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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婚禮 被爆勾搭新娘  前妻怒控外遇 名攝影師:無第三者

【邱培植╱台中報導】台中知名婚宴攝影師賴小樹遭前妻上網指控,與擔任國小老師的客戶發生婚外情、還拍裸照,抛妻棄兒;成近日網路發燒文、被轉載到批踢踢及各大網站。龐大網路輿論壓力讓賴小樹生意大受影響,他接受《蘋果》採訪強調,與妻子離婚是「個性不合」、非第三者介入;被指為第三者的李姓國小女老師昨晚透過服務學校校長強調,自己是被害人,與賴小樹無任何關係。 

網路熱炒
一名女子上個月二十五日在「非常婚禮very  Wed」討論區(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i=1274098&t=1270075&f=1)留言陳述,「二○○七年初我老公說他不愛我了…他是台中婚攝第一把椅--賴小樹,對方是XX國小的老師四月八日訂婚,六月結婚的新娘…七月就和我老公一起同遊墾丁,拍全裸照片……。」之後,賴小樹和李女各自離異。「離婚後,賴小樹馬上買了一台mini  cooper,但我的孩子的學費一萬元卻每個月延遲」、「摧毀二個家庭的你們真的會幸福嗎?」 


 
當事人擬告網友 
不少網友為該女子抱不平,有人寫下「我希望他們二個有報應。」更有網友表示「這不要臉的女人,是沒資格為人師表的,大家要到她班板留言,讓她學生及學校知道,有這樣不齒的老師……。」真的有網友找到李女個人部落格及學校班級網站,還將網址公開,引來大批網友留言辱罵,校方還因此移除班級網站。
賴小樹接受《蘋果》記者採訪時,坦承去年九月與前妻離婚,但強調是因個性不合、非因第三者,與李女只是朋友;對網友的誹謗、攻擊,他不排除提出告訴。李女也已委託律師處理。 


 
婚宴訂單遭取消 
賴小樹說,此事對他傷害很大,近日已有幾個客戶取消婚宴拍攝訂單,連他工作室在「非常婚禮very  Wed」網站的廣告配合都遭撤下。他與前妻溝通、希望她拿掉網路貼文。賴前妻昨天則在她原始貼文的「非常婚禮」網站發表聲明,對李姓女老師服務學校及教師造成的誤解及困擾致歉,並呼籲網友不要再做任何回應。
私人感情竟演變成網路風暴。兩性教育專家黃瑞汝表示,賴男前妻用了一個最不好的方式來宣洩情緒,她建議夫妻離婚後,男女雙方都應該肯定自己存在的價值,憤怒、悲傷應尋找適當的宣洩管道。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則表示,當初賴小樹還未與妻子離婚前,若發生誤會就應該要說清楚,她建議雙方可以透過可信任的第三者與前妻進行溝通、協調。 

攝影師緋聞網路發燒事件 
2006/04:賴小樹為客戶李姓女老師拍攝訂婚宴,李老師6月結婚 
2007年:李老師和先生離婚 
2007/09:賴小樹與妻離婚 
2008/02/25:賴前妻在上網貼文,指賴與李老師有婚外情並拍攝裸照,網友熱烈討論 
2008/03/04:賴表示擬對涉及人身攻擊的網友提出告訴;李老師也透過聲明表示將採法律途徑解決 
2008/03/05:賴前妻在「非常婚禮」網站對李老師所服務的學校表達歉意 
資料來源:非常婚禮網站、攝影師賴小樹 

=====
蘋果真有效率  真希望我們的政府也能這麼有效率
還有網路的力量真是太可怕了

  • 網路及輿論壓力的可怕,若能對某些人產生一些約束力

    並不是壞事

    也許前妻要的是爭一口氣,而不是1萬元

    至少,那個老師傷重了
    <要玩這種遊戲,總得付出代價>


  • 散落吧!千本櫻的話:
    略~

    --------------------

    罵人字眼沒有出現在前妻的文章或發言

    都是網友罵的 當然要告網友

    看看之前被刪那版也是罵到好像有仇不共戴天似的

    不告網友 告誰呢!
    ------------------------------------------------
    嗯!我終於懂之前被刪版的那個主題是啥了!
    害我之前一頭霧水很久,但又不知道該問誰好!
    哈~
  • sabrina1108的話:
    所以說        女人要簽離婚協議前        應該找好律師        如果不履行協議要強制執行的....

    現在事情鬧大了        男方收入減少了        是不是能拿回來給小孩的就更少了呢(雖然之前就拖欠        但好歹可以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眼光要放遠一點
    ------------------------------------------------
    認同!
    不過說真的,還是有很多女性不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這點真的很可惜!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哀哀...
  •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大家請注意看以下這兩段敘述

    1.被指為第三者的李姓國小女老師昨晚透過服務學校校長強調,自己是被害人,與賴小樹無任何關係。 

    2.婚禮攝影師賴先生說:「離婚的主因真的就是我跟她(前妻)之間的(個性)問題,也許她可能需要時間恢復,可能需要時間去撫平她這個傷痛,真實是有那位老師,我跟她之間是客戶,也可以說是朋友。」

    老師說與小樹無任何關係,小樹說跟老師是客戶也可說是朋友~

    兩人說話自相矛盾,不攻自破阿~!
  •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我覺得前妻很厲害.因為他不用去罵.自然就有人幫他出頭

    我不喜歡破壞別人家庭的第3者.最痛恨2邊都吃的賤男人
    但是這個前妻我不得不佩服他.他達到了他報復的目的了

    即使.真相都還沒有完全出現.
    即使.前夫跟第3者都有聲明.

    但還是有很多聲音認為聲明的內容是假的.是說謊.
    從沒有人認為前妻會說謊.有些細節是假的

    人的與論真的狠可怕.希望不要像很久以前有個新聞
    一個老師被污賴性侵學生.之後他自殺表清白.而事實上他真的沒有侵害

    我舉上述例子不代表他前夫沒外遇.沒第3者
    而是當你一窩瘋去代表前妻痛罵對方時.你確定你是知道真正實情的人嗎?


    假如我上述說的有人認為我是挺哪一邊的.那就是我說的不夠清楚=  = 
  • 漂漂小米的話: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不會吧.
    我覺得好扯喔.
    帶狗來咬你.為什麼會被告...
    我知道公然汙辱和妨害名譽的刑罰好像不同吧.
  • 漂漂小米的話: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哇,不會吧,你是被誰告呀∼
  • 我常說  :  叫我家狗咬你  ...這樣會被告嗎 
    可是大家都知道我養的是  小小瑪耶
  • 漂漂小米的話: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哇,不會吧,你是被誰告呀∼

    --------------------

    因為恐嚇罪名嗎
  • 蕾琪的話:
    心如止水的話:
    ISA~的話:
    哇...被嚇到了~~~

    FG真的可怕.....
    ==============
    錯∼
    應該說


    哇!FG真的是太神了!

    ********************************************

    我對FG豎起大姆指!
    -----------------
    同意+1
    才看到討論~現在已經有後續了
    若真是如此
    前妻真的是很不好示範
  • 漂漂小米的話: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你這是讓人心生恐懼的恐嚇罪耶~
    這嚴重多了..
  • 翻肚曬太陽的話:
    我覺得前妻很厲害.因為他不用去罵.自然就有人幫他出頭

    我不喜歡破壞別人家庭的第3者.最痛恨2邊都吃的賤男人
    但是這個前妻我不得不佩服他.他達到了他報復的目的了

    即使.真相都還沒有完全出現.
    即使.前夫跟第3者都有聲明.

    但還是有很多聲音認為聲明的內容是假的.是說謊.
    從沒有人認為前妻會說謊.有些細節是假的

    人的與論真的狠可怕.希望不要像很久以前有個新聞
    一個老師被污賴性侵學生.之後他自殺表清白.而事實上他真的沒有侵害

    我舉上述例子不代表他前夫沒外遇.沒第3者
    而是當你一窩瘋去代表前妻痛罵對方時.你確定你是知道真正實情的人嗎?


    假如我上述說的有人認為我是挺哪一邊的.那就是我說的不夠清楚=    =   
    ===============================
    完全同意你的論點
    之前在非常婚禮網站上看到前妻的發言
    第一個反應是不管事實是什麼.他真的是一個好聰明的女人..借刀殺人..高招
    還看到那位網友提供的國小網址..就覺得這件事一定會鬧大.果然...
    而且心理竟然有一種奇怪的念頭.希望這個老師跟這個攝影師真的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不然被冤枉成這樣.如果是我可能活不下去了
  • 嗯.
    我想.大家應該好好研究一些法律..
    因為..有人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 說到恐嚇罪..
    像這樣公開一直說要告網友..讓沒做錯事的網友們心裡產生恐懼..算嗎...
  • 漂漂小米的話:
    k+1的話:
    所以        罵人不要帶髒字..這樣才不會被告~
    一些不雅字眼..什麼下賤        不要臉啊        婊子啊        喊娘叫爸的啊~
    吵架時        千萬不要出口..
    ******************************
    不一定喔~

    如果手指著對方說:「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也會被告,甚至被判刑喔

    就是我        =        =

    被判了三個月,減刑一半就是一個半月,易科罰金15000
    --------------------------------------------------
    @..@    小米
    你你你做了什麼啊?
    怎麼會被判刑阿?
    但就這句話就能成立嗎??
  • 李敖說前妻是可怕的動物不是嗎?
  • 蘋果的新聞.下面有個的感想..
    哇..
    我看大家都罵的好勵害喔..
  • 是啊

    就是恐嚇罪啊

    而且是對方先說:「你就是故意帶狗來咬我。」

    我就跟著說:「對,我就是帶狗來咬你。」

    就因為這樣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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