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主婦的話:
我有過. 結論是, 如果妳不想讓原來的婚姻以離婚收場. 那外遇真的是很"累"的一件事.
永遠不能光明正中的在路上牽手走, 永遠不能像一般情侶一樣在路上互相依靠. 總是要偷偷摸摸. 總是要對家裡說謊, 或溜班, 找出時間溜出去約會.
沒錢沒閒的人, 真的玩不起. 到頭來, 幾乎都是兩敗俱傷.
============================================
這一段很寫實........
得不到的總是最好,曖昧不明總是比一成不變更讓人怦然心動;沒有明天的愛情,還有什麼比這更浪漫...
然而,這種事情的傷害不是兩個人,三個人或四個人,而是三個家庭,四個家庭,甚至牽連更多.
老實說,沒人玩得起,而且也沒有能夠全身而退的可能.
若不幸發生了....只有回頭是岸的傷害最小,然而不管如何彌補,傷口上的疤會是永遠的痛.
別輕易嘗試,也別太自信.....只有小心才能駛得萬年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