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咧~~有網友恐嚇我耶!!

這是留言內容:
  fuck123   時間:  2005/11/22  下午  08:18:20   
 

我看到你的臉蛋啦
我認識你呀
我就住你家附近
看你平常講話那麼賤的模樣
一定很欠操
我會找機會跟幾個兄弟好好的滿足你的
滿足你的後面嘴巴還有下面
但是你臉太醜了  我會找塊布沾濕
蓋住你的臉  不然太傷眼了
記住  我們在享用你時  你要好好配合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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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這是否有觸犯法律呢?

恐嚇、毀謗?

請版主嚴厲懲處這樣的網友!
  • 太可惡了!!
    他的留言和他的暱稱一樣沒水準
    希望版主趕快找到這個人
    交給警察好好處置!!!
  • 太誇張了..
    怎麼會有這種人啊...~_~
    希望可以抓到這個害群之馬~
  • 其實我也有遇過類似的事情,
    不過我不是被恐嚇,
    只是我的資料被冒用,
    被po在援交版,
    讓我感到很不爽。

    我有去報案,
    但我很懷疑警察辦案的能力,
    因為我什麼資料都給他們了,
    包括IP,
    現在完全沒下文,
    警察只是意思一下幫我備個案而已。

    可能你會有不一樣的待遇吧,
    因為至少你有受到「被威脅到生命安全」,
    我還是覺得台灣警察不要挑案子辦,
    這種詭異的事情才會減少。
  • 各位,版主有回我信了

    大意是他沒有權限把該網友的資料給我

    要我去向法院提出訴訟,由法院來跟他要資料

    那我想請問各位

    是否就直接列印網頁去警察局呢?

  • 把那篇留言跟版主的回覆
    ㄧ起拿去報案吧
    因為版主已經有資料了
    只是需要經過程序才可以提供
    這樣警察會不會比較容易受理阿
    個人想法啦...

    既然版主有資料    只是沒辦法提供給個人
    你一定要去報案
    把變態抓出來
  • 嗯...

    那我不放了~~

    我表妹一定會很失望吧~~

    唉!沒想到放個照片也會有那麼大的問題

    真是的

    怪我沒深思熟慮吧~~


    那請大家也別放自己的照片了

    以免遇到和我一樣的情形
  • 唉!早知道就不要說她是我表妹了~~

    說她是個網路美女也好~~我喜歡看到話題裡有她的照片啊~~
  • 那PO狗的

    會不會又拿我家的狗來威脅我啊?
  • 漂漂小米

    呵呵!!
    那我看下次你放林志玲的...

    等到那天我們看新聞就知道,這個變態是誰了...

  • 那他可能會抓一堆狗來強姦你家滴狗吧=  =  `
    還是他要自己上  呵呵

    開玩笑滴~"~

  • 好生氣喔~~


    為了那種變態

    我連喜歡的照片都不能放~~

    難道只能放明星的照片嗎?

    真的很氣耶~~

    就為了那個他ㄇㄉ死變態!
  • 好嚇人哦
    小米水水你有得罪誰嗎?

    我想你出門一定要特別小心
    不管對方是不是真的知道你住那
    但我認為一定要萬般小心哦
  • 小米~
    妳改放榴槤~
  • 表達一下我的憤怒→→


  • 要報案的話
    直接到警察局報案
    一定要拿報案的三聯單
    不然可能會被警察吃案

    還有就是直接打110報案
    因為110都有錄音
    不怕會被吃案
  • 那我看我也要小心點...

    現在這年頭到那邊都不安全...

    我要不要也順便把我兒子照片收起來呀.....→
  • 三個

    看我有多氣
  • Marimo的話:
    要報案的話
    直接到警察局報案
    一定要拿報案的三聯單
    不然可能會被警察吃案

    還有就是直接打110報案
    因為110都有錄音
    不怕會被吃案
    *********************************


    那這樣我是要列印網頁~~還要準備什麼去警察局呢?
  • 小米

    你先試看看這個

    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https://www.cib.gov.tw/mail/mail02.aspx


    隔天會有員警請你去做筆錄,記得領報案三聯單
    有資料存証也不怕被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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