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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女童遭性侵 婦人被打慘~

阻女童遭性侵  婦人被打慘
  更新日期:2007/01/10  07:10  記者:記者田俊雄  劉明岩╱花蓮縣報導 
 
有性侵女童前科的花蓮縣吉安鄉男子魏永慶,昨天拐騙六歲女童到公園企圖性侵,女童哭聲驚動路過的婦人張婌惠,她大聲阻止,反遭魏永慶打得鼻青臉腫。魏永慶挾持女童逃往他處性侵得逞,警方傍晚五時多逮捕魏永慶,並出動逾百警力搜尋,女童被一名好心的麵店老闆娘帶回,隨後由警方護送交給女童家人。

警方調查,這名六歲女童昨天下午二時三十分許,在吉安鄉住處附近玩耍,魏永慶騙說是她的叔叔,要帶她去找媽媽;女童不疑,上了魏嫌的機車後,被載到吉安鄉南埔村知卡宣公園附近企圖性侵。家人發現女童不見了,立刻向吉安分局仁里派出所報案。

在宗泰食品公司擔任營業課長的張婌惠,下午三時十分到吉安鄉知卡宣公園,行經拱橋造景附近時,聽到女童淒厲的哭叫聲,直覺情況不對,立即趨前察看,發現魏永慶褲子脫了一半,企圖性侵女童。

張婌惠高喊「你在幹什麼?你是她的誰?」魏永慶騙稱是女童的叔叔,且惱羞成怒,連揮數拳,重擊張婌惠;打得張婌惠鼻青臉腫,鮮血直流,張婌惠為了救女童,奮力抵抗,並在魏永慶帶走女童後,立即向警方報案,她則被送往花蓮醫院急救。

警方據報趕往現場,女童及魏永慶已不在現場,根據張婌惠供詞和監視器畫面,從機車牌查出魏永慶涉案。

警方研判女童被魏永慶挾持,動用上百名人力在花蓮市、吉安鄉各主要路口執行路檢,但到傍晚五時半,仍未發現魏永慶和女童蹤影,傍晚到吉安鄉南海五街埋伏,才把逞獸欲返家的魏永慶逮捕到案,但沒有發現女童。

魏永慶供稱,他挾持女童往南埔八街方向逃逸,並在南濱路一段與八街附近草叢性侵得逞,隨後在南濱路一段宗泰食品公司附近放女童下車。

由於魏永慶供詞反反覆覆,警方根據他的供詞擴大搜尋,仍未發現,急如熱鍋螞蟻,直到晚上六時十分,警方接獲南濱路麵店老闆娘梁秀英報案,才知梁秀英發現這名走失女童,帶女童回店吃飯並報案,警方趕往始確認是被害女童。

麵店女老闆  安撫受害女童

昨天在花蓮遭歹徒擄走性侵的女童被丟在路邊後,冒著寒風,沿著昏暗的南濱路往北走了一百多公尺,約傍晚六時十分許,經過梁家麵館,遇到好心的老闆娘梁秀英照顧她,並報警處理。

梁秀英說,當時看見女童經過,這麼冷的天,反穿著單薄的背心,覺得奇怪,就將她抱進店裡。

她抱著女童時,可以感覺到孩子的嘴唇、手都凍得發紫,兩眼無神,散亂的頭髮上還有乾草,一定飽受驚嚇。

梁秀英趕緊端了一碗熱騰騰的魯肉飯給女童充饑。「她真的餓壞了,沒幾分鐘,就把飯吃完了。」在女童吃飯的同時,梁秀英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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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樣呀
真是禽獸不如
這種累犯應該去勢然後關到死

那個什麼人權團體不要再出來說什麼保障人權的屁話
看看被害女童
將心比心啊~
  • 看了好難過.才6歲
    他媽的.還是不是人垃圾混蛋豬狗不如
    他媽的我註咒那個垃圾死變態在牢裡被整死
    吃東西被噎死喝水被嗆死洗澡被水淹死
    太可惡~


    不好意思唷~實在是太憤怒了


  • 我有個邪惡的想法...

    怎麼不是去對  人權團體的....

    這樣想很壞...  不過  台灣的人權團體造就更多壞人...


    之前某立委  要引進--------------->

    不過  又遭到人權團體抗議!!
  • 吼我這當媽的最不喜歡看到這種新聞
    每次看到就一定要造口業了

    馬的混蛋
    性侵小孩或虐待小孩的
    一定要判死刑∼

  • 我覺得這種王八蛋..判死刑太便宜牠了

    最好可以先閹了.再關牠一輩子.每天照三餐.外加點心.宵夜的打

    或凌遲致死也不錯

    因為真的是喪心病狂了

    照常理而言.行兇被發現沒有逃就算了

    還打傷路人.再將女童帶回家性侵.....

    真的是已經沒救了...

    叫這孩子.該怎麼辦啊..........

    心理的傷.何時才會好...
  • 真的很變態
    替小妹妹覺得好心痛

    真的連畜牲都不如
    好賤
    看到這新聞時,已經氣到不知道用什麼髒話來罵了
  • 該死的變態…
    那些人,幾乎都是累犯…
    該處以"極刑"…
    一槍斃了他都還浪費子彈(還是我們的納稅錢耶!)
  • 人權團體=幫兇團體
    那些傷害別人的人有人權
    被傷害的人沒有人權嗎?
    在台灣
    沒有真正無期徒刑的吧
    還不是關個7.8年就出來了
    有什麼用?

    像這種累犯
    一出來又性侵女童
    讓他活著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
  • 就算是去勢  他也還是一個變態!  這是什麼社會ㄚ  被人發現了  還敢打人  繼續犯行  給他死啦!





  • parle-moi的話:
    這則新聞真是讓人看了心痛

    我覺得有關單位應該要大大表揚那位勇敢的婦人   
    現在很少人會這樣奮不顧身的去跟陌生人理論        還因此被打!

    六歲的女童真的好可憐    希望台灣有機構幫助她及她的家人    大概要心理治療很長一段時間

    性罪犯有很大部分是不管接受多久的治療    終身都無法被改變的    國外有些性罪犯一但被司法機關認定為serious    sex    offender    之後(政府有一個list)        出獄後    二十四小時都要帶電子鎖鏈    不管在哪裡    一舉一動都被抓的牢牢的    他要搬家    司法機關也會通知當地警察局及中小學        台灣應該也要有類似機制    不是把人放出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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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沒錯!!
    台灣真的很需要這樣的機制
    記得之前看CSI的時候有一集就有這樣的內容
    而且在網路上也查得到性罪犯的資料
    這樣社區裡的人還可以事前預防
    (當然這樣對罪犯是毫無隱私可言,但是...隱私權這種東西應該只給值得的人ˋ.ˊ)

    我早上看到新聞時
    真的很想哭
    感動於那個婦人的心
    也心疼那個小女孩
    更恨的是我們的社會居然對這種事完全沒有一套好的處理方法!
  • 看了只覺得
    這個社會是怎麼了....
    相關的性侵犯案層出不窮
    讓我想到前幾天的新聞
    大學生下載的那個影片
    這些小女孩的一生就這麼被毀了...
  • 我找到這畜生的照片了~~
    心疼我的電腦還要另存這噁心人渣的照片~~
    我的電腦要消毒了~~~~~~
    噁爛的傢伙!
    關一百次都不夠!!!>"<
  • 還是絕得地下秩序

    比法律來的有用
  • 這畜生還長得真噁心!!
    看了就好想吐∼∼∼∼
  • 春夏嫩彩的話:
    這畜生還長得真噁心!!
    看了就好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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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才六歲耶...怎麼下得了手...
    真想扁他......
    那種人如果要放出來好歹也弄個什麼貞操帶給他帶吧,
    鎖得緊緊的就不信還有辦法這樣欺負小孩.....
    死垃圾...應該直接斃了,少一個人渣....
  • 看了好生氣呀..


    這種人千刀萬剮死千萬次都不夠

  • 幹!這該死的人渣!
    他怎麼死都不夠。

    每次我只要看到這種新聞,我真的好難過,
    可是我卻無能為力……

    受傷害的人,是一輩子一輩子的痛,
    可是我們除了這樣氣憤的罵那些人渣外,
    卻沒辦法讓那些人渣也得到同等的傷痛。
    我真的搞不懂現在的法律是怎樣?  ~"~


    抱歉,情緒太過激動所以用詞不雅。



  • 天阿
    我好難過好難過....
    那小女孩才6歲而已....


    那人根本就是畜生!
  • 壞人是不會把壞人兩字寫在臉上的,這種人
    應該不要再被放出來啦~~~~~
  • 現在的法律強暴罪大概都判幾年呢
    是不是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
    所以才有機會再�害下一位
    性侵兒童
    應該要處更重呀
    為什麼放他出來又作孽一次
  • 真是變態ㄟ
    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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