    所以才會判到很高的贍養費
    因為版主是老公去世了
    所以才會想說留下來那些財產是結婚後一起擁有的還是結婚前祖先就留下來的
  • 不好意思
    我搞錯了
    版主大嫂是老公去世了不是離婚的
    忽然之間搞混了...不好意思
  • 哎.. 人生難啊
    哎.. 人生難啊
    那房子其實是我父母的
    之後過戶給我哥,  然後我哥走了後
    才把房子登記給我大嫂繼承
    但管理什麼的都還是我父母在做
  • 那真的要看你大嫂的良心了
    看她會不會自己還出來
    但是錢大家都不會嫌多的
    還的機會很渺茫
  • 哎.. 人生難啊
    哎.. 人生難啊

    真的很煩
    我們也有底最差的情形就是沒有了
    只是長輩的心情應該很難釋懷吧
    希望這件事能夠趕快圓滿落幕

    我想,  我應該不敢嫁人了...
  • 機會會很渺茫嗎?
    父母不是本來就有某些程度繼承權嗎?
  • 我覺得法律規定怎樣就該怎樣

    換做你自己  你會把錢讓出去給公婆嗎?如果法律上算你的份?
  • Bora的話:
    機會會很渺茫嗎?
    父母不是本來就有某些程度繼承權嗎?
    ====
    這一部分的話  就要上法院打官司才可能主張了
    不然房子  錢在他的名下  別人也沒辦法
    不過要走到這一步  就是要撕破臉了
    (只是這種事情好像有規定期限)
  • sabrina1108的話:
    我覺得法律規定怎樣就該怎樣

    換做你自己  你會把錢讓出去給公婆嗎?如果法律上算你的份?
    ***********************
    說實話
    是我我也不可能會全部讓出去
    可能會把房子賣了
    自己在去買別的地方
  • 哎.. 人生難啊
    哎.. 人生難啊
    sabrina1108的話:
    我覺得法律規定怎樣就該怎樣

    換做你自己  你會把錢讓出去給公婆嗎?如果法律上算你的份?
    --------------------------------------------------
    那換句話說  如果離婚妳有贍養費可拿,  妳會拿嗎????

    事實是,  就有很多女性很有guts,  沒拿

    這種事用法律來說,  我只能說,  法律它是個仲介的工具沒錯,  但情理法而言,  它不是萬能的
  • 請問版主,為何你大嫂嫁了七年了都沒生孩子?  你哥是獨子嗎?

    如果我沒有生孩子,我真的會把房子還給夫家,就算我不想  還,我想我的父母也會叫我歸還!因為版主的大嫂已經有快上千萬的現金了,好意思拿著  "先夫"的家產  去改嫁嗎?

    還有你大嫂跟你講算命的說她有  二夫的命時,你哥哥往生了沒?

  • 哎.. 人生難啊
    哎.. 人生難啊
    更何況
    我們也陪她去看她想要的房子了
    是她說貴,  還要看
    現在我們已經要拿出錢來和她買回來
    而她是一付,  你們家要拿多少錢來買的態度.....

    我想,  吃定人應該也不需要用這種態度吧
  • starbucks325
    starbucks325
    所以囉
    做父母的
    千千萬萬不要把自己辛苦打拼的房地產及財產
    過戶給媳婦(或兒子),  不然就是留給女兒就好
    自己留著用有萬一媳婦第一個想到的昰自己的利益
    兩老沒處可去她才不會管

    有小孩的爸媽可要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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