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人的心聲

我是四年級生.

去年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到律師(香港)寄給我的離婚通知書,兒女們說律師費花不起,因此雙方在電話中協議離婚,沒有做答辯.

今年三月中,收到香港法院寄來離婚暫准通知,並訂出宣判日期,在只剩十天的期限下,我寫陳情書傳真說明,感謝法官改期五月宣判,給我較寬裕的時間為自己辯白.

三十年前從台灣嫁到香港,家暴不斷,三年後帶著兩個小孩舉家回台創業,在最安定的時候,不管我怎麼反對堅持要移民美國....不去就離婚,為了孩子,遠離家園.

幾年的透支,我先生執意回香港重新來過....我與兒女們在美國共同生活了近七年,現在他們都已成年了,沒有撫養爭議,卻在這時我陷入孤立,孩子們不知該護誰?

三年前回台灣時,去榮總看身心精神科,斷定是憂鬱症,看著手上一堆藥,包含百憂解,一直不敢吃至今
(我的朋友吃了藥之後,想停藥非常困難)
這些年來我找回自己的興趣去沖淡憂鬱....
一直想把心得分享給需要的人,
但是,今天,憂鬱它又入侵我的身心....

我將回到故鄉,隻身回到老母親的懷抱......


  • sliverfox:
          哪票阿姨有時,    也需要會用電腦的清潔工.

    能混兩小時,    就call我.



    ~~~~~~~~~~~~~~~~~~~~~~~~~~~~
    我是會用電腦的清潔工,你有在高雄的阿姨嗎??

  • 祝福你在脫離這段婚姻的束縛後可以找回自我  :)
    加油~~
  • 三年前回台灣時,去榮總看身心精神科,斷定是憂鬱症,看著手上一堆藥,包含百憂解,一直不敢吃至今
    (我的朋友吃了藥之後,想停藥非常困難)
    這些年來我找回自己的興趣去沖淡憂鬱....
    一直想把心得分享給需要的人,
    但是,今天,憂鬱它又入侵我的身心....
    ------------------------------------------
    看了是生氣又無力.  真是可惡的男人.

    加油啊!
  • ray&yo520的話:
    板主~~
    加油哦,速食店或7-11好像也會請中年的
    危機就是轉機,台灣是妳娘家,歡迎回來
    ==========================================
    謝謝建言,又見一線署光!!

    有大家的支持,心裡好過多了.

    最困難的是睡眠問題zzzzz

  • 亮晶金俱樂部的話:
    感覺版主是個心腸很軟的好好老婆,你會想跟他好聚好散,不想把情況弄得很不堪.不僅代表妳的思想成熟也是一種不替自己增加更多不好的記憶的方法


    我覺得這是妳重生的開始,對我們不好的人主動要離開我們,該開個離婚轟趴來慶祝才對,現實生活當然會有壓力,但是妳還是有自己的家人在等你回去

    失去了當太太的頭銜,內心會有惶恐不安是一定的,老公再怎麼不好,總是個家,誰願意輕易拋棄這個名為家庭的避風港呢?(雖然在這個避風港,也被風雨打得遍體鱗傷了)
    我想,這份悲傷還有對未來的不安也是因為終於要面對一個事實...渴望多年的歸屬感並未盡如人意...此刻的妳需要克服一個人單打獨鬥的恐懼

    我知道叫妳堅強有點廢話...知易行難~
    我想說的是,妳在那樣的婚姻裡,可以撐三十年,妳一定比妳自己所想的還要強

    ===========================================

    謝謝妳寫出我心裡的感受!!
  • sparkle294的話:
    我還太年輕
    不知道我的意見有沒有用
    ===========================
    哇,太感動了

    台灣年輕的你很優秀

    看完你的話,真是欣欣向榮

    希望你為台灣大有做為

  • 中年女人的心聲:
    我的孩子們初中開始打工,大學學費.零用金.自己擔起,       
    多年來也難為他們了,

    去年聖誕節我先生回美渡假,四人圍坐商議協議離婚,
    我提議財產均分四份,倆孩子異口同聲說:
    我不要,我的份給媽媽....我看到他氣憤的眼神....
    在孩子們極力說服下,妥協了一份財產分配草稿,
    要賣房子來分給我一部份,東扣西扣大約給1/3
    但是,這是我們目前唯一的居所,
    賣了,孩子就得四處飄泊,居無定所,
    最近孩子們正面臨事業上轉折,
    近期實在不宜賣房子,
    五月中的宣判,財產並未分配妥善,
    離婚一旦成立....房子永遠不賣...
    我還能要什麼?

    -------------------------------------
    妳說的房子永遠不賣是什麼意思?    是離婚一旦成立之後    房子永遠不可以賣嗎?    有點奇怪

    而且妳不是說房子是在妳老公名下嗎?
    以妳老公自私的程度看來   
    如果他有權賣房子 
    不難想像離了婚之後  說不定覺得孩子大了自有自的福
    乾脆賣了房子把全部錢都拿走
    那妳的小孩一樣沒地方住不是嗎?
  • 給你~~

    免費法律諮詢十大網站
    http://www.104guide.net.tw/result.php?id=108&bkw=%E5%85%8D%E8%B2%BB%E6%B3%95%E5%BE%8B%E8%AB%AE%E8%A9%A2%E6%9C%8D%E5%8B%99&gclid=CM7iluzzx5ICFQwaewodbn1qYQ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http://www.law.taipei.gov.tw/lawservice/lawservice.asp

    輔大:法律服務隊免費諮詢
    http://lawinfo.lmcc.fju.edu.tw/
    http://140.136.114.206/blog2/archives/002012.html



    希望妳能爭取到對妳最有利的!!
  • qq2
    qq2
    http://warmlife.womenweb.org.tw/
    晚晴協會,  可以幫你.

    房子不能放棄的,  在他的名下,  你放棄了,  等於孩子
    也沒保障了. 

    加油  !
  • qq2的話:
    房子不能放棄的,    在他的名下,    你放棄了,    等於孩子
    也沒保障了.   

    加油    !

    __________________
     
    +  100
  • 版主請加油

    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

    你孩子們連他們那份都要給你

    如果你甚麼都不要

    不是枉費他們一番心意嗎

    他們都大了

    一定一直以來一切都看在他們眼裡

    他們才會這樣說的

    請加油    為了他們更為了你自己
  • 身在異鄉,FG感受到家鄉的溫馨!!

    很慚愧的是,雖然移民美國多年,但是英文能力很弱.

    我的專業是手工藝,其中繡花比較有心得.
    曾在1996年與同好在台彎省手工業研究所;
    以及1998年在中正紀念堂的懷恩藝廊參與聯展.
    在台灣可以當興趣兼副業,與朋友互相切蹉.
    到美國後我改手繡,維持興趣並打發時間.

    各方朋友給我的意見與資訊,
    相信~明天會更好~




  • 女人~遇母則強,辛苦了!!
    我想唱首"母親妳真偉大"給我的媽媽聽,
    妳的兒女們會記得那段共同走過的艱辛歲月.
    倒吃甘蔗的日子不遠了.
    我請妳吃冰淇淋.
  • 我先生以分居六年為理由,
    香港法律分居兩年就可以申請離婚,
    但是收到律師信時,我們仍有夫妻關係(義務)其實不足兩年.
  • 塔小夏的話:
    為什麼男方說要離婚就可以離婚?!
    ==============================================
    最難容忍的是離婚呈請書中我的職業和地址竟然是:
    "不詳"  竟然30年的主婦連"家管"都不是!!
    打電話問我先生,他說"我怎麼知道律師要怎麼寫?
    把責任通通推到律師身上....
    打電話給他的律師,助理說:資料保密
    所以我不得不答辯了!!
  • To  塔小夏

    嘿  妳看我的星

  • 塔小夏的話:
    在德的路人的話:
    To        塔小夏

    嘿        妳看我的星

    -------------------------------------------------------
    我知道..
    早就看到了...
    哼...
    (給我半顆!)
    ======================
    不夠意思,連恭喜都不會

    對不起板主!
  • 塔小夏的話:
    所以中間你有回香港跟妳先生見面~
    那出入境證明不就可以當證物來讓你老公申請離婚的理由不成立吧?!

    不要委屈自己了~讓男人叫來就來叫走就走~太便宜他了---------------------------------------------------------------------------------------------
    我先生每年定期來兩次美國渡假;

    我在2004.2005.2006連續三年回台探親時,
    也都順道去香港探望住在老人院的婆婆,
    有照片,有錄影........

    2006年時還共商在香港置屋,延期留港多住了四天,
    幾天後,小姑很明確的說:我先生有女友(並不意外)
    兩年了,因沒真憑實據,只能放在心裡,但心是死了,

    曾有段時間與女兒回台居住,
    我先生的兄妹,朋友,都知道他交女友,
    還以房客身分住進我們家.....
    帳本裡還記錄著幫她付的電話費,駕照申請費...

    我還真怕染病!!








  • 那你有你先生外遇的證據嗎?
    據我所知~握有另一半外遇的證據來訴請離婚~
    不是還可以分到對方一半財產?!

    (抱歉喔版主~"~小女子不才~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可是印象中應該是這樣子的~

    很為你抱不平!為了不值得的男人耗費了青春卻換來如此對待~"~)

  • 塔小夏的話:
    那你有你先生外遇的證據嗎?
    據我所知~握有另一半外遇的證據來訴請離婚~
    不是還可以分到對方一半財產?!

    (抱歉喔版主~"~小女子不才~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可是印象中應該是這樣子的~

    很為你抱不平!為了不值得的男人耗費了青春卻換來如此對待~"~)
    =============
    +1  真可惜不是在美國結婚的  不然應該還對你滿有利的
    香港我就不太懂了
    但是看你上面這樣講  你小孩很懂事阿
    你先生是在氣甚麼  當你小孩說要把她們的財產給你時
    你都分無分文了他是氣屁喔(sorry我看的也很氣)
    真的是  就算沒有感情了  至少同為夫妻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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