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好慘哦!
但我要吐一下我的苦水,交過一個痞子男(還在一起三年了,我真的瘋了!)
1.死愛面子,和他朋友出去,叫我要主動牽他的手,還在在他朋友前主動親他,我有那麼不要臉嗎?明明就沒有錢又搶要付錢,好幾次去唱歌,很多人又喝酒,有時花了近一、二萬都要我先付,拜託我一個月才二萬多塊,是怎樣我是在養小白臉嗎?
2.只喜歡作愛,很多次明明就不舉,還叫我要幫他口交,到他硬起來,而且明明就硬不起來,還一直說可是他想射,是把我當免費的妓女嗎,真想給他一顆威而剛叫他先勃起再說。晚上如果我先睡,只要我動一下,他就一直騷擾我,要作愛,明明我都睡著了,還吵醒我,我發脾氣居然還告訴我,他以為我在暗示他要作愛~真的很賤~
3.自私,只要他損害到他的利益,就是你罪該萬死,只想到自已,如果我上班在忙沒接電話,可以連打一二十通直到我接,接起來後就罵我幹嘛不接電話罵一罵就把電話掛了,和朋友出去,就半小時打一通叫你回來~還到處說他對我多好,我居然要分手~
個性真的很差,還覺得自已很好,那時分手還在我公司堵我,害我作不下去,只好換工作。跟他在一起真的是夢饜~終於擺脫了。
其實和他分手的主因是他販毒,終於讓我找到一個和他分手的藉口,而且他還覺得自已沒有錯,還說是供他出來的人該死~怎麼有人這麼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