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爸爸在大陸包二奶還生兒子了...怎麼辦

真的覺得很丟臉.....可是現在我們都不知道怎麼辦,
有人來密報的......因為還不知道怎麼辦,  都還假裝不知道中........太丟臉了    我沒用我原本在這的暱稱....

我媽說,  原本想說捧場做戲好了,  隨他去吧...沒想到現在髒小孩已經出生三各月了,  對方的死女人跟了我爸至少三年.....我爸覺得這女的對他是真心真意的(據密報的人說的),  原本我媽以為我爸跟他斷了....結果現在想想根本是那女的回去生髒小孩,  所以我爸前鎮子就沒有跡象....結果現在知道一各有小孩,  還交了新的一各18.9歲超級美的(碼的如果我沒有理智,  會先衝去會她容吧)

這幾年,  我爸一直擴大,一直發展其他的產業,  但是台灣的存款也沒多少...給我們的錢,  都只是生活費跟剛好繳卡費,  如果卡費太多....還要我媽先去借保險的錢
我們家我哥...是長孫,  但是現在居然那邊還生的是兒子....我想我爸回不來了.......好難過
可是要我現在嘴巴甜,  叫他爸爸....我覺得想吐很噁心...怎辦

這些年,  我們幾各都在國外唸書,  之後要去外面找工作...所以我爸也很少回台灣,  親情也很疏忽...  其實他也很少關心我們....又說我們對他嘴不甜...我們小時候,  他一值在奮鬥...我們的教育上都是我們自己去學習,  他回家心情不好就會打我媽,  我們維持著表面上很和諧亮麗的家庭.....
在外面遇到被欺負,  我常常會很難過我爸要我們忍氣吞聲,  其實根本是他不想管....我很羨慕我認識的朋友的家庭,  狠團結....遇到事情大家一起解決...可是我爸一定是要我們算了的那種...儘管事情不是我們的錯,...

我知道我爸在外面有女人很久了....但是都選擇遺忘...記得小時後,  我第一次不小心偷聽到我爸跟女人再講電話...我心都涼了,無助的躲在樓梯口發抖....

唉......請告訴我,  現在我們能怎麼做, 
聽說大陸髒小孩到一定年紀會要身分,  我不想要有這各可笑的弟弟..我甚至想把他們能趕走就趕走......怎麼辦...
  • vista.kmod
    vista.kmod
    mandy628的話:
    給那些覺得板主不該罵小孩的人:
    我想你們一定沒碰過,
    也不懂被自己從小敬愛的爸爸背判你們全家的痛苦吧!
    我想板主知道真正錯的人不是那小孩,
    也知道他是無辜的,
    但是這種痛是說不清的,
    他當然也知道最爛的是他爸,
    但對其他有關係的人也都會有恨...
    *************************************************
    因為我知道版主現在還在情緒中,所以前面他對小孩的發言,
    我一直默不作聲。希望他情緒有點宣洩。

    但是,對於這段話忍不住跳出來反駁。
    我也經歷過那種痛。不過,還是覺得小孩是無辜的。
    『髒小孩』這種負面的形容詞,還真的沒有說出口過。

    前陣子因緣際會之下,我和那個小孩相處幾個小時。
    我爸好像很高興以為我接納了他。但是並沒有。
    只是心裡面不忍。我也是女的,我也懂媽媽遇到的痛。
    這麼多年來的傷痕隱隱約約無法痊癒。
    但是面對一個沒辦法選擇自己出生的,天真活潑的小孩,
    這話我實在說不出口。

    不是要批評版主。只是有一些我個人的想法,分享一下。
    如果不喜歡可以跳過去。
    祝福版主能早點把事情解決。
  • 建議妳去一趟大陸
    找個殺手做了那女人和小孩
    大陸找殺手很便宜~
  • 有笑點的話:
    建議妳去一趟大陸
    找個殺手做了那女人和小孩
    大陸找殺手很便宜~


    如果是我會考慮殺死小孩
    可是會用慢慢的方法
    不要被人起疑心
  • 板主~

    可以非常體會妳的憤怒與無助~
    既然妳也想挖妳爸的$~那就一定要快快搞懂相關法律~
    而且打官司是很浪費時間~金錢的~
    不過如果你們家的小孩夠團結~我想~
    妳媽也會很欣慰的~就算老公沒ㄌ~孩子都站在她這一邊~

    妳爸應該也不是笨蛋~
    所以搞這些也不要在檯面上搞~
    讓他...也是最後一個知道的~^_^~
  • 要記得打我留給你的電話哦
  • 又找到一篇  大陸重婚是"公訴罪" 
    你要是狠一點  可以去告你爸...但不建議啦...

    這篇文章最後一句最重要:

    重婚之原因若可歸責於台商隱匿在台已婚之事實,則依據「過失賠償制度」,其在大陸之置產,部份可能被迫歸重婚對象所有。『若生有子女,亦須負擔撫育責任。』其後果與代價,值得台商警惕。

    ===

    原文如下:

    重婚者必須承擔刑事與民事責任

    大陸在《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設有關於「重婚罪」之規定,凡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都構成重婚罪,可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依《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另依《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配偶的當事人重婚,其配偶未提出控告者,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檢察機關檢舉。

    綜上所述,可以瞭解重婚在大陸地區屬公訴罪,除配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訴外,其他有權機關亦可主動依法處理,不再是「民不舉、官不究」的非告訴乃論。台商在大陸若有重婚享「齊人之福」的情事,在台之元配除可隔海促請大陸公安機關及檢察機關透過公權力協助偵辦,相關機關亦可主動出擊,台商切不可再心存僥倖。

    除此之外,重婚者還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因為大陸《婚姻法》不僅規定重婚之後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且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後婚姻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交由當事人協定處理,若協定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但其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前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另當事人因重婚關係所生之子女,適用該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之權利。故已婚台商應注意,在大陸之重婚行為若經法院認定成立,不僅後婚姻無效,且將不得再與重婚對象同居;重婚之原因若可歸責於台商隱匿在台已婚之事實,則依據「過失賠償制度」,其在大陸之置產,部份可能被迫歸重婚對象所有,若生有子女,亦須負擔撫育責任。其後果與代價,值得台商警惕。
  • 天啊 我也太認真了吧...
  • 嗯~~~        要到大陸發展的男性要出發前都必須要結紮以絕後患

    -----------------------------
    可別亂提建議,本人雖然在大陸但可是未婚又無女友的咧~
  • 世界上比你這件更痛苦更難熬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你們還有"卡"可以用
    還有財產可以分
    社會上其他家庭沒這麼幸福的很多..

    抓了姦    拿了錢就離婚吧..
    除非你是真的愛這個家庭
    繼續維持現狀
    你爸不會這麼輕易就脫手的..
    該怪的是你爸   
    人家長的漂亮也是你爸的選擇
    要潑硫酸的應該是你爸
    女生那邊我想以後也是會有得到教訓的一天吧.. 
    老實說這件事不全是女方的錯為什麼要先潑他硫酸???


  • 小孩雖然是無辜的,但他媽媽硬把他生下來,
    不就要他承受私生子的原罪嗎?
    既然他媽媽都這麼自私了,
    把他當撈錢的工具,綁男人的手段,
    我們這些局外人的觀感~又能傷害他什麼!

    這種爸爸不要算了,送給賤女人,
    你爸老了他也得照顧,你們落得輕鬆~
    認真想想錢要怎麼挖比較重要~希望你能得償宿願!!
  • 這已經是沒變法改變的事實了
    還有小孩也真的是無辜的阿
    他無法改變他們爸媽是誰阿
    不要說他是垃圾跟髒小孩拉
    會造口業的喔
    要看你爸媽他們本身要如何解決拉
  • 曾經上過一位法官老師ㄉ課

    他說:人們都需要自我保護

    而自我保護ㄉ方法之一就是

    "平時要多收集資訊(也是就蒐證),以免不時之需"

    至於如何收集~相信有許多熱心網友提供
  • 呼叫版主

    要記得打諮詢電話哦~~~~~~
    加油~
  • 版主的話
    ....結果現在想想根本是那女的回去生髒小孩,    所以我爸前鎮子就沒有跡象....結果現在知道一各有小孩,    還交了新的一各18.9歲超級美的(碼的如果我沒有理智,    會先衝去會她容吧)
    .................................................
    是這個18.9歲的生的嗎?
    先別激動,也不要耍帥放棄權益

    如果事業財產不想放棄,去大陸吧
    1.撒嬌裝乖裝上進,動之以情
      進去做接班準備
    2.介紹新美眉給妳爸認識
    3.再觀察搜集資料

    我大伯也是這樣,後來新交"很多"美眉就解決了
    本來好像也有小孩,不過好像是戴綠帽的
  • 柑橘香的話:
    妳很過份耶

    叫人家髒小孩!!


    那妳爸是什麼?

    ========================

    如果是你爸有外遇還生子的話
    我想你也會不好受吧!!

    何必管別人叫人家叫什麼∼
  • 版主~  不知你找律師了沒
    我發現海基會有免費律師服務耶
    希望對你有用
    電話:(02)2713-4726

    ===
    律師志工團進駐海基會

    海基會表示,兩岸開放交流以來,有鑒於兩岸之間包括法律規定、法制化程度、權益保障思維,以及法治觀念的重大差異,以至於經常發生民眾權益受損、甚至遭受不公平、不合理待遇的事件,因此為了建立有效率協處機制、並提昇服務品質、保障民眾權益,特別延聘資深且在兩岸民、刑、商事法及行政法等各領域學有專精的律師,於去年12月與4月分別在會本部成立「海基會律師志工團」,目前共有50位律師志工輪值提供諮詢服務。

    海基會指出,「律師志工團」成立之後,受到民眾相當的迴響與肯定,基於「服務為重點,人民權益為優先」的理念,並為了擴大服務中南部的民眾,該會定八日下午2時,在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10樓,舉行海基會南區服務處「律師志工團」成立大會暨講習活動,由董事長張俊雄親自主持,海基會秘書長游盈隆、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尤宏及高雄律師公會陳理事長俊卿將到場致詞並觀禮。至於中部地區的「律師志工團」也將於七月份成立。

    海基會南區服務處「律師志工團」開辦初期,服務時間為每週週一及周四,下午2時至5時;自本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四樓海基會南區服務處「律師諮商室」正式提供法律專業諮詢服務。

    諮詢服務項目包括:兩岸通婚相關法律、兩岸民、刑法、行政訴訟、家事法律、大陸有關人身安全法令、以及兩岸智慧財產權法令等諮詢。
  • 我覺得大人的心態比較重要
    只要那女人不要找到家裡欺負你媽媽就好啦

    剩下的就是看你媽媽要怎麼處理
    除非對方太過分
    那就去抓姦
    抓到後可向法律這邊要求賠償

    不過總是自己的家人
    千錯萬錯還是要學著諒解比較好啦

  • 我看的霧煞煞ㄟ...
    板主的爸爸  有跟二奶重婚喔?

    還有通姦罪的部份  如果你媽是知情的
    那有囿恕的問題  醬會告不成

    致於你要拿妳爸的錢
    只能靠離婚
    外加通姦罪成立的精神損害賠償(不過通常不多)
    還有那位  別人生的小孩
    還是有繼承權的喔
    這是沒辦法的事........

    理性才是解決之道
    別說"妳們沒有經歷過爸爸外遇...."
    我有~我之前也有發言過  說過我家的事
    我當時是國二  我只用理性來幫助我媽媽
    也許一開始很亂  會有情緒性的反應
    但是~既存的事實  不會因為你的不滿而改變
    只能找尋對你所愛的人(媽媽)最好的方式
    加油~
  • 救救一各即將破碎的家的話:
    路西法的話:
    寧可玉碎,不可瓦全

    還有....

    小孩是無辜的,別這樣罵人家是垃圾

    要是說垃圾,我覺得妳爸比較適合這個稱號=        =
    ..............................................

    如果你知道你還有一各突如其來的弟弟
    我想你也無法忍受的了       
    小孩無辜        那我們不無辜嗎
    垃圾女人生的孩子        我無法認同他不是垃圾
    我爸垃圾我也同意
    我現在只想幫我媽
    ..............................................
    你是受害者,但你所謂的"髒小孩"也一樣是受害者,有誰喜歡當私生子呢?該負責任的是你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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