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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準博士準碩士分別性侵女網友送辦

暑假期間北部地區一所國立大學碩士班和博士班學生,接連傳出性侵害女網友案件,警方接獲報案後,陸續傳訊這兩名高學歷的加害者,兩人都坦承和女網友發生親密關係,儘管加害人都認為女網友是心甘情願,但事後對方都向警方提出告訴,警方除了將兩名學生法辦之外,也呼籲網路世界的陷阱太多,血氣方剛的學生們不可不防。(彭清仁報導)

北部地區某所國立大學博士班學生,日前在網路聊天室中認識女網友,由於相談甚歡,先是在研究室內有親密的愛撫動作,接著第二次約會深夜時選在公園內,雙方還發生性關係,之後男方便以寫論文無暇約會為由,希望改為一週見面一次,但女方則有受騙感覺,最後男方乾脆提出分手要求,女網友一氣之下直接到警局製作筆錄,控告這名國立大學的準博士性侵害,而這名準博士在接受警方偵訊時,也坦承和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但強調對方並未拒絕,所以才有進一步的親密行為。不料隔了一天,又有一名女網友到台北市向警方報案,控告遭這所大學的準碩士性侵害,警方在傳訊這名準碩士到案後,這名準碩士供稱,也是在聊天室內和女網友認識,在約會時因為情不自禁才愛撫對方,當時覺得女網友並沒有抗拒的情形,雙方雖然一度想要以一百八十萬元和解,但和解時男方帶著律師前往,女網友掉頭就走接著就控準碩士妨害性自主,由於兩名女網友對準博士和準碩士堅持提告,全案警方則是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兩人函送地檢署偵辦。不過承辦警員也感嘆,網路世界的確是佈滿陷阱,兩名國立大學的準博士和準碩士,都有大好前程卻因為一時把持不住,而吃上官司,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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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癡不少
  • 若不是有錢人與我要分開...
    若不是有錢人與我要分開...
    由此例來看
    男人千萬不要心存撿到便宜的想法
    想說天上掉下來的機會不上白不上
    到時會讓你脫褲子想跑也跑不掉
    和女孩子約會
    只要見面不是喜歡心動的類型
    就要立刻說掰掰請對方回家
    不要讓彼此有擦槍走火的機會
    以免請神容易送神難
    有吃不完的官司在等你
  • 若不是有錢人與我要分開...的話:
    男生沒有占便宜的心態嗎?
    唸了這麼多書不知道某些需求要怎麼克制嗎?
    那種斯文敗類,被告活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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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是女生是真的被強姦的嗎?
    如果女人是自願脫褲子卻告人性侵
    那是污告耶
    女方行為不檢點就算
    品格也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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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佔一個女生便宜不是只有硬上好嗎?
    用甜言蜜語哄上手再當垃圾丟掉也一樣是玩弄耶,
    有時候這種傷害對女生來講幾乎跟強暴一樣嚴重喔!
    我覺得這個案例的男女主角都不是什麼善男信女,
    有原則的男生是不會在網路上跟人家聊一聊,一出來見面馬上就上,
    像這種男孩子被教訓一下也是應該的!
  • 結論就是  以後上床要準備攝影機自拍  以錄影存證  免得事後被敲詐或仙人跳
  • 無郎舞伴的話:
    結論就是    以後上床要準備攝影機自拍    以錄影存證    免得事後被敲詐或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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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這麼麻煩啦~
    聽媽媽的話就好了--不要在結婚前隨便跟人家上床--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再次確定,我真的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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