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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留學 / help~我又有問題了 ^^"

我拿到加拿大的多次簽證.
當我到達溫哥華時  要入境時
被要求到  "canada  immigration"
所以我緊張  以為又會像在台灣辦簽證一樣-  必須"說謊"
so...他問我  我會在加拿大呆多久
我騙他說"2個星期左右"  (可是事實上是2個月以上...)
而且我的回程機票是再2月...
最後簽證官在我的passport上寫  "2006/01/22"
這樣是說我只能呆到2006/01/22嗎?...
如果我要延長  我該怎麼做呢?

please  tell  me~~~~~~~~~
thank  you  so  so  so  much!!!
  •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to  yulilin




    事隔半年我的氣已經消了很多
    想當初那面試官(還有櫃台小姐也一個樣子)的嘴臉讓我是真的氣到發抖
    還好我的個性就是只要自己站的住腳  就會據理力爭
    不然就真的只能怪自己倒楣(bad  luck?)  不是嗎

    ((  其實當時還有個小插曲
    我被拒簽的那一天  去找了一位專門代辦加簽二十幾年的朋友尋求解決之道

    她一直搖頭說我太天真  還跟我說 
    我說我去找我男友+我說我和男友交往穩定+我目前沒有工作

    --->>是絕對沒有翻身的餘地了....=_______=

    .......我想她會有這番結論也不是無中生有的吧  ))



    總之

    如果要給newbies建議的話


    “直接請旅行社代辦簽證是最省事的方式  就幾乎不會有面試的機會“ 


    最後 
    也希望妳跟妳男友玩得開心又甜蜜嚕^____^
  • To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的話:

    可以請問你一各問題嗎?
    因為我有香港護照~所以不需要簽證就可以進加國
    我也是想去探望男友
    不知道最多可以呆多久?
    進海關時~你覺得我要誠實說我是來找男友的嗎?
    還是說來旅遊的會比較好?

  • 美國麋鹿的話:
    已經有美國護照了
    那個以前國籍的空格∼可以略過吧
    一定要填嗎?
    =======================================
    我是第一次申請中國大陸的VISA,申請表格上就是有這麼一格,我也不知道要不要填呀~
    怕不填會不給過~
    怕填了也被“同志”刁難~

    煩死了~我只去四天耶﹗
  • 我還是覺得不用填吧
    他怎知道你是不是台灣人∼∼
  • 申請加拿大觀光簽證  除了單純的來觀光之外,還有dual  intention  的可能性
    Dual  intention  是法律名詞  適用於好幾種情形
    來加國結婚或是移民來報到(有文件證明是來結婚/移民報到,之前有人舉這個例子,卻不知這就叫做dual  intention) 
    另一種是單純來看另一半(或家人),對未來的事情仍不確定,但不排除有結婚的可能性(這也是我一開始強調的,如果這個符合你的情形,最好是一開始就據實告知,並且按照要求主動提供證據以及你有"  觀光簽證的限制"之知識
    還有一種是給已經有申請加拿大移民的人(但還未核准),因工作關係,他得來發表學術研究或開會。
    雖然每個申請  人拿到的是一樣的觀光簽證,但是用dual  intention  的人會被另外分類。

    之前提到我同事的例子及經驗,不難理解前人的行為及紀錄會影響到後人的申請。一開始申請觀光簽證如果申請人有據實告知去看男友,簽證官需要知道你有沒有想要留下來的意圖。站在簽證官的角度來看,他有理由認為拒簽擔保書算是隱瞞真正intention的企圖。這樣的情形若用數據的方式呈現,並不是很好看;換句話說,她們無法掌握誰是真的單純的觀光客,拿dual  intention的人比例有多高等等  。從我同事的經驗及他事後的解釋,大家應可了解到當地偽造文書,蓄意隱瞞,及其五花八們不擇手段的前例讓加國派駐當地的領事館  採用"小人的方式"來看待每一個申請人,因為唯有把每個人先當作壞人,並嚴格確認資料,才能從中篩選出    genuine  visitors  。我其實為我同事覺得很不值得,簽證官不但不信任該國申請人,連國外擔保人的邀請及證明都不夠,還要有加籍的專業人士來"擔保"擔保人之人格,他很無奈但他也了解原因出在於前人的行為及該國種種不良的紀錄,雖然辦的很麻煩但只有越多的同胞用這種方式申請,未來申請的速度及手續才可能簡化。

  • 加拿大對某些國家有簽證的限制,最主要的原因是根據過往統計資料,這些國家的人民有很高的比例會逾期居留(overstay)或是為申請其他身分而藉此作跳版  ,  所以他要用簽證的方式來追蹤申請人進出的紀錄及時間長短。需要簽證的國家大都跟加拿大有邦交,並不是因為加拿大跟台灣沒有邦交所以台灣人需要簽證。

    每年駐派這些國家的領事館或辦事處會做統計,多少人申請觀光簽證,多少人申請學生簽證,多少人申請觀光簽證with  dual  intention,多少人辦理技術移民,投資移民來報到等等,多少人`按時`回來等等。然後這些資料會和加拿大各機場及boarder  crossings  作比對,所有數字會送回移民部作進一步分析,他們會用這些統計數字來看各領事館的簽證效率及流程然後作修正。比方說,某個國家的人民跳機比率高或是常有逾期居留情形發生,當地的簽證作業就會依照這些漏洞而加以改進。改進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一直到最近,從中國大陸來的表演人員團體,每一個不但要個別面試,邀請他們來的團體或組織還得要先繳保證金給加拿大政府(幾年前有個機構為了要讓八十  個特技表演人員過來還得先繳四十萬加元),等全部離境後保證金才退回給該機構。或是要求申請人一定要有擔保人擔保他會回來或是證明他是真的要去觀光或是開會等等。數字是會說話的,以印度來說好了,他跟加拿大都是大英聯邦的會員國,彼此之間也有邦交,可是印度人拿到觀光簽證  的比例之低,會令人驚訝。但是加國政府有因此歧視申請加拿大移民的印度人嗎?也沒有啊!印度連續超過十年都是加國前三大移民的來源處。

    大家都想用最方便的方式取得簽證,問題是其中有些人不了解條例也不知觀光簽證的定義及條件,而讓自己overstay  或是怕麻煩說來觀光但目的卻是來結婚(說成觀光就省了提供文件的步驟),因有dual  intention  的條例,雖然可以留下結婚。但是沒有事先申明你的意圖,在加國政府的眼中,這是欺騙,因為他其實有特別的dual  intention  來classify  不同的觀光簽證身分,  我相信這個應該是造成台北辦事處很大的困擾,所以現在當有人說要來看男朋友時,他變成要先用小人的方式來確認你的真正意圖及你呆的時間,從許多例子中可明白這造成申請人極大的無奈與不滿。但是大家有沒有用自己及別人的例子來思考整個制度,或換個角度進一步來研究辦事處或是加國政府對不同國籍的觀光客的態度,台灣人是不是有某些錯誤的認知?

    如果大家的眼光永遠只侷限在自己的利益上,只想到自己的"方便"或"不便",沒有辦法從中跳出來研究問題或反省,並檢討要如何改進這種情形,我想只會讓以後申請的人遭遇更大的困難,台北辦事處的規矩及態度只會越來越嚴格。
  •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to  organicbeauty


    嘿  如果妳為你的同事感到不值

    那妳也應該為我感到更不值才對


    1.
    "簽證官不但不信任該國申請人,連國外擔保人的邀請及證明都不夠,還要有加籍的專業人士來"擔保"擔保人之人格"

    以上,  簽證官對我有完全相同的不信任及要求
    (請記得,我就是說實話)

    2.
    更不值的原因在此

    至少妳同事還被要求準備那些文件

    我也不介意準備文件

    但是, 
    我當面問簽證官可是問都問不出來要準備哪些文件
    是我男友幫我詢問得知的

    更不用提  我跟我男友問同一個簽證官相同的問題  卻有著迥然不同的答案

    3.
    最後

    我就是說實話 
    我也沒有在加拿大結婚
    我也不會overstay
    我要移民是被加拿大在台辦事處一氣之下才決定的  也不代表我就是用TRV一去不回
    雖然剛得到CIC  另外6個月的延簽  不過我還是會回台灣過年




    重點是

    誰不想說實話
    我當時也是覺得我做事坦蕩蕩  有什麼好說謊的
    但是我有因為我誠實而得到應有的對待嗎


    簽證官為什麼不准我補證明文件??說反正補什麼都不會過
    我男友問了以後  又說可以


    CIC的規定很嚴謹  很得體
    包括我在加拿大跟CIC的接觸  他們的人員都非常和善


    而加拿大在台辦事處的人 
    從上到下(從簽證官到門口的櫃台小姐)  狗眼看人低  又無禮

    然而最後發現...原來他們只是欺善怕惡而已
  • 你真的看不懂我寫的東西?

    "之前提到我同事的例子及經驗,不難理解前人的行為及紀錄會影響到後人的申請"---->你難道不能推論;你跟開版者的經驗不是特例好嗎,是以前台灣人的紀錄差,讓你及開版者有這種crush  moment  但你們事後的應對態度,對未來申請人沒有很大的幫助

    你可知台灣一直希望跟加拿大有30天免簽証的互惠協定,加拿大只要把台灣辦事處的數據資料拿出來,台灣官方只能摸摸鼻子,不敢再提。只有用時間靠你們改變那難看的數據,加拿大政府才有可能考慮開放。

    從你數次"相同"的回應,發現其實你看不懂我的意思  從你對事情的處理態度及回應方式,  我只看到你一直依靠自己的經驗及偏見來下結論 



  • 其實不只是你啦!看許多板友問問題或敘述事情時,就可發現有些人不是沒有critical  thinking  的能力,就是無法用現有的資料來"分析"組織或"舉一反三"!

    我提到辦事處要掌握"誰是真的單純的觀光客,拿dual    intention的人比例有多高"---->你雖可申請移民但以你的情形(後來決定換成移民身分),是不會被歸類於genuine  visitor。我的重點是,你的情形若用數據解釋的話並不好看。但是你如果簽了保證書,來這呆了一下,下一次來時,若有移民的意願又據實告知,你還是進的來啊。最重要的是你的情形  would  be  classified  accordingly  (good  stats),  not  as  "intention  unknown"(bad  stats).
  • "那妳也應該為我感到更不值才對"

    我如果以一種看好戲的心態,我幹嘛花這麼多時間寫這些。我就是希望大家都能順利的拿到簽證也不會被他們用惡劣的小人心態對待,甚至以後台灣也可變成免簽的國家,但是看來你們就是要一直在自己的經驗上打轉,完全不願意去研究或了解前因後果。
  • to  Organicbeauty,
    你依職沒回答我們  你怎麼知道這麼多啊
    真的要給你拍拍手  ;)
    我覺得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一值都有看懂你寫的  只是跟你意見不同而已
    你依職回復她"相同的"東西  他當然也依職回覆你相同的啊  ^^"
    這樣下去  will  never  end.......


    you  said  "從你對事情的處理態度及回應方式,    我只看到你一直依靠自己的經驗及偏見來下結論"  ====>
    說真的  誰不是呢? 
    我也可以說  你那麼堅持你的意見也是因為你的某方面經驗或偏見而來的
    this  is  a  forum,  so  its  normal  that  everyone  has  their  own  opinions.  right?.....
    而我開這個版的最只要原因只是問個問題  因為從我辦加簽的第一天(and  its  my  first  time)  到我到達加拿大  就困難重重
    和美簽相較之下  差太多了
    yea,  maybe  its  just  my  bad  luck.  but  it  would  not  hurt  to  share  my  experiences  to  others,  dont  you  think  so?!...

    peace.
  • yulilin
    你不用拍拍手啊!其實我知道的一點都不多,只不過我的工作有時會認識跟你們有類似問題的外國人,我也有朋友在移民界工作。

    你覺得不要把無知當幽默"一直都有看懂我寫的  只是跟我意見不同而已?
    我們兩個說的重點其實是完全不同耶,也不是意見不同的問題。我的重點一直是希望可以讓大家看到加國政府的立場,我也一直解釋並給例子說明遵守簽證條例的比例多寡跟簽證難易有很大的相互關係。

    `你那麼堅持你的意見也是因為你的某方面經驗或偏見而來的`
    我沒有什麼意見可以堅持!只不過跟大家解釋說明一些流程,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前因後果,而且我也沒有否定你們的經驗,我甚至還提供我朋友相似的經驗不是嗎?

    你還是認為你是bad  luck?  看來,你仍然不了解我在說什麼?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我不知道你申請移民了沒或是有考慮要自己申請?如果還沒,我非常建議你們找律師辦同居移民,不想花錢的話,花個兩百元做個諮詢也好。不曉得你知不知道,`同居一年`只是最低條件,你們說服移民官的證據要非常的多,包含需要兩方親人及朋友簽的affidavits及其他有的沒的。基本上只有同居一年的事實很難證明你們兩人真的是bona  fide的關係,尤其是跟同居多年甚至有小孩的申請人比的話。在我看了幾個例子之後,我只能說如果我是你,我會找律師。


  •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To  Organicebeauty



    我現在人在台灣
    妳的理論,我現在親身在台灣為你驗證
    而不是口說無憑喔~~^^


    理論一
    "6.人在境內,不是嗎?    再一次建議你仔細看我提的Q12
    http://www.cic.gc.ca/english/sponsor/faq-spouse.html"


    妳之前認為我要辦"境內",我跟你解釋了很多遍我諮詢過CIC後是能夠辦"境外",妳沒聽進去,anyway...我申請"境外"的同居依親移民,經過面試後已經於日前拿到PR了



    理論二
    "我不知道你申請移民了沒或是有考慮要自己申請?如果還沒,我非常建議你們找律師辦同居移民,不想花錢的話,花個兩百元做個諮詢也好。不曉得你知不知道,`同居一年`只是最低條件,你們說服移民官的證據要非常的多,包含需要兩方親人及朋友簽的affidavits及其他有的沒的。基本上只有同居一年的事實很難證明你們兩人真的是bona    fide的關係,尤其是跟同居多年甚至有小孩的申請人比的話。在我看了幾個例子之後,我只能說如果我是你,我會找律師。"



    其實很謝謝你中肯的建議
    只是我性子就是倔強
    我自認坦蕩蕩,就會覺得有什麼辦不到的,也不想給別人賺那些自己就可以辦到的錢,
    我生不出來的証明,律師也沒辦法無中生有
    一碰到有不懂的,我們就把CIC的服務專線當成律師來諮詢,他們幫助我們很多


    我或許無知,但至少CIC和所有能參考過的網站我全部在申請之時就已經摸透了,所有拉哩拉雜的文件都一次繳清,沒有任何delay


    其實準備的當下也很緊張
    因為當時我男友是住我家,
    不但沒有joint  lease  也沒有  "joint"  anything  else 
    妳所謂    `同居一年`只是最低條件    的證據都非常有限
    再加上我和我男友是71  73年次的
    看過很多連正式結婚都被拒絕的案例
    我真的覺得我們很幸運


    當然
    除此之外
    我用心準備了"非常多"我們交往期間證明我們感情的很多證據(多到,連visa  officer都有點哭笑不得吧..)

    我很開心visa  officer全程對我十分的友善
    我總共從申請到拿到PR的時間只花了  5個月

    ((不諱言,我的"偏見"與"無知"也會把我這次的成功部份歸功於面試我的visa  officer不是台灣人而是個white  lady))



    總之,
    妳可以把我的例子當作參考

    我不會空談
    畢竟我都是親自走過來的



    ........一如去年我的簽證被拒一般






    TO  yulilin

    妳真的很懂我

    妳也看出來之前我跟organicebeauty的討論一直在不停的循環而已......


    邏輯十分的詭異
  • 不要把無知當幽默
    恭喜你順利拿到"PR"(landing  paper?)

    不過你搞錯了吧!我一直都說"境外申請"是最快也最保險的啊!  你說的"理論一" 其實是我對你之前的回應並不是建議你做境內申請,說是"理論"更是荒謬,提供的網站也是"強調"境外申請的好處是有"條文來源"的  Q6&Q12    http://www.cic.gc.ca/english/sponsor/faq-spouse.html 
    你要不要重新看看我在2006/01/10下午  02:06:10寫的第二段,  跟2006/1/11  上午  11:41:57寫的第六點,  還有2006/1/11  下午  01:28:24  第六點 
    至於你提到我的"理論二",唉,只是個好心的雞婆建議而已!也沒說要完全給律師辦,只是這種通過比率低的申請方式,若能聽個專家意見也不錯。其實加拿大同居移民條例最先是為了給同性戀者申請,(因為大部分的國家不允許同性戀者"結婚"!)一直到現在什麼樣的人都可以申請,it  really  comes  a  long  way....法規條例改來改去,今天可以這樣申請說不定下半年度法律條文又改,變的更鬆更嚴或更方便,who  knows  !不認為律師"會"或"應該"為你無中生有,但他們有最新訊息加上對法律條文的熟悉度他們知道要如何利用政府訂定的法條來為客戶尋求最快速又簡便的方式,也是看到有朋友諮詢加國律師後,在加拿大用境外申請方式寄件然後回國等候,不但三個月就拿到landing  paper,還不用面試呢。沒有必要把我說的建議變成理論,我實在不敢當,畢竟我只是了解皮毛而已!

    (兩個小常識,參考參考囉)
    "蘋果跟橘子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駐外單位是派駐國家在審核外國申請人的海外第一道關卡,對第一次申請者的嚴格審核要求本來就會大於"歡迎你來申請"的態度。真的要下結論要比的話,是不是應該拿所有駐外單位,例如CIC駐廣州,駐雅加達,駐墨西哥市,駐華沙(Poland),駐Kingston(牙買加)及其他地方跟駐台北辦事處比較。因為沒這觀念的人應該會被你多次的"下重點結論"之語氣誤導。請不要誤會我在否定你的經驗,只是純粹就你的結論(比較方式有誤導之嫌),提出看法。(FYI,讀過一則新聞,提到的幾個地方是CIC為人詬病的駐外單位,台灣則榜上無名)

    保證人的制度(guarantor)
    在加拿大申請公民或護照,都需要有guarantor在文件或照片上簽名。加拿大政府還規定只有特定的在職人士能簽名擔保,連退休的專業人士都不行作擔保人。這兩年來我陸續簽過十幾份文件加上寫了一封信,我個人覺得這個制度很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而且麻煩,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認識且依規定認識時間還得長達兩年以上(所以找不到的申請人只能花錢請律師或公證人)。  換個角度想,當加拿大今天要你為自己簽保證切結書時,這是不是比花時間,去拜托別人為你出證明作保,來的方便且有人性?讓你"自己簽保證書"是不是也比要求你去找一個你可能完全不認識的加籍人士來證明你跟你加國關係人的真實性(我同事的例子)來的好,且更尊重你的人格?


  • 說實在我會寫這些回文,是因為看到yulilin的話題連到你在另一個話題的"結論"及"建議",這裡forum  的好處是大家可以互相交流分享經驗,不過除了分享經驗外你的結論實在下的太早又草率,最重要的是給的"建議"非常不妥。我前前後後用了幾個方式解釋CIC的rationals及台灣的紀錄,可惜文筆不好無法讓你了解我的"用意".......你若是對CIC網站如此了解,你應該知道若被查出說謊的事實,申請者有可能因此兩年進不來,甚至影響到以後申請移民的資格。若有人不了解這其中的嚴重性,隨便就採納你的建議而不幸被抓到受到處罰,你願意為你的建議負責嗎?你有想過後果嗎?律師給建議,也不敢如此一語蓋全,律師可是要為他們說的話負責..........我了解你先前的氣憤及不平也沒有否定你的經驗談,但即使氣話可以隨便說說,牽涉到刑罰責任的建議卻不能隨便亂說。更何況都已經是成年人了(Does  71  means  1971?),怎麼說話還如此juvenile?跟你毫不相識,但你看了我第一篇回文,馬上斷定我理想化,先說我在辦事處工作,又說我應該不是在移民公司上班,為什麼你的結論總是下的這麼hasty  ?這種方式,是不是容易跟人差槍走火或產生誤會?  你可能覺得有單次個人經驗就足夠拿來下結論,我只是在想  遇到這種簽證被拒的問題,最重要不是應該要尋求原因探討背後法律條文或歷史(objective  facts)並參考更多人的經驗談再來討論possible    inference,  "下結論給建議"不能只看表面,靠個人主觀的經驗啊!尤其是這種有嚴謹條例可循的情況。總而言之,我覺得我們對事情的思考方式及看的層面有很大的落差!你說我邏輯十分詭異,唉,隨你便,你高興就好!
  • wwow
    wwow
    曾經打電話到加拿大駐台北辦事處詢問要如何在網站上找到詳細的申請某簽證所需文件列表說明
    得到的回答是  請自行到我們辦事處來拿
    於是我說我人不在台灣  如果網站上有詳情不是很方便嗎?
    對方居然說  因為規定一直在變  所以無法常更新網站
    呃  那為什麼加拿大境內移民局的官方網站就有辦法常常更新?  這麼不方便更新的話  印成白紙黑字難道就不會不方便?  那網站感覺是做心酸的  可惜我當時沒想到要這樣"建議"  下次我會記得改進自己的反應力
  • Snowberry
    Snowberry
    Interesting  discussion  ! 
    I`d  like  to  add  my  2  cents  since  my  parents  went  through  the  same  thing.  They  came  to  visit  me  5  years  ago  but  their  applications  got  denied  the  first  time  as  well,  fortunately  they  got  the  visa  second  time  around  with  a  letter  from  my  husband  and  I.

    My  advice: 
    please  have 
    1.An  invitation/sponsor  letter  written  by  your  bf  before  you  go  to  your  interview. 
    2.A  copy  of  your  cdn  bf`s  bank  statement,  to  prove  he  can  support  you  while  you  are  in  the  country  in  case  you  ran  out  of  your  own  money. 
    3.A  letter  from  your  work  place/school  in  Taiwan,  stating  your  status  and/or  you`ll  be  returning  to  your  work/school  in  x  months(you  can  stay  no  more  than  6  months  in  canada  each  time)  and  stating  your  salary  as  well  if  you  have  that  info.  Your  interviewer  might  not  ask  for  all  the  above  info,  but  it  is  imperative  you  have  them  ready  just  in  case. 
    4..Check  CIC  website  for  all  other  required  document.

  • Snowberry
    Snowberry
    About  CIC  Taiwan`s  website  doesn`t  clearly  specifiy  what  document  needed  for  TRV  application,  I  can  think  of  at  least  2  reasons. 
    1.It`s  a  case  by  case  situation,really  depends  on  each  applicant.(A  taiwanese  scholar  needs  to  show  them  an  invite  letter  from  cdn  hosting  organization  plus  different  type  of  document  validating  his/her  credential  before  he/she  can  come  and  participate  in  research  study  for  x  months)So  I  agreed  with  organcbeauty,  the  document  they  asked  from  you  can  be  "anything"... 
    2.To  combat  fake  applications(  mostly  concoted  by  deceiful  agencies  and  lawyers). 
    Their  rule  of  thumb  is  if  you  have  "geninue  and  legal"  reason  to  come  to  Canada,  you  would  have  no  problem  producing  all  needed  document  when  asked. 


  • Snowberry
    Snowberry
    To  wwow
    My  Filipino  friend`s  invitation  letter  for  her  mother  needed  to  be  notarized  before  Manila  CIC  office  would  take  it.  CIC  website  for  the  Philippines  doesn`t  say  it  needs  to  be  notarized,  but  she  was  told  to  do  so  when  she  phoned  the  office.  Good  thing  she  called  them  first.  I`ve  heard  they`ve  got  a  lot  of  fraudulent  cases  at  the  Manila  offic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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