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逃過了華岡之狼

那晚我逃過了華岡之狼 

華岡之狼出獄了,在他受監12年之後,在我險遭狼吻的13年之後。 
根據資料,楊姓受刑人性侵超過40名受害者,而我,不在其中。因為當年文化二年級的我幸運地佯稱「心臟病發」,逃過一劫,也因為報案時警察發現我未遭性侵、年幼可欺而吃案。 
警竟斥「又沒被怎樣」 
永遠忘不了,19歲那個天色灰暗的清晨四點,睡夢中華岡之狼欺身壓住我的身體,用外套蒙住我的頭,並以刀抵住我的脖子。在他命令我閉嘴的當下,女研社讀書會「當強暴發生時」的逃生步驟一二三如跑馬燈在眼前放送,想到桌上放著聖經與一包感冒藥,急中生智,向意欲強暴我的陌生人哀求商量「求求你,我有心藏病,我是保守的基督徒,你這樣會嚇死我,我什麼都沒看到,你快走,我知道你不想殺我,你不願意看我心臟病發,害我做鬼,我做鬼你也不會好過…。」
糾纏的十來分鐘猶如數個世紀,我又哭又求,稱讚歹徒是「不會存心害死小女生的好人」。之後,華岡之狼用心愛的小藍花上衣自瀆,我用塑膠袋裝著沾有精液的證物,向華岡派出所報案,心裡只有一個念頭「警方有精液應該可以抓到色狼,保護其他女生」。
當時值班警員不情願地起床,不耐煩地做筆錄,並喝叱我「妳又沒被怎樣,財物也沒損失,連強制猥褻都不算,他什麼都沒做。妳認識樓下鄰居嗎?對面住誰?妳的交友狀況怎樣?妳的門窗有鎖嗎?」一連串質問讓驚魂未定的我慌張失措「對,我的確不認識所有的樓友,對,我真的不知道對面住誰,但是,我是那個被強暴犯用刀抵住脖子,差點被強暴的人…。」以為歹徒精液是警方重要證據,豈知警察說「妳那個東西拿來我要放哪?拿回去」。
懷著對文大最後一絲敬意,我主動跟教官室報備,並指出校外租屋環境不良,導致華岡之狼輕易入侵房舍。值班教官同情地看了我一眼,隨手拿根棍子「喏!拿去頂在門邊,住外面自己要小心點喔!教官很忙,不可能一一去看外宿同學,女孩子自己要注意安全。」
隔年華岡之狼落案,我看報紙主動去找檢察官,自願作證,想不到,案發後身心俱疲地做了兩個小時筆錄,竟然被值班警察吃案了。檢察官說,警方沒有我的報案紀錄,而在我之後,另有一位文大同學被性侵,休學回鄉。 
女性主義薰陶救一命 
女性主義的薰陶救了我一命,無緣接觸婦運能量的女孩,卻沒這麼幸運。
造成文大女學生慘遭性侵的人是誰?華岡之狼?吃案的值班員警?光顧招生而無充足宿舍的學校?還是官僚且鄉愿的教官?
如果不是警紀廢弛,華岡之狼早就該因證物齊備而落網;如果不是當年警方長期忽略性侵案件、無視婦女安全,警員豈敢如此目無法紀;如果不是文大校方無視大量中南部學生外宿安全,華岡之狼怎會如此來去自如;如果不是文大教官官僚顢頇,從未提供安全資訊,女學生可有更多自我保護的能力。
楊姓受刑人再壞,少了國家機器與教育體系的共犯結構,能否一再犯案得逞?
監獄再大,關不了所有的惡人。我不知道同意楊姓受刑人假釋出獄是否明智,但我很確定,當年深深傷害我的人,絕對不是將刀架在我脖子上的那個惡人。 
作者為文化大學校友 
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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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看到犯案超過30起以上的強暴犯被放出來
我真的覺得很無奈也很害怕
這篇是今天的蘋果日報
坦白說
我也覺得政府是幫兇
如果今天強暴犯放出來
又有女生受害
有誰會負責?誰負起了責?
  • 我欲乘風歸去
    我欲乘風歸去
    該問問最大幫兇之一...人本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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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本基金會根本也是不知民間疾苦

    只會放高調,滿嘴惺惺作假的仁義道德

    根本就不瞭解  人性是需要約束的
  • 我老公有一個親戚是警察
    警察都嘛怕麻煩
    抱著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的僥倖心態
    才會姑息養奸
    受害的是無辜的小老百姓

    聽說有的警察甚至利用公家資源做私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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