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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引擎蓋 惡徒蛇行甩殺狗

擺引擎蓋  惡徒蛇行甩殺狗 
蓄意摔落遭來車輾爆  目擊者:怎有這種敗類 

【洪紹欽╱台中報導】一名愛狗人士上周四(二十一日)晚上,在台中市街頭目睹一輛小轎車,引擎蓋上站了一隻中型黃色狗狗,原本還以為是「新式遛狗」;不料,隨後車子竟開始蛇行,把狗狗甩倒在地,狗兒當場遭對向來車輾斃。愛狗網友氣憤地在網路貼文請全民追緝殺狗惡徒。台中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昨天報警,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找到涉案車輛。 

可惡至極
愛狗網友「渫渫」日前在台中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網站貼文,公布這宗親眼目睹的慘劇。「渫渫」痛心疾首地寫下:「為什麼台灣總是會有這樣的敗類存在?真的覺的好心碎,好難過…『狗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不是嗎?」 

網友貼文揪兇 
「渫渫」留言表示,上周四晚上十一時三十分,從台中市昌平路開車行經大連路口時,遇到紅燈停下來,看到一輛車身貼有「台西  ㄟ  ㄅㄨ  ㄅㄨ」的小型車,從左側路口開出來,當時引擎蓋上有一隻中型狗,起初以為是種新的遛狗方式,感覺還蠻炫的,就跟在車後方查看。
沒想到,「渫渫」隨即看到最殘忍一幕。「當時是綠燈,把狗放在引擎蓋上的『畜牲』,彷彿早已算好距離,就在與對向來車擦身而過前,左右蛇行將狗狗甩出,對向來車不偏不倚從狗狗頭顱輾過,場面觸目驚心。」 

最重開罰50萬 
「渫渫」停車查看,狗狗躺在地上奄奄一息,鮮血從嘴巴流出來,舌頭幾乎斷掉,「但是牠的眼睛一直看著我,發出低沉的呻吟聲,彷彿叫我救救牠。」因夜色昏暗,「渫渫」沒有記下車牌,僅記得該車兩側貼有「台西  ㄟ  ㄅㄨ  ㄅㄨ」字樣,於是在各大動保網站貼文,連日來引起網友熱烈迴響。
台中世聯會總幹事黃璧珠昨向四平派出所報案,申請調閱事發路口監視器畫面。警方已從監視器畫面中找到涉案車輛,將請車主到案說明,若有虐殺狗狗情事,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十至五十萬元並公布姓名。


  • 贊成公佈貨運行名稱,及那名男子的名字
    ,和車號。

    仿照上次一個上新聞的虐貓那個變態,讓他沒頭路,
    逼他搬家~~
  • 那個濫人根本是找理由 

    還說是狗狗喜歡

    太沒良了
  • 甩狗的許姓男子~車號是N(M)P-5041 

    為協成通運的員工

    http://www.shyecheng.com.tw/

    協成通運
    負責人    李泰山      0930-879866 
    TEL.  04-22466570、04-22466580;FAX  04-22437275

    地址:台中市北屯區熱河路3段182號1樓

    e-mail:service@shyecheng.com.tw

    請大家轉寄給親朋好友


    最有效的制裁方式

    台中地區的公司行號串聯,都不要給這家貨運公司生意做

    現在貨運公司那麼多,生意不給他做,其他人排隊搶著做勒 


  • 轉貼原po  TAPC  車友發表
     
    我現在的心情, 
    真的可以說是低落到一個極限, 
    回想起剛剛的那一個情景, 
    我真的覺得欲哭無淚, 
    為什麼台灣總是會有這樣的人存在, 
    為什麼還會有這樣殘忍的人, 
    這種人為什麼不被車撞死算了, 
    不...應該是自己開車撞安全島橫死路邊算了, 
    真的覺的好惋惜.好難過. 
     
    故事的起因是這樣子的, 
    昨天晚上(02/21)大約11點多, 
    我開車從台中市昌平路往潭子回家路上開, 
    行經大連路路口時剛好遇到紅燈停下來, 
     
    結果就看到一台車(有點類似嘉年華,可是應該不是),
     
    從左側路口開出來(7-11那一側), 
    當時他的引擎蓋放了一隻中型的動物, 
    這個動物也就是我們人類最忠實的朋友...狗狗, 
    一開始我以為他是那隻狗狗的主人(因為他車速不快), 

    而且我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狗狗放在引擎蓋上與擋風玻璃之間, 

    覺得這樣的溜狗方式還蠻炫的, 
    之後我就跟在他後面, 
    一直到崇德六路路口前(另一個7-11), 
    我看到了這一生最殘忍的一幕, 
    那時候路口剛好是綠燈, 
    所以對象的來車有一定的速度, 
    我前面這個開車的"畜牲"(操他祖宗十八代), 
    他竟然好像已經算準好距離, 

    就在與對向來車擦身而過的幾十公尺處, 
    利用方向盤先打左邊再急打右邊的方式, 
    將那隻狗狗甩了出去, 
    那隻狗狗的頭, 
    不偏不倚的被對象的來車當場撞上, 
     
    我看到之後當場傻眼, 
    之後這個畜牲就朝崇德六路路口右轉開走了, 
    我看到之後馬上在崇德六路的7-11迴轉回來, 
    將車子停在路邊下去看這隻狗狗, 
    因為剛剛的撞擊是在頭部, 
    所以我也知道可能沒有希望了, 

    狗狗的鮮血一直從嘴巴流出來, 
    舌頭因為剛剛的撞擊幾乎快斷掉了, 
    但是他的眼睛一直看著我並且發出低沉且小聲的哀嚎聲, 
    彷彿叫我救救他, 
    雖然不是我的狗狗, 
    但是我的心真的很痛很痛, 
    我一直摸著他叫他睡睡, 
    感覺他一直用力的在呼吸, 
    我也聞一聞我有摸過他的手, 
    沒有狗狗的狗臭味, 
    而且還戴著項圈, 

    所以這表示他是有人飼養的而非野狗, 
    之後剛好遇到第五分局的警車巡邏, 
    原本警車還想當做沒事經過, 
    是我擋在路中間招手警車才停了下來, 
    從副駕駛座下來的是一名輪廓很像原住民的警察(應該是沒錯), 
    他也跟我說狗狗這個樣子已經沒有救了, 
    不過還好他有用無線電請人來處理善後, 

    就這樣...我陪在這隻狗狗旁邊, 
    直到最後他連眼睛都流出了血水一動也不動之後, 
    我才開車離開現場, 

     
  • 看了真的很不忍心, 
    整個過程大約25~30分鐘, 
    附近的鄰居也都因為撞擊聲而出來一探究竟, 
    甚至也有鄰居跟那台畜生開的車擦身而過, 
    但是就是沒有人去記他的車牌, 

    不過這台車非常的好認, 
    有點類似沒屁股的嘉年華, 
    我曾經看到有人將此車的車頂放置一個大置物箱, 
    也曾經看過有人將此車彩繪成小叮噹樣式+大置物箱, 
    這台車車身的二側貼著"台西ㄟㄅㄨㄅㄨ"字樣, 

    顏色...我也不是很確定, 
    好像是暗紅色的樣子, 
    可見我緊急應變能力還是得加強, 
    不過真的很希望這個畜牲橫死街頭算了, 
    因為...我詢問過警察先生, 
    就算當場抓到這個畜生, 
    最多也只能罰他錢而已, 
    在台灣...這樣的行徑, 
    沒有法律可以制裁的, 
    台灣...真的很悲哀, 
    因為總是有這種人的存在. 
     
    不過...大家請記得一下哈, 
    這個畜生的車身有貼著"台西ㄟㄅㄨㄅㄨ"字樣, 
    看到時, 
    記得內心咒他橫死街頭哈, 
    因為...如果我們真的去動他, 
    反而會觸犯刑法滴. 
     
    不過...也歡迎各位車友提供一下整這種人的辦法, 
    好讓我下一次遇到這個畜生時, 
    可以派的上用場. 
     
    台西ㄟㄅㄨㄅㄨ... 
     
     
     
    凌晨3點去休息之後, 
    整個腦袋都是昨天晚上看到的畫面, 
    所以...昨天晚上根本都沒辦法入眠, 
    我一直在模擬當時的畫面, 
    如果當時我知道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的話, 
    我直接從右側超車到他前面欄他下來, 
    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 
    只是這樣的事情竟然讓我親眼目睹, 
    真的覺得台灣有這種人存在真的很悲哀, 
    更悲哀的是...竟然無法可治這種人, 
     
    補充一下...這隻狗有點像是柴犬, 
    顏色為棕色.脖子上有戴項圈, 
    如果中區的車友附近有鄰居類似這樣的狗不見了, 
    沒關係...直接都算到這個畜生上面, 
     
    也歡迎各位車友們, 
    用力的幫我將這一篇文章做轉寄, 
    相信這種人一定會被有能力處理的人教訓的, 

     

  • 以下是那個虐狗人給記者ㄉ說法
    =====================

    載狗吃消夜 回程狗摔車沒蛇行
    更新日期:2008/02/27  18:27  林佳瑩 
    警方依照監視器畫面,找到了把狗放在引擎蓋的這部車子,車主是一名貨運公司員工,他說他不是故意要害死這條狗,也沒有蛇行或是甩車,只是這隻狗愛坐在引擎蓋上,沒想到吃完消夜,回公司途中狗突然掉下車,才被撞死。


    讓狗站在引擎蓋上,害狗摔下被車輾死的就是這部橘色轎車,前面引擎蓋上,還清楚可見狗的爪痕,車主說事情完全不像網友說的,他不是惡意殺狗。車主許姓男子:「牠就坐在我的引擎蓋上,那天不曉得怎麼站起來掉下去,我沒有突然轉彎,我也沒有蛇行,我也是開很慢啊,開時速20而已。」  當晚開車載狗的許姓男子,是這家貨運公司的員工,老闆說死掉的狗是他收養8年的流浪狗,叫嘟嘟,平常就愛坐車出去兜風。貨運行老闆李太山:「平常牠(狗)在玩,牠很喜歡坐在那邊(引擎蓋),騎摩托車載牠時,牠喜歡坐在你前面,如果開車,牠喜歡坐那邊(引擎蓋)。」

    老闆說他收養了好幾隻流浪狗,像這10隻出生才二十幾天的小狗,就是嘟嘟和旁邊這隻母狗生的,員工疼狗都來不及了,怎麼會狠心殺狗,但既然不是故意,為什麼要逃走?

    許姓男子:「我自己也嚇到了。」記者:「沒想過回去救嘟嘟嗎?」許姓男子:「有啊,我轉回去時,警察就已經在那邊,牠快掉下去,我手趕快伸過去,不是我拿什麼數位相機在拍。」  因為狗喜歡,任由狗站在引擎蓋上,萬一對向來車為了閃避掉下來的狗,發生車禍意外,到時候不單單只有1隻動物的命,還有其他人的安危,駕駛除了違反動物保護法,還得吃上公共危險罪,所以千萬別再讓狗坐在車外,以免發生危險。

    ----------------------------------------------------------------------------------------

    以上ㄉ說詞根本不能成立

    正常人看到狗要掉下車∼會先停車吧!

    而不是伸手出來拉

    況且他ㄉ手一直定在A柱那

    (嘟嘟)已經要掉下去了∼他伸手那麼久也沒拉嘟嘟一把阿

    為何嘟嘟被甩出去後∼他連停也沒停就轉走

    說謊說謊!他說謊! 
  • 正常人不會把狗放在汽車引擎蓋上開車!
    根本是存心至牠於死地.
    而且是極變態的手法.
    讓他也被這樣撞死算了~
  • 動保法修正條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  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希望罰他五十萬~可以用怎麼樣的方式聯名提起告訴呢?
    此人犯行重大    屬於故意犯行  一定要重罰

  • 貨運行的老闆說他的狗狗原本就很喜歡這樣蹓 
    原來牠和那隻狗是同種類.......所以牠和狗談過....
    狗告訴牠這樣很好玩 


    我們不懂狗語所以不要否定牠的說法 
    既然如此....我們也把牠放再引擎蓋上蹓 
    牠應該會和牠同類一樣覺得.......很好玩 

  • 再補
    駕駛應該也觸犯了公共危險罪
    ----------------------------------------------
    第一百八十五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是否有懂法律的朋友了解應該如何處理這種案子
    開庭時是否可以傳喚附近的民眾作證
    因為前面有網友說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了
    如果說他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此種行為
    能不能加重刑罰   
    這種事情需要有人去法院申告嗎
    還是因為上新聞而有檢察官主動辦理?
    麻煩了    謝謝^^

  • 那個嫌犯根本是狗屁不通的話~~

    稍微沒有腦殘的人都知道,
    放狗在上面,不會掉下來的危險嗎?
    即使開很慢~

    看到原po目擊者的文,想著那個情境,
    真的眼眶都泛紅了~
    連動物都這樣對待的人,這個敗類不會危害社會嗎?

    這根本是公共危險罪,
    我覺得只有這種將狗放在引擎蓋這種危險的行為的人,
    人人都應該制止且報警處理!
  • 我始終相信他們會有報應的...

    如果可以...不用讓廢渣站在引擎蓋上
    綁在車後,讓志願者去當駕駛
    然後一直甩尾...甩到血肉模糊為止

    那個廢渣到底生來這個世界是來幹麻的啊??


  • 老天會有眼
    老天會有眼
    我已經廣為流傳了~~

    把原po和這個人渣的資料~

    轉給我朋友了~
  • 這種人也許該用集體力量來私刑處理
  • 甩狗的許姓男子~車號是N(M)P-5041   

    為協成通運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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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協成通運
    負責人        李泰山            0930-879866   
    TEL.    04-22466570、04-22466580;FAX    04-2243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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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大家轉寄給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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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貨運公司那麼多,生意不給他做,其他人排隊搶著做勒   

    =============================================
    狼狽為奸,等著現世報吧!!!!!!!!!!!
  • 甩狗的許姓男子~車號是N(M)P-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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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準備了30個問題..每天早晚一通電話去他公司詢問..你們可別學我..不然會癱瘓對方公司的電話 


  • 動保法修正條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

    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或第六條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二、    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情節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希望罰他五十萬~可以用怎麼樣的方式聯名提起告訴呢?
    此人犯行重大        屬於故意犯行    一定要重罰
    --------------------------------------------------
    贊成重罰不然他會當動保法是屁屁屁........(還是真的是屁就看政府官員怎麼做了)
  • 祝他出門也被撞
    輾過他的頭
    而且不能死
    要折磨他一輩子
  • 這種人根本是不正常的心理了
  • 剛剛寫信到他們公司
    請兇手出面道歉認錯並要他捐款給流浪狗協會

    大家一起來吧!~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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