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說我不是愛貓人士
我是小動物都愛的人XD
對於愛貓人士對方先生群起而攻之的行為我能理解
但是我也覺得有點"暴民"傾向,動私刑(敲頭),圍堵
應該要把精力放在立法上面或是向社會呼籲會更好
但我要跟版主說的是:
先進國家都會有保護動物的相關法條(Discovery頻道有撥一系列節目叫動物保鏢,對立動物保護法有興趣的人應該要看看)
阿貓阿狗對版主而言可能是沒什麼
但是對待生命本來就應該有基本的尊重
照版主說的,虐殺一隻幼貓,而且他是家人的支柱就該以德報怨原諒他
那虐殺嬰兒的人也是家人支柱就比照辦法原諒囉?
新聞報報繳繳錢就放殺人犯回家囉?誰沒有家庭呀??
人類文明發展過程中已經誤殺太多生物了
現在已經開化,理所當然要贖罪
而且人類是唯一一種有能力保護其他生物的物種
現在不利法更待何時?
只有瀕臨絕種動物需要保護嗎?才不!!
有很多生物在未列入瀕危之前就已經絕種了
所以光保護這些所謂紅皮書上的生物是不夠的
另外還有一個觀念
保護瀕危生物才不是為了環保,什麼未來子孫會看不到之類的
太人類沙文了!!
保護瀕危生物是"他們本來就有權在這個星球上生存"
就向憲法保障大家基本人權一樣
要不然,滿街都是人,把版主抓去虐殺也沒什麼嘛,少一個不會怎樣呀
說什麼符合比例原則,那都只是法律的皮相
建議版主用心審視所有法律背後的主要動機,那才是法律真正有價值的地方
搞清楚了再來弄比例原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