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不要臉!!! 禽獸不如都不足以形容!!!!!

yahoo  新閒  更新日期:2007/01/23  04:09 
記者:陳俊雄╱北縣報導 

禽獸不如  繼父性侵2幼女  還嗆妻「告我啊」

胡姓男子為滿足性慾,清明節不去掃墓祭拜祖先,卻支開家人強迫3歲繼女為他手淫,之後更脅迫8歲繼女任他姦淫。板橋地方法院昨日審結,將這匹對幼女性侵的惡狼重判10年10月徒刑,並施以最長3年的強制治療。

這宗繼父性侵猥褻繼女的亂倫案件發生在去年清明節間,住在鶯歌的胡姓男子當天用計支開妻子及8歲繼女後,在家中客廳一把抓住留在家中的3歲繼女手部,脅迫三歲繼女為他手淫。

五月間,這名狼人繼父又將魔爪伸向了8歲的繼女,做出更令人髮指的行為。

判決指出,胡某當晚先佯令繼女進房和他同睡,當8歲繼女進入房間後,胡某強行褪去繼女的衣褲,並在撫摸繼女的胸部、下體後,性侵得逞。

離譜的是,胡某性侵繼女後,竟然就倒在繼女身上呼呼大睡。凌晨二時許,胡某妻子返家看見胡某趴在全身赤裸的女兒身上的不堪景象,隨即報警究辦。

胡某見到醜行敗露非但不知悔悟,甚至還叫囂「去告我啊!我不怕妳」。

胡某庭訊時辯稱,他並沒在清明節猥褻3歲的繼女,至於性侵8歲繼女一事,則是因為當天喝醉酒神智不清,才趴在繼女身上。

板院合議庭以胡某竟對家中幼弱女童強制猥褻、性侵,不但毀滅家庭成員間信賴、安全與福祉,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加上他犯後態度不佳,審結後依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將他重判10年10月徒刑,並須接受最長3年的強制治療。

===

這種不判死刑
十年後出來  女生才幾歲!?  難保二次傷害吧!!
太誇張了!!
為什麼不能"閹"掉算了!!

  • 昨晚我就是和朋友看到這則新聞...邊氣邊訐譙~~~

    而我同學就說~~處理這個案件的檢察官應該是男的...
    因為先前也有個案例~但是是由女檢察官負責的
    但她是判犯人死刑.....
    而這個新聞的犯人才判10年而已....真的是太便宜他了啦~

    希望他進牢之後,可以好好被"招待"~~感受一下那種滋味~


    嗚~~希望明天開始不要再看到虐童、性侵的案件了~>"<



  •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我都會希望自己是男生
    因為現在的社會
    對女生一點保障都沒有

    我們國家的大法官
    應該都是不食人間煙火
    所以性侵害才會判那麼輕
    還是因為我們國家的大法官大部分都是男生??
    希望他們可以認真考慮把性侵害的相關條文修一下
  • 我有另外的想法﹐

    發現最近虐童新聞的兇手背景都很類似﹐

    是單親媽媽的同居人或男友或繼父﹐

    他們對小孩一點感情也沒有﹐當拖油瓶在對待﹐

    不是有媽媽還想為施暴男友脫罪的嗎﹖

    媽媽有追求愛情的權力﹐

    可是﹐小朋友無辜﹐做媽媽的在挑對象時也要小心。



  • 通常判10年都不會真的關10年吧﹖
    這樣叫重判而且是犯人不知悔改後的重判﹖法官記不記得有個終生監禁可以用﹖

    這個時候就要問,誰認識牢裡的大哥﹖好好伺候一下吧﹗
  • 歐米的話:
    就要落雪的話:
    天啊.....
    我最怕看這種新聞了
    看了一整天心情差...:(

    其實閹掉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因為很多強暴犯是一種心理                而不是純粹生理上的問題
    是一種征服                證明自己很行的慾望
    所以即使是化學去勢之後                依然會有強暴行為
    可能以手指頭甚至其他工具進行強暴的行為...:(
    唉...重要的是                應該對性侵犯者進行監管
    ======================================
    +1

    可以不要監管

    閹掉然後讓他活著嗎??
    或是在他死前幾天閹掉然後讓他痛不欲生自殺而死嗎?

  • 閹掉以後
    超過黃金手術縫合時間以後
    再把【紀念品】讓他帶回去
    讓他看的到~卻((接不到))也((用不到))!!
  • 不用怕~~那10年的徒刑...我想他在牢裡會被玩的不成人樣  可能最後會連爬的都爬不出來....
    那種人  在牢裡一定會被整的很慘  希望他被整死

    這各社會  法律根本是在保障那些死變態
  • 這個...才判十年會不會太少了點
    還可以稱為重刑....哪有~~~
  • 還有這個,人神共憤!

    ---------------------------------------

    虐殺女童  表兄弟聯手行凶  打小孩愈打愈高興  打到滿頭汗
     
    更新日期:2007/01/25  04:09
     
    記者: 郭春輝、許素惠╱雲林報導
     
    麥寮鄉六歲女童田如雯被虐殺案,竟是表兄弟聯手行兇!嫌犯趙志航的表哥潘政偉,廿四日被拘提到案,晚間聲押獲准。

    潘坦承向女童施暴,因為他小時候曾被吊著打,所以教趙也採吊打手法,並拿布塞嘴巴來消音,以致女童窒息而死。

    檢警還發現女童下體有異,懷疑生前曾遭性侵,感嘆喪心病狂的人還真不少。

    突破心防  趙志航供出潘政偉

    田如雯受虐致死案,前天檢警突破心防,讓主嫌趙志航俯首認罪後,檢警懷疑嫌犯不只一人,並從監聽中得知趙的表哥潘政偉(卅三歲)疑為共犯,但趙一再為潘袒護,後來才供出潘也犯案。

    檢察官昨天上午指揮台西警分局將潘政偉拘提到案。警方提出監聽內容及趙志航供詞,潘知道事跡敗露供出實情。

    潘政偉承認,因不喜歡女童哭鬧,表弟說要修理女童,將女童帶到工地貨櫃屋外,他用拖車子的粗繩將女童雙手反綁,表弟用起重機吊起施暴。

    一人打胸一人打背  塞嘴掩哭聲

    他說,當表弟用拳頭毆打女童前胸時,他則打她背部,也以一百卅多公分的塑膠水管抽打死者,因他小時候也被吊打、口中塞布,才教表弟用布塞嘴巴,再用膠帶封口,外面就聽不到哭叫聲。

    潘承認兩人不知出手過重,將女童放下雙腳著地就出去工作,回來發現女童沒有呼吸,身體冰冷,以為只是暈過去,立即抱回浴室沖熱水,做人工呼吸,最後他打電話叫救護車。

    台西警分局長連金河表示,女童母親供稱是昏倒浴室才送醫,身上的傷痕是她為了管教,才以白色塑膠管打女童,如今真相大白,田女的說法,根本是在兩嫌犯授意下,要為他們脫罪。

    警方將潘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裕峰形容潘嫌,「簡直喪心病狂、變態,比趙志航還可惡!」

    潘政偉辯稱,事發當天他看到趙志航滿頭大汗,問趙怎麼了?趙說「打小孩愈打愈高興,就滿頭大汗」,並邀他一起來。

    潘政偉坦承和女童沒有冤仇,檢察官問「憑什麼打她、踹她、灌她水?她是狗嗎?」潘嫌答不出話來。

    法醫相驗解剖發現,女童下體有異狀,女童陰道口比一般小女孩還大,懷疑生前曾遭性侵。

    不過,法醫也不諱言,除非女童在死前兩天有被性侵,陰道內還殘留有施暴者體液,否則要從屍體徵狀得知,是否有被性侵,並不容易,已採取女童檢體進一步化驗。

  • mintfresh
    mintfresh
    為什麼生下來不好好照顧..看顧
    如果沒有辦法讓女兒時刻都在自己視線範圍
    如果沒有辦法確定她不在妳身邊時是安全的
    真的不要生好嗎
    看了好心痛...我想動物都比這些敗類好吧、不要汙辱了動物..
    還有不知道這些媽媽怎麼了
    瞎了嗎 
    真的很生氣
  • 那小女孩的媽媽也算是加害者
    竟然還坦護同居人
    沒人性到這種地步
    罵他們豬狗不如...還污辱了豬和狗呢!!
    如此喪盡天良
    不把人命當一回事
    就算用同樣的處罰加諸在他們身上
    都已經挽不回那可憐的小小生命
    到底...司法為這些沒有機會快樂長大的小朋友做了什麼?
    一月都還沒過完
    台灣就不知死了幾個小孩
    真的好痛心

  • 抓去變性好了啦∼
  • 天啊~十年十個月叫重判喔

    這些人的行為真的已經不配稱之為人了
    能不能請立法院那些人
    把打架的時間拿來立法嚴懲這些人啊

  • 真誇張  才8歲和5歲耶
  • 真誇張  才8歲和3歲耶
  • 唉唷~~看到這兩則新聞好想哭唷!!
    這些人渣是喪心病狂了嗎?
    為什麼要毒害比自己弱小的小朋友~~
    這些人渣就算被大卸八塊或是閹割還算便宜了他們!!
    真氣自己書沒讀這麼高~~
    不能當法官好好判這些敗類重刑!!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