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吳若權的書中曾經一針見血的指出:
會暗戀別人的人,多少有點自私,把自己保護得那麼周延,不讓自己有任何受傷的機會..
暗戀,當對方發現後,若能接受這份情感,那是中了彩券..對方若不能接受,有時候連朋友都做不成,倒不如從頭到尾都沒有發生過..
小心在不知不覺中培養成暗戀的習慣,失去表達愛意的勇氣..那麼,你距離真實而健康的愛,就愈來愈遠了。
我是覺得即然你都做好了放棄的打算,都有放棄的勇氣了,怎麼沒有追求愛情告白的勇氣勒!失去與機會,妳直接選擇了失去耶!有EQ的人不會因為妳告白,他不喜歡妳就連朋友都不當了。
給妳和他一個機會吧!
我看他應該不討厭妳才是,起碼會給自己考慮的機會接受妳的情意。
妳自己也要考慮清楚,不要因為他跟妳曖昧,妳覺得他喜歡妳而接受愛情,要考慮的是,他值不值得妳愛與付出。再決定要不要讓戀情透明化!!
加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