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奴有2種
1. 因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不景氣,失業..)欠下卡債
2. 因虛榮不知節制的消費 (買名牌,玩樂..) 欠下卡倩
我只同情第一種,但不是很贊成政府出面概适承受解決,因為那些好像也是我們納稅人的錢吧(爛政府不會好好發展民生經濟只會搞意識型態的爛政府,出了事就拿錢解決,反正也不是統治者自己的錢..)
應該要銀行自行解決,這本來就是銀行自己要負責的啊,自己沒有做好風險控管,當初又沒有人逼他們無上限的發行信用卡現金卡,難不成賺了錢就放自己口袋,賠錢的時候就要大家一起分擔 (那我投資賠錢時為何要自己承受??)
尤其是那些民間金控公司,他們之前以小吃大,民股吃公股也吃了國家很多多錢.現在只是要他們吐出來一點,少賺一下而已,別那麼小氣吧(其實我想說的是 -- 銀行活該 )
只是政府也很遜,為何不能強制他們利息打個1-2折,也不是不換本金(針對第一種卡奴而已哦),讓他們慢慢還,畢竟這些人會弄到這個地步,政府也要負很大的責任(如果經濟好,國民所得高..).
為何政府只是污錢的時候很有"毅力",遮弊案的時候很有"魄力",當可以讓你發揮公權力時..就什麼"力"都沒有了..這樣我當台灣人也真的是很無力....orz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