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昨天我在婚紗公司裡挑婚紗~~居然因覺ㄉ委屈哭ㄌ~~

先說明一下~~
包套50000元—可以選全新婚紗~~沒有人穿過ㄉ設計款
5/1當場定了婚紗~~
再講契約時
態度好到極點~~
刷完卡後~~  再問問題就有點愛理不理ㄉ感覺
這樣就算ㄌ

因為我婚期很趕
所以5/2就去挑選婚紗~~5/7  拍照
因為她們5/8  5/9  都滿ㄌ--不然我們不要星期天拍

昨天去挑婚紗時~~態度就大轉變
真ㄉ很差勁
婚紗都她們拿來ㄉ~~
我自己沒有看到什麼ㄉ全新婚紗—
虧他當初還說有全新婚紗可以挑選
結果挑不到什麼衣服
還硬要我留下來挑完
那時已經10點了

我就說那明天來挑
她們星期三公休
那就星期四
他又說星期四排滿ㄌ
要我下午請假去挑禮服
這樣道理ㄇ
請假去挑

後來說ㄧ說
我就覺ㄉ委屈
和他說ㄧ說
我就不小心哭出來
真是丟臉到家
眼淚不到10秒馬上飆出來
因為那ㄍ店長—不高興我這樣
ㄧ直連名帶姓叫我
後來我生氣~~說你怎麼可以連名帶姓這樣叫我..至少5次以上
他馬上說不可以這樣叫你唷
然後又好聲好氣ㄉ說話
什麼跟什麼嘛
反正罪後沒辦法
她們只好同意我明天再去挑衣服
看她們的態度如何

拜託
花錢ㄉ是我
為什麼我要因為妳們時間不能配合
而星期天人潮眾多去塞車外拍阿~~

請問各為水水如果妳們遇到這樣ㄉ情行
該怎麼半
要繼續拍ㄇ

還是退掉~~

支持我ㄉ人
到時可能需要大家ㄉ幫忙唷
  • 秀秀ㄋㄟ

    我也這樣過
    不過我是拍藝術照><
    我發現人太好都會被75=  =
  • linlinwww
    linlinwww
    好低級的婚紗店喔!!!!!!
    居然還這麼多人有這種經驗!
    天阿~
    真缺德!
    把別人結婚的喜悅都搞糟了!
  • 可是安瓶不跟婚紗店化妝師買
    她會火大把妳化醜
    我當初不買,她就給我臉色看,後來心虛買了4000元
    她說上一次妝差不多要用兩瓶,結果一次妝只用掉1/3瓶
    其他瓶呢,擺了5.6年扔掉了
  • @>.<@甜蜜蜜小姐的話:
    婚紗都她們拿來ㄉ~~
    我自己沒有看到什麼ㄉ全新婚紗—
    虧他當初還說有全新婚紗可以挑選
    結果挑不到什麼衣服

    因為那ㄍ店長—不高興我這樣
    ㄧ直連名帶姓叫我
    後來我生氣~~說你怎麼可以連名帶姓這樣叫我..至少5次以上
    他馬上說不可以這樣叫你唷
    然後又好聲好氣ㄉ說話
    什麼跟什麼嘛拜託
    -------------------------------------
    那小姐沒拿新婚紗給妳看,  可是婚紗店門口擺出來的都是最新的婚紗,  妳沒有考慮新展示的禮服嗎?還是展示的不好看?

    另外,  其實妳可以帶點恐嚇性的告訴她們,  “我就是在網路上聽人說,  妳們禮服可以挑新的,  當初簽約也是這樣說的,  怎麼妳拿出來的都好舊喲?”
    我想婚紗店很怕一傳十,  十傳百的網路勢力,  我婚前準備都是上網得來訊息,  所以幾乎沒有遇到太離譜的事,  尤其是拍婚紗,  一切都很順利

    最後,  如果真的要掉眼淚,  或是要哭,  記得有新客人時再哭,  那店長怕妳把新客人嚇跑,  應該會對妳好一點
  • 我懷疑其實那些婚紗店都是詐騙集團開的
    所以在台灣還沒有很明確的相關法令時
    只能用『七天無條件退費』這個唯一的關卡去保障自己

    記住睜大眼睛再三比較
    甜蜜蜜不要怕  一次教訓學一次乖

    我們來檢討一下你為什麼會變成那些人眼中帶宰的大肥羊:

    1.  你跟男朋友單獨前往  沒經驗

    2.  條約還沒看清楚就刷卡付全額

    3.  你說明自己很急著要結婚了

    詐騙集團之所以稱為詐騙集團
    就是因為他們的專長是從操縱人心下手
    先放出利多  加上時間限制 
    直到逼你簽約付款成功以後  他們的任務就算達成了

    這也是為什麼婚紗店聘請很多小姐來一對一
    他們最大的投資回收  就看客人上門時候那短兵交接的數小時
    所以他們從不輕易放客人走
    一但客人走出大門  往往就不會回頭了
    (因為冷靜想想發現其實沒那麼適合你)

    現在還在七天內  你就去退費吧
    不管他們現在拿不拿的出新禮服
    光是他們收完款以後就變臉的態度
    就在在的告訴你一件事情  『他們只顧你有沒有繳錢  完全不顧你是否拍的美麗漂亮』
    這樣你還放心讓他們拍嗎?

    有實力的婚紗店  根本不用聘請太多小姐去挽留客人
    沒實力的婚紗店  就是詐騙集團開的洗錢店

    去退費的時候跟他們說    因為太趕所以暫不結婚了
    這樣他們也沒理由不退你
    如果你媽媽是買菜高手  建議你帶她一起去

    『我都還沒拿到任何產品  就不讓我退費  合理嗎?  你不怕我告你嗎?』

    加油喔~    面對詐騙集團不用客氣啦! 

  • 最好錢都不要一次付清...
    所有的細節一定要之前就談清楚了~

    我昨天也陪我同學去挑婚紗~

    所有的任何疑問都要先提出來,之後的一些是否要再花費都要提出~

    但那家太惡劣了吧!!怎麼可以連名帶姓ㄚ!
    公布那家~不要在跟他們合作了吧!
  • 馬上退掉啊
    這麼賤
    對了 
    是哪家
    用力公布出來讓他們沒錢賺!!
  • 那小姐沒拿新婚紗給妳看,    可是婚紗店門口擺出來的都是最新的婚紗,    妳沒有考慮新展示的禮服嗎?還是展示的不好看?
    ................

    我有問說那門口ㄉ那件ㄋ

    他說是客人訂做ㄉ
    40000多元
    他要帶去香港參展還是做什麼用
    當初就是看在那件ㄉ份上才進去ㄉ

    所以有可能是詐騙集團開ㄉㄚ

    那非退不可了

    越想越過份

  • @>.<@甜蜜蜜小姐的話:
    我有問說那門口ㄉ那件ㄋ

    他說是客人訂做ㄉ
    40000多元
    他要帶去香港參展還是做什麼用
    當初就是看在那件ㄉ份上才進去ㄉ

    所以有可能是詐騙集團開ㄉㄚ

    那非退不可了

    越想越過份
    ................................
    放門口的不能穿?
    那它們放門口幹嘛?
    這麼情形我朋友之前也遇過
    她竟然也是忍下來
    我都快氣炸了
    看到妳這種情形實在是很不忍
    我幫妳找一下消保官的電話好  了!
  • 先在網路上找一篇供妳參考:


    取消拍攝竟要支付全額費用   
     
    案情: 
    某日,本人與好友在享受悠閒時光,恰遇A婚紗攝影公司正舉辦促銷活動,經該公司人員舌燦蓮花、強力說服下,未經熟慮,當下即以刷卡方式,全額付費16,600元(含5,000元訂金)拍攝個人寫真集。 
    1週後,以電話向該公司表示欲取消個人寫真集拍攝(公司尚未提供任何服務),雖經該公司人員極力說服,但本人堅持解約退費,然獲得的回應竟是已超過7日,無法退回任何費用,面對此結果,實無法接受,原本該公司僅要求先付訂金5,000元,心想太麻煩而逕支付全額,而今在未獲得任何服務下,要求解約卻遭全額沒收,實無道理,故希望消基會高屏分會代為爭取合理退費。 

    消基會處理: 
    消基會高屏分會檢視消費者申訴資料時,發現雙方並未簽訂正式合約書,於是行文請A婚紗攝影公司說明處理。 
    2週後,即收到該公司覆文說明內容表示:公司於展示促銷活動期間,消費者於展覽會場參觀照片,經由專人解說下,表示對公司拍攝風格相當滿意,而消費者本身也從未拍攝過個人藝術照,因此非常希望能擁有一本屬於自己風格的專輯相本。 
    該公司預約訂金原為5,000元,而消費者自認為反正近期就要拍攝,不妨將金額全部付清,於是公司當場接受消費者刷卡付清全額,並提供一份預約卡給消費者,其中貴賓注意事項已特別註明「貴賓預約後,訂金概不得退還或轉讓字樣」,而今消費者違約,公司感到十分遺憾,更希望消基會高屏分會能尊重商業營運原則考量,對於消費者要求退費一事,公司必須堅持立場,但對於消費者如因時間因素無法近期完成拍攝,公司同意展延,或將定金部分轉換其他商品。 
    面對這樣的覆函內容,消基會高屏分會實無法茍同,於是以電話與該公司負責人員聯繫,經過意見溝通,獲其承諾會妥善處理消費者退費事宜。經消基會事後與消費者聯繫確認得知,消費者已獲1,1600元的信用卡刷退款,另5,000元則保留至下次消費抵用,雙方達成合意共識。 

    消基會說明: 
    依據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當雙方交付定金收受完成,其契約視為成立,如遇一方不履行契約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若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收受之定金。」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對方可沒收定金,但法律並無明定可沒收定金的數額。 
    另,依經濟部商業司所制定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第八條,「甲方(消費者)得隨時終止契約,但因契約終止對業者所生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第十二條,「乙方(業者)得收受定金,其金額於不超過本契約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範圍內,並由雙方約定於附表中。」 
    故,本案消費者雖因個人因素而要求解約退款,但在業者尚未提供任何服務下,依照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範本,如要沒收定金當賠償金,則僅能沒收交易總額20%範圍內的金額,其餘款項理應全數退還消費者。 


    消基會建議: 
    消費者在選擇任何商品或服務時,應秉持(停)冷靜思考(看)仔細選擇(聽)充分比較原則,畢竟事前的防範更勝於事後的抗辯,且消費權益掌握在手、據理力爭要開口,以避免無謂的消費紛爭。 
    企業經營者應秉持商業良心與職業道德,更應與消費者簽訂互信的合約,因為商譽及口碑是永續經營的致勝法則。 
     
     
  • 婚紗店讓我怕怕
    婚紗店讓我怕怕
    當初不知道有7天無條件退費
    我朋友退訂時還被坑了2000元 
    好像是10%吧  (因為先付了2萬)
    可是那時是寧願吃點虧先退了
    那家店好像是卡xx  在中山北路上吧?

    版主    你那家婚紗店的名字可以先公佈一個字嗎?
    讓我們自己猜吧  ~.~
  • 消基會總會及各分會聯絡資料 

    服務時間  週一  ~  週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台北總會
    會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十樓之二 
    電話:  (02)2700-1234  
    傳真:  (02)2703-2675

    中區分會 
    會址:  台中市西區403五權路1-67號八樓之五 
    電話:  (04)2375-7234
    傳真:  (04)2375-9717

    南區分會
    會址:  台南市西區703成功路457號十樓之四
    電話:  (06)241-1234 
    傳真:  (06)241-1259

    高屏分會
    會址:高雄市新興區800民生一路56號十八樓之八 
    電話:  (07)225-1234
    傳真:  (07)227-1903

    註:中區、南區與高屏分會週五下午為義務律師諮詢時間
  • 婚紗展簽的約有沒有效?
     
    雖然還有半年才結婚,在抱著姑且看看的心態下,式亭和昭敦相偕赴婚紗展,想多吸收一些婚紗資訊。兩人走到G公司的展示區,被新款婚紗留下腳步,業務人員適時介入,表示只要現場付定金,可享有婚紗照九折優惠。拗不過三寸不爛之舌的勸說,再加上被現場浪漫氣氛感染,兩人付出五千元當訂金,和業務人員約定再到門市細選禮服。

    購物或付訂後再和其他同類商品比較,彷彿是人們的通病。原本以為撿到便宜的昭敦,忍不住上網到婚紗評鑑區,看看其他新人的婚紗配套,一比較之後才發現,「俗又大碗」的婚紗公司比比皆是,提供的服務內容也是白紙黑字,鉅細糜遺,和在婚紗展當天簽下的簡約有如天壤之別。

    昭敦和式亭開始後悔當天的衝動行為,想退費另起爐灶,卻又耽心五千元定金被沒收。兩人聽說消費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費,因此向消保會求援。而依照消保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七天內無條件退費的消費行為,限定於郵購消費及訪問消費,所謂的訪問消費,是指業務人員主動推銷,而非消費者邀訪業務人員來說明產品性質。至於在展覽會場中的消費行為,消保法沒有明文規定到底屬不屬於訪問消費,還有很大的模糊空間。消費者如果想退費,爭取角度不應該放在是否為訪問消費,而應該看看和業者到底簽的是什麼約。

    消費者如果只是付了一筆訂金,對方給一張收據,雙方就形同尚未簽約,消費者可以主張返還訂金。如果簽的是定型化契約,就要依照契約上的內容執行,消費者可以注意上面有沒有一條「三十天的審閱期」。所謂三十天的審閱期,指的是消費者有權在三十天內研讀各項條約,然後再決定簽不簽約,換句話說,三十天內消費者如果覺得條件不合理,還是可以反悔。

    另一種情況是,消費者拿到的既不是收據,也不是定型化契約,而是業者自己定的版本。而只要簽訂契約,就有法律效力,因此雙方的協議都應該依契約為主。以式亭和昭敦的情況來看,兩人拿到的只是一張註明消費可享九折的收據,還稱不上是簽約,因此可以請求返還定金。但也因為還不具有簽約效力,其實兩人也可以再和G公司細談消費內容,如果真的談不攏,再要求退費也不遲。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消費者服務諮詢專線:1950

    行政院消保會-全民消費保護網 網址:
    http://www.cpc.gov.tw/new.asp
  • 己經付了訂金可以退回嗎? 
     
    準備在三個月後結婚的婉玲和明志,幾乎走遍了台北的婚紗公司,經過一番精挑細選,覺得A公司最符合他們的要求,加上服務人員態度親切,兩人終於決定將婚紗大事交給A公司,並且依公司要求,付了百分之二十的訂金八千元,說好一個月後來選禮服。 

    婚紗敲定了,以為最麻煩的事就搞定了,誰知道一連串的麻煩接踵而至。婉玲和明志的老家都在高雄,婚宴和歸寧也勢必得在高雄,兩人每到假日就得回老家,張羅婚宴和結婚的瑣事,隨著事情越來越多,兩人待在台北的時間越來越少,更沒有時間到婚紗公司選禮服。加上高雄B婚紗公司正在促銷,攝影風格及禮服也讓兩人頗滿意,因此兩人又付了訂金給B公司,決定回到高雄拍婚紗。

    己經付給了A公司的訂金應該怎麼辦呢?婉玲和明志以為,還沒有在店內消費,加上兩人在台北拍照的確有困難,應該可以請A公司退還八千元吧?不料A公司拿出定型化契約,表示己經付的訂金,無論有沒有消費都不能退還。雙方爭得面紅耳赤,還鬧進了消基會,請消基會協調解決。

    消基會表示,只要簽訂契約,就有法律效力,因此雙方的協議都應該依契約為主。婉玲和明志拿出契約,關於付款的部分,上面寫著:「訂金百分之二十、挑選禮服百分之二十、拍照百分之三十、看毛片百分之三十。拍照若有不滿意之處,可協議重拍。」除此之外,便沒有載明任何退訂的字句。

    換句話說,即使兩人還沒有消費,只要付了訂金,就不能要求退還。如果發生拍攝風格不滿意或服務態度不佳等糾紛,雙方只能協商而不能退費。如此一來,婉玲和明志的八千元確定是不能退回了。不過消基會建議,消費者可以和商家協商,以轉讓的方式減少損失,例如改為拍攝全家福,或找到另一對願意在A公司拍攝的新人,頂替這筆訂金。

    通常契約上不會載明可以轉讓消費金額,因此能不能轉換,決定權還是在商家,只不過商家為了生意和口碑著想,還是會有協商空間。因此新人在付訂金時,一定要看清楚契約,最好能在契約上註明「不滿意退費」、「未消費前可退訂」等字句,以保障自身權益。 
  • 婚紗糾紛─你加我的錢,我扣你的衣服   
       
    大明和菊芳到F婚紗公司,老板親自出來接待,同時向這對新人強調,店內所有禮服都可以挑選、新款禮服不加價、拍照不滿意可以退貨,還送結婚禮金新台幣兩千元。大明和菊芳認為條件很合理,因此付了定金,雙方並敲定拍照時間。    拍照過程也還算順利,不過等到看毛片時,大明和菊芳認為攝影師風格和原先的想像相去太遠,因此向F婚紗公司要求退費。老闆出面協商,要兩人擇期重新攝影,雙方當面敲定下次拍照時間後,婚紗公司卻一改再改,一直拖到婚期前兩周才拍攝完畢。由於時間太過急促,大明和菊芳的婚禮上,大家都沒看到新人的放大照,相本和謝卡也來不及和親友分享。

    讓大明和菊芳氣憤的不僅如此,第二次拍照後,F婚紗公司表示他們選的是全新婚紗,必需加價;而結婚當天菊芳去化妝時,老闆又說化妝費要另外支付。憋了一肚子氣的菊芳,在宴客完後回到F公司還禮服,就和老闆吵了起來,大明要求F公司把相框、贈品及押金三千元歸還,F公司不同意,大明一氣之下,就決定扣押禮服,不還給F公司。

    大明和菊芳於是向消基會提出申訴,經過消基會協調,雙方同意各讓一步,剩餘八千元的尾款,雙方一人一半,扣除押金三千元,大明再付給F公司一千元,同時交還禮服,這件糾紛才告一段落。

    消基會表示,這起案例中,這對新人在與婚紗公司訂約時,沒有將約定事項註明,例如全新婚紗是否加價、相片尺寸大小、交付時間等,才造成糾紛越鬧越大。依照法律規定,拍攝婚紗屬於承攬契約,在雙方簽約之後,婚紗公司每次替新人完成某一部分的工作,新人就必需支付報酬。而反過來說,婚紗公司的工作內容也必需依照契約上進行,如果工作有瑕疵,新人可以依民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補救、解除契約、甚至損害賠償。

    在這個案例中,大明和菊芳雖然對毛片不滿意,但還是必須給付費用,也不能扣押F公司的禮服,如果不歸還而造成F公司的損失,大明還可能必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提醒新人們,在和婚紗公司簽定契約時最好注意看清楚契約內容,所有約定都要清清楚楚寫下,才更能保障本身權益,否則一旦拍了照,再要求退費,可真是難上加難了。
  • 題外話:  我不懂為什麼要拍婚紗照?  浪費錢結婚後沒多久就凍在抽屜...掛在牆上又很俗,過10幾年拿出來還會嫌土...

    只是覺得拍結婚照很假沒意義又浪費時間,我若是結婚寧可花大錢去玩也不會去拍

  • 我跟男友"如果"結婚的話  (遙搖無期)
    應該會把那些婚紗以及準備金拿去法國玩吧
    我們打算在那邊買一些小禮服
    他買西裝 
    再請當地的照相館幫我們外拍幾張可愛的婚紗照
    我超想在Le  Cobsier教堂外面跟裡面拍
    (阿  要不要順便請牧師幫我們證婚:))
    然後我會從Vogue剪一些漂亮的照片參考
    看裡面的model  怎麼strike  poses  還有光影的對照
    我要最可愛也要最dramatic的

    與其拿10多萬在台灣弄以及買東西
    不如飛一趟巴黎
    又可玩又可買到漂亮衣服
    只是化妝要自己來  這點我比較沒把握:))
    不過場景以及氛圍大概會彌補一切不完美吧
  • 樓上說的差不多是我想的
  • 謝謝你ㄉ回應

    不過可以瞭解一下
    你怎麼知道後台都很硬

    還有我希望你可以幫我ㄉ忙
    但是我覺ㄉ將那間婚紗店說出來
    對我不太好
    所以我先不說

    希望你可以先和我說你可以幫我些什麼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