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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其德酒駕撞死人!!!!!!

剛剛大約11點

新聞說洪其德酒駕撞死一位婦人

目前在恆春警局作筆錄

大過年的怎麼會這樣?????
  • 刑事:過失殺人罪


    一、被害人死亡時 

    有權請求肇事者賠償之人如下: 

    支出殯葬費之人(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 

    在被害人生前為其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之人(新修正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起施行) 

    被害人對其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之人(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項) 

    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項) 

    被害人之繼承人。 

    得請求之項目與範圍: 

    殯葬費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9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項),殯葬費用的範圍如下:

    所謂殯葬費、指入斂費及埋葬費而言。實務上可請求的項目有棺材費、運屍、運棺及靈柩車費、壽衣費、喪葬用品費、墓碑費、埋葬費、遺像及鏡框費、誦經祭典費。但下列費用不得請求:祭獻牲禮費、樂隊費用、追悼超薦費、安置祿位費及購買豬肉供祭祀費用。

    扶養費的損害賠償 

    被害人對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項)。其數額之計算,應參酌扶養權利人需要受扶養期間,及扶養義務人(被害人)可推知的生存期間等來加以計算,但其性質屬將來之請求,故依法應扣除中間利息始可。

    至於扶養期間內,每年每月的扶養費計算標準,則應按受扶養權利人之需要,與扶養義務人(被害人)的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如無資料可資推算時,實務上通常以政府公布的申報綜合所得稅義務人扶養親屬的寬減額,計算扶養費賠償的標準。 

    慰撫金的損害賠償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金額之多寡,目前法院係以被害人及肇事者的地位、家境、經濟能力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程度,與家屬的關係及其他一切情事,定其數額。



    此外,應注意者係精神上之損害為一身專屬權,除被害人死亡前,已起訴或經肇事者依契約承諾者外,否則不得由其繼承人繼承之。(參照民法第一九五條Ⅱ項)

    被害人死亡前的財產上損害賠償 

    被害人死亡前支出之醫藥費,及因傷不能工作的停業所失利益係屬財產上損害(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二百一十六條),被害人的繼承人得依繼承關係(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請求加害人賠償,若其由無繼承權之第三人支出者,對於被害人得依無因管理或其他法律關係主張有償還請求權,並得代位債權人(被害人之繼承人)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又依照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新修正公布的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該第三人亦得直接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惟應注意的是該新規定自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起才施行。在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前仍適用舊法規定。
  • 不知道詳情狀況是怎樣?
    但是酒後駕車...他真的沒救了
  • 我覺得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人
    跟這些人生活在一起
    真是倒楣~

    過幾天就會看到誰誰誰在電視上面哭,
    說他很後悔..
    去受害人家裡哭..說抱歉..
    --------------------------------------------
    +1  沒錯

    到時開個記者會哭哭啼啼鞠個恭說,
    我對不起受害家屬,
    自從大麻案後,我情緒很低落,
    正開創新事業,壓力很大,我有憂鬱症...
    所以跟朋友聚會,藉喝酒飆車舒發壓力,
    我做了很不好的示範,希望大家給我一個機會!!!!!

  • 剛看新聞說..那位婦人要照料中風的丈夫及兒女..
    唉...喝酒自high是ok的  要喝到掛也是自身的選擇..
    但是請千萬不要影響到與你不相干的人  拜託~~~~
  • 真的不應該這樣...
  • 大過年的
    喝了酒就不要開車嘛
    又害一個家庭破碎了
    真是的....
    太過分了
    可惡至極
  • 真可惡!
     
    他和林曉培結伴入獄好了!
  • realeric
    realeric
    除了重罰  應該還有別的解決辦法ㄅ

    我是建議  那些賣酒的地方應該要負連帶責任

    光只賣酒  酒客  ㄏ到那樣  好像都跟他們無關

  • 他真的很誇張內
    我一點也不會同情他
    難道這年頭藝人都流行酒駕撞車嗎?
  • 酒駕肇事者~~槍斃!
  • 唉∼∼

    喝酒就不要開車

    可惡的傢伙
  • 他沒救了

    自己出事就算了
    還要害死別人
    真的很爛ㄟ....
  • 不得到教訓不學乖!

    不過這一個教訓卻較別人家破人亡!

    很討厭喝酒完又愛開車的人!

    總以為自己沒醉!但是開車就有罪了!撞到人就該死!
  • 看到新聞詳細報導以後更氣
    他竟然撞完人以後在車上呼呼大睡
    該不會一路都是閉著眼睛在開吧
    想到就氣
    一條人命就這樣不見
    道歉和哭能換回什麼嗎?
  • 所以以後出門都要替自己和路人擔心
    自己好好騎車還又擔心哪個酒鬼莫名其妙就撞上來
    真恐怖
  • 真的沒救了...
    喝酒就不要開車了啊
    很難嗎?!
    道歉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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