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自殺 外遇情侶雙亡
男為新歡休妻待娶 女未仳離欲嫁無從
【王昭濱、吳嘉億╱台北報導】台北縣昨天發生一起外遇情侶殉情雙亡疑案,一名離婚的男子疑因女友遲遲無法與其夫離婚,而在殺死女友後,開車到汽車旅館自殺;雖然兩人留下的遺書中,寫明相愛但愛得痛苦,因此相約殉情,但因遺書筆跡幾乎相同,且兩人身上四處刀傷的位置近乎一樣,警方懷疑是男子殺了女友後自殺。
情關難過
警方調查,自殺身亡的卡車司機劉其富(四十七歲)認識從事保險業的已婚女子張祁臻(四十二歲),兩人相戀後協議各自向自己的配偶提出離婚,不過劉在前年和妻子完成離婚手續後,張卻一直沒有離婚。
女友陳屍轎車內
警方調查,劉在昨天上午八時許,開著女友的轎車到新莊市一家汽車旅館休息,不過到了中午卻未退房。當服務生前去查看時,才發現劉全身是血倒在浴室中,汽車的後座踏板上還躺著一名早已氣絕的女子,上面放二個抱枕掩人耳目,雖然旅館緊急報警搶救劉,不過送醫後仍因失血過多死亡。
警方在旅館內找到一封兩人共同簽名的遺書,劉寫著:「我與她雖相愛,卻不能結婚…她丈夫不允許,所以我倆才出此下策結束生命,地下結鴛鴦…」而署名其女友的遺書中也寫道:「我和其富是真心相愛,後事你辦不辦我不在意,頂多骨灰與其富合齊灑向大海…」還註明「望此遺言兩家均能看到」。
女夫不知妻外遇
警方指出,由於張女的丈夫並不知道妻子有外遇,面對婚外情殉情的說法,他不敢相信,反而認為:「是他殺害我老婆後畏罪自殺。」不過張女在自殺前一星期曾和丈夫大吵一架,遺書中又提及其夫「在外有大陸妹,我與你鬧離婚,你卻提議要三百萬元…。」警方懷疑兩人關係不睦。
警方指出,遺書中兩人筆跡幾近相同,是否由劉寫完後,兩人再共同簽名?還是張女在誘迫下簽下名字?警方還要進一步解剖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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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就是這個新聞