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醫師律師來跟教師比較,本質上不一樣,無法比較。醫師的養成過程那麼長,花費的精神與投資那麼高,光一堆昂貴的醫學書籍,花費就叫人受不了。
剛進去醫院工作的住院醫師,值班的天數是很多的,通常值完班後第二天早上仍繼續上班;一個晚上樓層有100多個患者,全部狀況都得掌握與負責。寒暑假不用說了,根本不用想什麼連假;薪水6萬多吧!早上7點就開始meeting....
另外,這行業還得常常考試與進修,考上醫師執照只是最根本,還有專科醫師這關卡等著你(要考專科前還得投國際刊物,過了才有資格考);有些科除專科外,還得繼續再考次專...
即使考上專科,也不代表從住院醫師可以升上來,大都市大醫院的缺額通常都滿了,只好看看中南部中小型醫院有沒有位子...。更恐怖是醫療糾紛,動不動賠上上百萬,抬棺抗議....
對了,醫師這行業是沒退休金的,用勞基法比照更行不通,因為動不動工作就是超時,換算加班費還得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