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主要的訴求有兩點:
1) 行動要方便. 當你手指叼著一本書, 或手臂摟著一本書, 必然不方便.
2) 愛惜書. 用手指叼著, 或摟著, 會有失手的時候. 書掉下去了, 就有某程度的毀損. 萬一你把它掉到雨天地上的水窪呢?!
縱然你的包包滿了, 你還是可以覓個手提袋, 或有提把的塑膠袋之類的, 盛裝起來.
(像血拼女王, 買了好多東西, 但每一樣都裝在百貨公司的紙袋, 一手可提五六袋, 兩手十幾袋)
你可以用你那張, 背景有一把傘的相片示範一下, 把你的眼睛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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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頑童,你大概不知道我借書是按公斤計的
捧手上是因為....我已經弄壞N個手提袋了,塑膠的.紙的布的,都有給我裝破袋底的記錄(然後更嚴重的往地上摔-_-)
最後只好抱嬰兒一樣抱手上(一定會加個袋子再套起來)
提手提袋手指是很痛的哪,下次你可以試試看用超市大袋子裡面裝一罐家庭號洗潔精,用單手拎著,你就知道為什麼最後還是捧手上
我才不要用我的照片修咧,搞笑喔?你照片拿來我幫你修呀~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