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ian的話:
我在美國一家廣告公司工作。公司客戶大部分都是Fashion 或fragrance品牌所以應該算是介於時尚,廣告和設計之間。
我覺得在美國工作似乎比台灣幸福多了,稍微比美國人認真就會捧的像寶。雖然常常也是有要加班,但是公司會注意員工心裡的苦悶所以HR常想一些辦法幫忙疏壓,也盡量讓工時縮短而不是把人賣給工作。我記得一開始工作幾乎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但現在大約都是每天七到八小時的工作量,除非是在跟客戶presentation的日子到之前才會有瘋狂加班的情況。
這是我最近的作品 也是第一次art direct的pro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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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公司缺不缺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